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借款合同匯編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guī)定的方式。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yè)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企業(yè)借款合同1
甲方:
乙方:
一、由于乙方資金緊張,周轉困難,致使本身生產停泄,已簽訂合同項目不能按期完工,如不及時解決將嚴重影響到合同的履行。為保證履約,維護對外信譽,乙方向甲方商議借款人民幣 元以便購入材料進行生產。甲方應乙方申請,同意借給乙方資金人民幣 元。
二、上述借款用于:
(1)、訂購原材料:
。2)、訂購輔料:
。3)、其他如:購買工具等。
三、上述借款直接匯到:
收款單位名稱:
收款單位開戶行:
收款單位帳號:
四、為保證甲方的資金安全及時收回借款,乙方鄭重承諾如下:
1、嚴格履行合同,保證借款?顚S,不挪作他用。如發(fā)現乙方將資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資金,同時乙方應支付借款額30%的違約金。
2、對于上述借款,甲方有權從雙方業(yè)務結算款或其他往來款中扣還;甲方也有權委托其他與乙方有業(yè)務往來的企業(yè)代扣。乙方對此不持異議。
3、本借款協議書一經成立,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須按約定時間歸還借款,否則按每日1‰比例收取滯納金。
4、本借款乙方最遲于借款支付日起天內歸還給甲方。
5、如乙方到期拒不歸還借款,甲方可以隨時向轄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應承擔甲方追討該款發(fā)生的誤工費、律師代理費等。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企業(yè)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甲方是一家注冊資本____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借款金額
為____元人民幣。
二、借款的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期限為____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3、利息為____元人民幣。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顚S茫唇浺曳酵,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____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并產生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企業(yè)借款合同3
甲方(貸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_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1、乙方應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蛘
2、_____________。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并就拍賣款項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借款合同4
一般個人或企業(yè)在向銀行借款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不直接放款給個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擔保公司或資質好的個人)為其做信用擔保。擔保公司會根據銀行的要求,讓借款人出具相關的資質證明進行審核,之后將審核好的資料交到銀行,銀行復核后放款,擔保公司收取相應的服務費用。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 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ù笮懖灰恢聲r,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 貸款方式:貸款人于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fā)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 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xù)并向借款人全額發(fā)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zhí)行。利息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 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 :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 規(guī)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 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fā)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 抵押房產價值采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 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yōu)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第十九條 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 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 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 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價款優(yōu)先受償。
因發(fā)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并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 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
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fā)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fā)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系地址、聯系電話等發(fā)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fā)放完畢并協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xù);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系電話無法取得聯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
企業(yè)借款合同5
借款合同(公司企業(yè)之間)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yè)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fā)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guī)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于____ 。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guī)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guī)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zhí)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個人之間)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其余部分用于質押登記等;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借款合同6
甲方(借款人):
乙方(委托貸款人):
委托方:
鑒于 (以下簡稱“委托人”)與乙方已于 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的《委托貸款合同》(以下簡稱“委托合同”),乙方須按委托合同約定,向甲方發(fā)放本合同項下的委托貸款。
現甲、乙雙方以委托合同為基礎,并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就委托貸款事項訂立本合同,以明確雙方之權利、義務。
第一章 貸款事項
第1條 根據委托人的指定,就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有關事項確定如下:
1.1 貸款幣種為: ;
1.2 貸款總金額為(大寫):
(小寫): ;
1.3 貸款用途為: ;
1.4 貸款期限為: ,自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實際的貸款分期到位,發(fā)放日與上述約定不同的,上述約定的貸款期限不變,貸款到期日自動變更;
