《時代廣場的蟋蟀》小學讀后感300字
《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講了一個報攤、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貓的故事。其中蟋蟀名叫柴斯特,老鼠名叫塔克,貓名叫亨利。
一天,蟋蟀柴斯特做了一件很偶然的事,但它卻改變了柴斯特的一生。因為柴斯特被臘腸的香味誘惑到了,因此一念之差跳進了那只野餐籃子,到了紐約時代廣場的地鐵站。報攤兒子瑪利歐聽到了它如歌的鳴叫,就被帶回了報攤,認識了塔克和亨利,成了朋友。這三個朋友在晚宴上忘乎所以引發(fā)了火災,為了彌補過失,柴斯特為瑪利歐的母親演奏了美妙的`音樂,從而取得了瑪利歐母親的諒解,同時也為這個不景氣的報攤帶來了更旺的人氣。于是,全紐約都在傾聽一只小小的蟋蟀天籟般的鳴奏。但最終柴斯特不感到快樂,它厭倦了每天有很多人圍著它,看它表演,于是,它開了最后一個音樂會,和它的朋友告了別,離開了地鐵站。
看了這本書,我覺得,既然人的一生是我們自己的,那就應該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成名讓自己覺得不快樂的話,那成名又有什么意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