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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勞動合同

時間:2024-10-05 00:47:12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年勞動合同15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業(yè)發(fā)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年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年勞動合同15篇

年勞動合同1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性別 聯(lián)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城鎮(zhèn)、農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ㄊ校___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xiāng)鎮(zhèn))____________社區(qū)(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ǘo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ㄈ┮酝瓿梢欢üぷ魅蝿諡槠谙蓿鹤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 (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ㄒ唬┮曳綀(zhí)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 執(zhí)行。

 。ǘ┮曳綀(zhí)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支付項目為 ,或按執(zhí)行。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為。

  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為 元。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fā)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 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為 。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huán)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zhí)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 項計算:

 。ㄒ唬┌幢竞贤诹鶙l約定的'工資標準;

 。ǘ┌醇追揭(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計算基數;

 。ㄈ┌醇w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理扣代理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年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2、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八小時工時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

  4、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xù):

 。ǎ保┘滓译p方協(xié)商一致的;

 。ǎ玻┯喠⒈竞贤罁目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ǎ保┰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ǎ玻﹪乐剡`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ǎ玻┍竞贤喠r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病乐剡`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jiān)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场⒓追讲荒馨凑毡竞贤(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5、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guī)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guī)定》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guī)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乙方應遵守如下規(guī)定:乙方應每天按正常上班時間到甲方報到。

  6、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日期:

  日期:

年勞動合同3

  甲方:湖南省益陽興益水利水電建筑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波

  注冊地址:益陽市赫山區(qū)大利路6號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二、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終止。員工聘用合同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稱職標準。

  第四條乙方工作地點為xx甲方指定xx,經雙方協(xié)商工作地點可以變更。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補助按公司相關制度發(fā)放。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

  第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和本單位規(guī)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2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xx元。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xx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工作期限滿一年后,甲乙雙方按公司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醫(y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手續(xù)。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guī)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xù):

  (一)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十四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xiàn)的;

  (三)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一份局備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年勞動合同4

  按照省三方(省開展企業(yè)勞動合同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鼓樓區(qū)堅持科學發(fā)展觀,按照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圍繞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qū)的目標,以建立穩(wěn)定良好的勞動關系法制環(huán)境為重點,把推進勞動合同三年行動工作擺在突出的位置。強化領導,明確責任,積極與鼓樓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相互協(xié)調、真抓實干,在勞動法律法規(guī)宣傳等各項工作方面上采取有效措施,在發(fā)揮平等協(xié)商簽訂集體合同、職代會和廠務公開等制度上狠下功夫,較好地完成了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現(xiàn)將鼓樓區(qū)總工會關于落實”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行動方案”的情況匯報如下:

  一、制定方案,推動勞動合同制度的全面實施

  區(qū)總工會高度重視推行勞動合同制度的組織領導工作,認真落實工會在推進工作中的職責。根據我區(qū)“三年行動方案”實施細則,逐年制定出目標、措施和工作安排。三年來每年都較好地完成工作目標,為我區(qū)勞動合同簽訂任務的完成做出了努力。

  一是做到年年工作有部署。我區(qū)充分發(fā)揮三方會議的作用,每年均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制定年度計劃,并開展計劃落實情況的檢查監(jiān)督。區(qū)總工會根據三方會議的決定,及時召開各級工會進行工作部置,并將工作的完成情況作為評先評優(yōu)的主要考核內容,從而有力地調動了各級工會的工作積極性,保證了三年行動方案的逐年落實。

  二是做到了年年工作有突破。我們在開展“行動方案的第一年,完成了集體企業(yè)的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第二年完成了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和外資企業(yè)的推廣工作,第三年則全力做好勞動合同簽訂的普及工作。各級工會認真地承擔起指導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工作,堅持個人勞動合同標準不低于集體合同標準的原則,從而有效地發(fā)揮了勞動合同在維護職工合同權益的保持勞動關系穩(wěn)定上的作用。

  三是做到年年工作有創(chuàng)新。我們將勞動合同工作與工會其他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在推行勞動合同中不搞“一張皮”,而是借助工會的各種活動平臺進行推動。如我區(qū)在開展“和諧工業(yè)園區(qū)”、“和諧勞動關系”、“建設職工之家”、“雙愛雙評”等活動中均要求將勞動合同的簽訂情況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在評選“先進、模范職工之家”中,將勞動合同的簽訂情況作為一票否決的內容。企業(yè)勞動合同的簽訂率未達到90%以上,則取消其參評資格。激勵機制的建立,使企業(yè)提高了簽訂勞動合同重要性的認識,也為在我區(qū)企業(yè)中普遍推廣勞動合同簽訂工作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環(huán)境和氛圍。