1.5 貸款年利率為:。
1.6 一次性操作費用為: 。
第2條 甲方的提款計劃: 。
第3條 甲方的還款來源: 。
第二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4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有權使用委托人委托乙方發(fā)放的此筆委托貸款;
4.2 甲方在使用此筆委托貸款前,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提款計劃,與乙方一次或分次訂立借款借據;
4.3 甲方應在乙方開立賬戶,用于辦理提款、還款、付息等手續(xù);
4.4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利息并償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
4.5 甲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
4.6 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4.7 甲方如發(fā)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構成重大威脅的事件,應在該事件發(fā)生后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4.8 甲方保證如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于變更后5日內通知乙方。
第5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此筆貸款有關的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情況及資料;
5.2 在委托人將足額款項存入乙方賬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劃付至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戶;
5.3 乙方有權檢查甲方使用貸款的'具體情況,對此甲方應給予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
5.4 乙方代收甲方利息和本金代付給委托方,如甲方的款項到期應付而未付時,甲方授權乙方直接從甲方開立的賬戶中扣收相應的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及其他費用),扣收不足的部分,乙方有權從甲方在(XX)銀行的任何其他賬戶中扣收或要求甲方清償;
5.5 乙方保證如變更住所應及時發(fā)布公告或通知甲方;
5.6 當甲方發(fā)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時,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7 如擔保人發(fā)生合并、分立、重整、和解、解散等事項,乙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5.8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質)押財產發(fā)生損毀、滅失或者發(fā)生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三章 委托貸款的償還及利息計付方式
第6條 委托貸款的償還方式為:
1.上付息,甲方在貸款到賬10內付清第一年利息8%和一次性操作費8%;
2.下一年度利息甲方提前(XX)月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為支付利息(提前存入保證金賬戶的資金,銀行可代為理財,收益歸甲方);
3.甲方從第三年開始歸還本金,按照30%,30%,40%的比例分三年償還本金,如果委托方同意展期五年,可從第六年開始按照每年20%的比例歸還本金, 甲方提前(XX)月將本金存入乙方保證金賬戶,由乙方到期代為支付(收益同上)。
第7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根據委托人確定的利率(但不得違反中國人民銀行對委托貸款利率的規(guī)定)計算利息。如果委托人或甲方依法要求調整利率且雙方達成協議的,應提前5個對公營業(yè)日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可進行調整。
第四章 擔保
第8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項:
乙方與擔保人就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相應的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
1. 編號為 擔保字第號《保證合同》;
2. 編號為 擔抵字第號《抵押合同》;
3. 編號為 擔質字第號《質押合同》; 。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9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10條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已發(fā)放的貸款。
第11條 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乙方有權向甲方催收,并可對逾期支付的款項,根據逾期天數按照委托方要求代扣罰金。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歸還本金,乙方根據委托方的授權委托拍賣甲方抵押物,如果乙方無力按照授權委托承擔拍賣,在期限內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委托擔保公司或專業(yè)公司負責抵押物的拍賣,拍賣不足的部分,上述公司負責代付及追繳。
第12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擔保人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fā)生虧損,或者抵(質)押財產發(fā)生損毀、滅失等原因,不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及利息,或者有其他危及貸款安全的事件發(fā)生時,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全部貸款本息。
第13條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日期將貸款放出,則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但由于甲方或委托人的原因導致乙方未能如期足額發(fā)放貸款的情況除外。
第14條 如甲方要求提前還款,則甲方事先經委托人同意,但應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甲方經委托人同意提前還款的,是否需要向委托人支付違約金,由其雙方另行協商。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16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本合同約定由擔保人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則在其與乙方訂立擔保合同及辦妥擔保合同約定的手續(xù)(抵押權/質權設立)之前,乙方并無義務發(fā)放貸款。
第17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在必要時取得委托人同意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18條 如甲、乙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的修改超出委托人委托乙方之權限,則應就修改內容同時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并由甲方、乙方、委托人三方共同簽訂書面協議。
第七章 附件
第19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1.;
2.;
3.。
第八章 附則
第21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及 各執(zhí)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22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并對雙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23條 本合同一切爭議采取訴訟方式解決,各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24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 簽訂。
甲方:
乙方:
委托方:
年 月 日
企業(yè)借款合同7
借款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住址: 郵政編碼: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向借款人發(fā)放借款。為保障各方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幣種) 整(小寫: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于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具體以借款借據/銀行憑據所記載的實際發(fā)放日為起算日。
第四條 擔保條款
