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間資金拆借合同
甲方(出借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 億元,并于 將該筆款項轉入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應在收到款項當日出具借條,其中寫明所借款項數(shù)額、用途、還款日期等內容。
二、 乙方聲明與承諾
(一) 聲明
1、 乙方依法注冊并合法存在;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3、 乙方未隱瞞任何已發(fā)生或正在發(fā)生的、有可能影響對其履約能力判斷的下列情況:
A、 與乙方或其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B、 乙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C、 乙方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D、 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案件;
E、 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二) 承諾
1、 乙方減少注冊資本或進行重大產(chǎn)權變動和經(jīng)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于與外商合資、合作;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進行租賃、承包、聯(lián)營、托管等經(jīng)營方式的變更),需事先通知甲方,如上述行為將對乙方償債能力產(chǎn)生不利影響,須征得甲方的同意。
2、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保證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擬抵押的其所擁有的項目用地并未也將不會設定任何抵押權、質押權、其它任何第三者權利或任何形式的不利權利,且不會轉讓給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
(三) 若乙方違反上述任一項聲明或承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清所借款項及相應利息并解除本合同。
三、 借款期限為 年,自款項交付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四、 借款用途
乙方所借款項僅能用于 地塊(以下簡稱項目地塊)的競拍活動,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清所借款項及相應利息并解除本合同。
五、 還款日期和方式
1、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人民幣 元。
若乙方未按上述約定還款且拖欠超過 天,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清所借款項及相應利息并解除本合同。
六、 借款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加上3%,自借款交付之日起算至實際還款日;若乙方延期一日,還應按所拖欠款項的日萬分之二點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七、 乙方以項目地塊作為抵押,以作為本合同借款的擔保。
八、 抵押所擔保的范圍為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zhí)行費用等)、因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九、 抵押擔保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款項還清之日止。
十、 乙方無論何種原因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乙方原因違約而由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債務或甲方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宣布解除合同而產(chǎn)生的損害賠償),甲方有權將該債權直接轉為對項目的投資,成為該項目的投資方,乙方以在項目公司的.股權折抵其向甲方所負債務,由此甲方將成為該項目所設項目公司的股東,屆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xù)。
十一、 一旦乙方取得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證,乙方應立即到相關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甲方應予協(xié)助。
十二、 本合同項下借款如有修改、補充,則乙方應按照變更后的債權的范圍承擔擔保責任。
十三、 抵押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抵押條款將不因本合同其他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十四、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jīng)雙方協(xié)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十五、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七、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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