  二、廣泛宣傳、提高企業(yè)和職工對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的認識

  一是廣泛進行宣傳。勞動合同法頒布后,區(qū)總工會利用鼓樓政務網、社區(qū)信息板報、座談、以及發(fā)放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勞動合同三年行動。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人員深入各類企業(yè)、科技園區(qū)中發(fā)放大量勞動法律、法規(guī)宣傳品,維權小冊子等共計1萬多份以上。讓盡可能多的勞動者了解這部法律、明確自己的權益。XX年9月,舉辦了“鼓樓區(qū)(勞動合同法)知識競賽”活動,這次活動是在層層開展競賽的基礎上舉行的,有力地促進了(勞動合同法)的法制宣傳工作。

  二是扎實開展培訓。為提高基層工會、企業(yè)工會干部的法律意識,區(qū)總工會分期分批組織舉辦(勞動合同法)培訓班,聘請市總工會領導為各級工會主席進行培訓。通過對法律的解讀,為正確理解立法宗旨奠定了良好基矗三年以來我區(qū)共召開基層干部培訓班10場次,600余名基層工會干部、企業(yè)經營者、職工代表、勞動爭議調解員得到培訓。經過培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用工行為得到進一步規(guī)范,工會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進一步的提升。

  三、加強機制建設,努力構建我區(qū)和諧勞動關系

  區(qū)總工會在認真學習的基礎上,認識到(勞動合同法)是強化工會在協(xié)調勞動關系方面作用的一項有力措施,也為工會組織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提供了一個新的法律途徑。我們在開展勞動合同工作中著重抓好“三個機制”建設:

  一是狠抓源頭維護機制。區(qū)總工會積極推行平等協(xié)商集體合同制度,用集體合同規(guī)范勞動合同。我們發(fā)揮工會聯(lián)系職工的有利優(yōu)勢,深入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加強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等進行監(jiān)督。根據企業(yè)的實際情況與特點,工會代表職工與用人單位進行協(xié)商,共同確定企業(yè)勞動合同文本內容。積極與區(qū)政府等相關部門相互配合,依法對用人單位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對不依法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或不按要求報送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情況的企業(yè),責令限期整改;對拒不改正的企業(yè),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對違反(勞動法)有關規(guī)定、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責令企業(yè)依法予以賠償。經過近年來相關部門不懈努力,我區(qū)規(guī)模以上企業(yè)合同簽訂率達99%,中小企業(yè)合同簽訂覆蓋率達90%,基本實現(xiàn)了全面推進勞動合同三年行動計劃的目標任務。

  二是狠抓協(xié)調勞動關系機制。我區(qū)在深入開展“創(chuàng)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yè)”活動中,抓住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與職代會三個關鍵環(huán)節(jié),進一步加大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與推行集體合同等工作的結合力度。我們將簽訂集體合同工作作為簽訂個人勞動合同的基礎,實踐證明凡是集體合同工作做的好的`企業(yè),其個人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開展起來就顯得十分順利。我們將建立企業(yè)民主氛 圍作為簽定勞動合同的先期條件,實踐證明企業(yè)只有強烈的民主意識,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才能真正落到實處,如果企業(yè)主沒有民主意識,那么勞動合同就很可能流于形式;如果職工沒有民主意識,那么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愿望。為此,我區(qū)進一步加強職工民主管理制度建設,大力推行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和職代會制度,要求企業(yè)每年均應召開一次以上職代會,區(qū)總工會則每年召開一次“廠務公開經驗交流會”,通過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推動了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開展。民主管理工作的普遍開展,提高了企業(yè)主的民主意識,和職工參與企業(yè)民主管理的積極性,從而為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的全面開展創(chuàng)造了有利條件。