1、擔保人自愿為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自愿提供擔保物作抵押/質押擔保。抵押/質押物為 。
2、擔保人自愿為本合同項下的主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自愿提供擔保物作抵押/質押擔保。抵押/質押物為 。
第五條 借款的使用與償還
為確保本貸款項下的資金安全,借款方須嚴格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隨時檢查、監(jiān)督該借款的使用情況,并按貸款人的有關指示和約定,使用和償還上述貸款。
一、為便于借款人使用資金,貸款人指定下列帳戶轉款為借款人贖取房產:
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二、貸款償還時,借款人必須按照貸款人的指示將上述貸款本金轉入下列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第六條 還款來源
借款人 為本合同項下的第一還款來源,但不排除借款人用其它的還款來源用于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第七條 權利與義務
一、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的借款要求提供真實的商務合同、文件、報表、憑證等資料。
二、借款人應當保證有關商業(yè)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貸款人如發(fā)現不實或違法情況,有權中止本合同的執(zhí)行。
三、貸款人有權依法或根據本合同約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收回本借款,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賬戶上扣劃款項用于償還借款。
四、貸款人依法或根據本合同約定采取相應措施提前收回借款而借款人無清償能力時,擔保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有權從擔保人賬戶上扣劃款項用于償還本借款。
五、為保障貸款人能如期收回貸款,經雙方一致同意,借款人將其名下位于 )作為該筆借款的擔保。如貸款到期,借款人無法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雙方約定貸款人有權按以下任一方式處理該房產以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及其它相關費用,借款人對此無任何異議。
1、貸款人有權贖取該房產并按照市場評估凈值的
2、轉賣上述房產。贖取并轉賣該房產后,貸款人收回本合同項下贖樓款、其它相關費用及因過戶產生的所有費用后,余款返還借款人。
3、其它: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如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貸款人無法履行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下列情況解除合同:
(一)、如借款尚未發(fā)放,則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停止發(fā)放本借款;
(二)、如借款尚未到期,則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借款;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違約方應支付貸款本金總額 5% 的違約金。
(二)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貸款人有權依法采取一切可實現債權的措施,并由借款人承擔實現債權的費用。
(三)如借款人違約逾期未還款且未就延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議的,因違約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賠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立約各方已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
甲乙雙方發(fā)生糾紛,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署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第十三條 合同文本 附加條款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立約各方各執(zhí)壹份,擔保人 份。副本根據需要增訂,具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名蓋手印): 借款人(簽名蓋手印): 簽署地點:深圳市福田區(qū)新聞路深茂商業(yè)中心15樓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擔保人已閱讀上述合同文本,自愿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擔保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企業(yè)借款合同8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yè)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guī)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zhí)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tǒng)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guī)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yōu)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jié)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fā)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guī)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fā)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日期:
企業(yè)借款合同9
甲方(借款公司)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萬元整,于____年__月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三年。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按30%比例從甲方每月勞動報酬中扣還,直至全部還清本息為目。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區(qū)人民法院裁決。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企業(yè)借款合同10
合同編號: 131224-JK01
出借方(甲方): 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X
借款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現住址:聯系方式:
擔保方 (丙方): XXXXX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現住址:聯系方式:
乙方因為購買住房需向甲方申請借款,并提供XXXXXXX
作為擔保人,甲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同意出借。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種類: 企業(yè)借款給本企業(yè)內員工
第二條借款用途: 支付配偶住院治療費用
第三條借款金額: 10,000.00元 人民幣(大寫) 壹萬圓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無利息借款。但如不能如期還款,則按照國家利率的兩倍加收罰息。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 20xx年 12 月25 日起,至 20xx年 10月 25日止。
2.還款分期如下:自20xx年 1月 15日起,共分十期償還,約定 每月15日 工資發(fā)放時直接扣除 1,000.00元 ; 至20xx年 10 月 15日截止,第十期全部扣除還清,甲乙雙方借貸關系終止。
第六條保證條款
1. 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2. 乙方須提供以下證件和復印件:
、 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 戶口本全部內容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 現所在醫(yī)院出具的病例證明等有效證件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最新國家規(guī)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3 . 乙方在還款期限內離職或因其它原因無法還款時,由丙方擔保人 XXXXXXX 承擔剩余未償還金額,并追以二倍的罰息(以最新國家規(guī)定的利率為準)。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fā)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guī)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日期: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簽約地點: XXXXXX
企業(yè)借款合同11
應計征印花稅的借款合同的范圍包括: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yè)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單據作為合同使用的,也應按合同貼花,借款合同的計稅金額為借款金額。
企業(yè)之間簽訂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在企業(yè)所得稅方面,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非金融企業(yè)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yè)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在印花稅方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1號)中所規(guī)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yè)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額的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作為《經濟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中所規(guī)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發(fā)[1996]173號)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yè)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yè)務。因此,企業(yè)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yè)務。
而作為征收印花稅的借款合同雖然概念適用上也遵從《經濟合同法》的規(guī)定,但是根據國務院令[1988]11號文的規(guī)定,其征稅范圍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這里的銀行是指人民銀行、各專業(yè)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guī)定的通知》(國稅發(fā) [1991]55號)的規(guī)定,我國的其他金融組織是指除人民銀行、各專業(yè)銀行以外,由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領取經營金融業(yè)務許可證書的單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業(yè)與銀行企業(yè)的區(qū)別,金融企業(yè)包括銀行金融企業(yè)和非銀行金融企業(yè),銀行金融企業(yè)是指國家專業(yè)銀行、區(qū)域性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以及其他綜合性銀行。
可以說,印花稅征收范圍內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從于《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銀發(fā)[1996]173號)中的界定,也就是說對貸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規(guī)定,即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經營貸款業(yè)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fā)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yè)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業(yè)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簽訂的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疇,不繳納印花稅。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納稅人在從事經濟活動的過程中,對經濟活動的實質課稅與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問題應正確予以理解與運用,國家對貸款業(yè)務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規(guī)定,但對非金融企業(yè)之間的借貸款業(yè)務,就營業(yè)稅而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營業(yè)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1995]156號)規(guī)定,不論金融機構還是其他單位,只要是發(fā)生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的行為,均應視為發(fā)生貸款行為,按“金融保險業(yè)”稅目征收營業(yè)稅。而在企業(yè)所得稅方面,《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又作出了“非金融企業(yè)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yè)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的規(guī)定。
綜上所述,從稅收層面上來說,印花稅征收范圍內的借款合同是一種狹義上的借款合同,而并非經濟合同法所界定的廣義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yè)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復》(法釋[1999]第3號)規(guī)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yè)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兩者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卻不屬于印花稅的征收范圍。
企業(yè)借款合同12
協議編號: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方向集團申請資金,經集團批準,由乙方借款給甲方,為明確責任,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茲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將用于_____ .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協議約定借款期限為從_____年 月 日至_____年 月 日。 第四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結息_____ 確定借款月利率_____ .
資金占用費按日計息,按月結息,每月由乙方出具《利息通知單》給甲方,甲方借以計提資金占用費。 第五條 還款
甲方按先還息再還本的原則償還,甲方應在借款到期日連本帶資金占用費一并歸還乙方 第六條 逾期
甲方無法按時歸還借款的,集團可以按以下標準提高支付乙方資金占用費利率,同時由集團加收額外管理費。
逾期期限:
調高幅度:
額外管理費(按本金的以下月利率計算)
第七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可以提交集團財務管理部協調解決。
第八條 適用對象
本協議適用于經集團批準的資金申請借款,簽訂雙方應為集團下屬控股子公司或集團本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yè)借款合同13
借款方:(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方因擴大經營活動,流動資金出現短缺,向貸款方借款,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目的,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種類:流動資金借款
第二條 借款用途:貨款流動資金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 %/每年,付息時間: 。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利息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2、還款期提前如下:
若提前還款則以 年 月 日起,根據實際借款的天數計算,每天( %/360) 計算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公司的貨款回籠資金