  三是狠抓勞動爭議調解機制。勞動合同的簽訂只是為職工權益的保護建立了一道防護網,而要將職工權益落到實處則要采取措施確保勞動合同的切實履行。為此,我區(qū)進一步完善了區(qū)、街道(鄉(xiāng)鎮(zhèn))、社區(qū)的三級幫扶網絡建設,職工在勞動合同上發(fā)生糾紛,可就近得到幫扶站的幫助與法律支持。據初步統(tǒng)計全區(qū)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三年來共調解勞動爭議350余件,全區(qū)沒有發(fā)生職工越級上訪上告的事件,為建設和諧鼓樓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四、做好三項工作,全方位推進勞動合同簽訂工作

  一是加大工會組建力度,積極組織勞動者加入工會。勞動者在勞資博弈中處于弱勢,要維護自身權益,單一的訴求和行動效果有限。因此組織起來,依靠集體的智慧和力量顯得尤為重要。區(qū)總工會以全新的認識、思維和舉措,抓重點、攻難點,抓組建、促規(guī)范,有力地促進了工會組建工作,全區(qū)的工會組建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全區(qū)工會組建率達到95%以上,職工入會率達到90%以上。我們著重抓好“組織動員、推進實施、總結考核”三個環(huán)節(jié),并制定了跟蹤指導制度、信息通報機制、領導掛鉤聯(lián)系制度、集中調研走訪制度,確保了組建工作的穩(wěn)步推進。同時,進一步加強工會女職工組織建設,堅持在企業(yè)工會組建的同時,積極建立工會女職工組織。

  二是加大就業(yè)指導力度。區(qū)總工會依據(勞動合同法),積極參與建立長期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對就業(yè)困難人員尤其是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關閉、破產企業(yè)的下崗失業(yè)人員、進行排查摸底,給予重點幫扶。每年為我區(qū)下崗失業(yè)人員和困難職工提供就業(yè)培訓200人次,就業(yè)崗位3600個。XX年在金牛山公園門前廣場舉辦“春風送崗促和諧”就業(yè)服務現(xiàn)場招聘會,共有45家企業(yè)為招聘會提供了2600多個就業(yè)崗位。在福嶼社區(qū)內,與區(qū)勞動局等單位聯(lián)合舉辦“春風送崗”公益現(xiàn)場招聘會。有60家企業(yè)為招聘會提供800多個就業(yè)崗位。同時積極發(fā)揮社區(qū)工會幫扶作用。我區(qū)社區(qū)工會幫扶機構健全,社區(qū)普遍創(chuàng)辦了職業(yè)服務中心和建立了困難職工幫扶站。上半年,社區(qū)共提供就業(yè)介紹312人次,安置再就業(yè)122人次。

  三是加強職工技能培訓。我區(qū)把貫徹(勞動合同法)與職工素質提升工程結合起來。在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過程中,我們注重在宣傳加強企業(yè)經營者守法的同時,通過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發(fā)明創(chuàng)造、技術協(xié)作等經濟創(chuàng)新活動,不斷提升職工技術技能水平。深入開展“創(chuàng)造學習型組織,爭做知識型職工”等活動,有效地提升全區(qū)職工隊伍的科學文化素質,培養(yǎng)造就一批技術過硬且學法、知法、守法的新型知識型職工隊伍。為隆重紀念國際五一勞動節(jié)成立120周年,區(qū)總工會在今年五一勞動節(jié)之前舉辦一場“激情五月風 展靚秀風采”為主題的職工技能表演賽,通過基層工會推選,共有130多名職工參加了比賽。通過開展職工崗位練兵活動引導廣大職工增強市場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積極參加技術革新、技術協(xié)作、發(fā)明創(chuàng)造活動,在職工中樹立起“爭創(chuàng)新能手,爭做技術標兵”和“風雨同舟,共度難關”意識。我們在工作中深刻地體會到:工會作為黨聯(lián)系廣大職工的紐帶和橋梁,只有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自覺接受黨的領導,才能更好地發(fā)揮職能和作用。正是由于我們在開展勞動合同簽訂工作中得到區(qū)委、區(qū)政府的大力支持與幫助,才能取得全區(qū)勞動合同簽訂工作的全面突破。

年勞動合同5

  在實踐中,勞動合同時雙務合同、有償合同,必須要簽訂的。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前確立了勞動關系但是超過一年都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那么超過2年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一、超過2年未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用人單位用工2年不簽合同,應當支付24個月二倍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你所在單位三個月后才與你簽訂合同,那么單位應當從用工第二個月起至簽訂合同時止,支付你雙倍的工資。現(xiàn)在可以主張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的差額。