2、還款方式:現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公司全部財產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guī)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yōu)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 停、并、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 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罰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 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 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zhí)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貸款方按利息所得借款方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fā)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貸款方、借款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yè)借款合同14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yè)名稱 開戶銀行及帳號 年、季度借款計劃 已借金額 申請借款金額(大寫) 借款期限 借款種類 借款用途 借款原因 還 款 計 劃 借款批準后以本申請書作為借款借據 此致 中國工商銀行××分行 借款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章 主管部門 意見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yè)名稱
開戶銀行及帳號
年、季度借款計劃
已借金額
申請借款金額(大寫)
借款期限
借款種類
借款用途
借款原因
還
款
計
劃
借款批準后以本申請書作為借款借據
此致 中國工商銀行××分行 借款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章
主管部門
意見
蓋章
銀行
審查
意見
批準金額(大寫)
批準期限
法人代表章 經辦人章 年 月 日
企業(yè)借款合同15
一、企業(yè)間借款的表現形式
企業(yè)間借款的表現形式是雙方以協議形式直接確定借款關系,協議內容把借款數額、利息、還款期限、違約責任等都加以明確。有的還設定了擔保條款,并有擔保企業(yè)參與簽訂協議。企業(yè)之間借款除了這種典型的表現形式外,其表現形式還有如下幾種:
1.以聯營合同形式借款。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這是聯營合同的本質特征。但有的企業(yè)法人之間聯營合同,雖約定共同經營某項目,協議卻約定其中一方只負責出資,不參與具體經營活動,只負責在經營活動中監(jiān)督資金使用情況。無論經營的項目盈利或虧損,投資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收益。這種出資人不承擔虧損的保底聯營合同,被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認定為借款關系。
2.以投資形式借款。公司法上的投資是指投資者通過注入資金或實物,成為被投資者的股東,并以投入的資金或實物對被投資的企
業(yè)法人承擔經營風險和承擔民事責任。但有的投資,投資者并不對所投資的項目或對被投資的企業(yè)承擔經營風險,也不以所投入的資金對被投資法人承擔民事責任,且對所投入的資金不按股權處理,只按債權處理,無論被投資項目盈利或虧損,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利潤。這種情況下,投資人所投入的資金就不是股權,而是債權了,這種投資關系,應認定為借款關系。
3.以融資租賃形式借款。融資租賃是指有金融業(yè)務經營權的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賃公司或信托公司)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或出賣人的選擇,從出賣人那里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只有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并付清租金之后,才能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但有的出租人并不具有金融業(yè)務經營權,其出資向借款人購買租賃物后,在提供給承租人使用的同時,把租賃物的所有權也一并讓給承租人,承租人只須承擔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租金的義務。這種形式上的租賃關系,其實質上是借款關系。
4.以委托理財形式的借款。委托理財,通常是指委托人將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財產權利委托他人管理、處分以獲取收益,受托人獲取報酬的行為。另外,委托理財關系還包括信托,信托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和處分信托資產。一些沒有經過法律許可的有限公司,作為受托人以各種方式吸引投資者投資于證券、信托、基金等理財產品,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委托人將資產交由受托人進行投資管理,受托人無論盈虧均保證委托人獲得固定本息回報,超額投資收益均歸受托人所有的,屬于“名為委托理財、實為借款關系”之情形,應認定雙方成立借款合同關系。
5.買賣賒欠形式的借款。企業(yè)間在進行商業(yè)交易時,在買方暫時缺乏可用資金,而賣方又確信其資信可靠的情況下,就會自發(fā)產生賒銷商品、延期付款的商業(yè)信用行為。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則是采取賣方收回價格優(yōu)惠承諾或買方直接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方式處理。這種商業(yè)活動解決了商品交易中資金短缺的困難,從形式上看,它只是商品交易方式的一種變通,但從實質上看,它是一種金融活動,是賣方為買方提供了一筆購買貨物的資金,其實質仍是借款合同。
6.空買空賣形式的借款?召I空賣指的是買方不支付貸款,賣方不交付貨物,雙方只就之間的差價結算盈虧。其表現形式是買賣合同當事人雙方,“買方”向對方“預付貨款”后,到了一定的期限,又向對方收回“貨款”及利息或“違約金”,雙方都不打算交付和接收所“買賣”的貨物,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所“買賣”的貨物。雙方進行的實際上是一種借款行為。
7.存單表現形式的借款。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第6條規(guī)定,在出資人直接將款項交與用資人使用,或通過金融機構將款項交與用資人使用,金融機構向出資人出具存單或進帳單、對帳單或與出資人簽訂存款合同,出資人從用資人或從金融機構取得或約定取得高額利差的行為中發(fā)生的存單糾紛案件,為以存單為表現形式的借款糾紛案件。
二、企業(yè)之間借款關系的法律效力
貨幣借款是一種金融業(yè)務,只能由國家指定的各商業(yè)銀行、城市及農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經批準的外資銀行、合資銀行、金融信托投資機構專營。由此可見,企業(yè)間相互借款,在一般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為無效合同。但實踐中,可不按無效處理的有以下幾種:一是有上下級關系的企業(yè)及有投資和被投資關系的企業(yè)之間的借款。例如,集團總公司對集團成員企業(yè)之間的借款,母公司對子公司之間的借款。二是有聯營、協作關系的企業(yè)之間的借款。例如,一方企業(yè)向為其加工零部件、半成品的另一方企業(yè)借款。三是依照合同協議有扶持與被扶持關系的大中型企業(yè)對小型企業(yè)之間的借款。上述幾種借款,應以幫助對方緩解資金困難為目的,出借資金的一方,也不應向對方收取高于銀行同類借款利率的利息,并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jiān)督。
另外,還有幾種由非金融機構參與的借款行為一直被認為是有效的:一是小額貸款組織企業(yè)的貸款行為。二是典當行。三是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可見,以上幾種企業(yè)間的特殊借款是被認可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三、企業(yè)之間借款糾紛案件的處理
1.關于本金。最高法院《關于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規(guī)定,名為聯營實為借款,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guī),應當確定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yè)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規(guī)定:企業(yè)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guī),屬無效合同。對于合同期限屆滿后,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法院的,除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款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
2.關于利息。盡管以上司法解釋中的有關非法借款約定利息的處理以及處罰辦法在實際當中已不適用了,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對于企業(yè)借款合同一般僅是保護本金部分的債權,而對于利息債權仍不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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