  二、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1、未簽訂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只要發(fā)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2、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yè)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yè)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yè)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后無法領取失業(yè)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

  4、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5、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單位雖然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6、不簽勞動合同不利于單位保護商業(yè)秘密。

  商業(yè)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yè)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xié)議,是對商業(yè)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xiàn)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xié)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yè)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yè)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yè)秘密。這對企業(yè)的發(fā)展,是非常不利的。

  7、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xù)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y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8、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綜上所述,關于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對用人單位來說不是簽不簽的問題,而是如何簽的問題。所以,在此建議用人單位應當在如何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上多用心思,而不應該采取不簽勞動合同的消極做法。

  三、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扣工資嗎

  根據《勞動法》第十六條、十九條和五十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但有些用人單位聘用勞動者后與勞動者已形成了事實的勞動關系,卻沒有與之簽定勞動合同。

  此后,用人單位任意扣法勞動者工資,該行為應屬于違法。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八條、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第六條和第十六條、《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第二條和第三條關于“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guī)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應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責令按相當于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經濟補償總合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用人單位未按《勞動法》規(guī)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規(guī)定訂立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賠償勞動者損失”:“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等,根據上述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即使未與勞動者簽定合同,也不能任意扣發(fā)勞動者工資。

年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 ________乙方:(員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 年齡:______ 工齡: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現(xiàn)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qū)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 (工種)

  甲方根據生產 (工作) 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種)。

  二、合同期限 (試用期限)

  (一)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_________年,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完成止。

  (二) 試用期限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三、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國家規(guī)定的以下第_________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方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后,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如屬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不受上款規(guī)定限制。

  四、工資待遇

  (一) 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 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為_________元 月。甲方可按依法制定的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分配制度調整乙方工資。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二)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或每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日為發(fā)薪日。

  (三) 甲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 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guī)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fā)。

  (六) 乙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 乙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yè)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二) 乙方因工致傷殘.死亡的,按《深圳經濟特區(qū)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 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一) 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二) 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 按時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工作任務。

  (四) 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五) 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合同。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經勞動局確認確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七) 除本條第五款規(guī)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 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延續(xù)勞動關系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勞動合同。

  (九) 合同終止

  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xiàn),合同自行終止。

  九、違約責任

  (一) 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fā)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于標準部分,同時,對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 %補償員工。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 (一) 款未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賠償乙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一次性發(fā)給乙方經濟補償金:

  a.由甲方提出,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b.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 .2.3.4項和第 (五)款第2.3.4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2項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發(fā)給乙方一次性的醫(yī)療補助費。

  6.甲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3.4項解除勞動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支付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二) 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 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后,應允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 (小組) 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xiàn)行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有出入的,按現(xiàn)行勞動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十五、下列文件規(guī)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根據〈勞動法〉和《深圳經濟特區(qū)勞動合同條例》規(guī)定,員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xù)延勞動合同,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或深圳戶籍的員工,男職工連續(xù)工齡滿二十五年.女員工連續(xù)工齡滿二十年,且本單位連續(xù)工齡滿五年,員工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根據《深圳經濟特區(qū)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一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訂明試用期,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對技術.業(yè)務有特別要求的,試用期可以延長,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續(xù)訂勞動合同,工作崗位未變更的,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3.甲方因工作性質或者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須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4.根據《深圳經濟特區(qū)最低工資條例》的規(guī)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其所在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5.違約責任分法定違約責任和約定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有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和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三種形式。雙方可結合實際情況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依法約定違約責任。若約定違約金,不能只約定一方承擔違約金,應體現(xiàn)公平原則,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法一定要明確具體且切實可行。

  6.經濟補償金的發(fā)放標準按乙方在本單位的連續(xù)工作年限計算:每滿一年,發(fā)給員工一個月的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fā);不滿半年的,發(fā)給半個月的月工資。月工資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前三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本合同第八條第 (三) 款第3項.第九條第 (一) 款第4項a解除勞動合同,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超過十二個月的月工資。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應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否則無效。

  9.未經書面授權,代簽勞動合同一律無效。過錯方將依《深圳經濟特區(qū)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五條規(guī)定承擔法律責任。

  10.寶安、龍崗區(qū)可參照采用本合同書。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簽訂合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勞動合同7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xù)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年月日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xiàn)時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到 完成之日止。任務完成以 為標志。具體為: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無試用期。

 。病⒃囉闷趶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趧雍贤谙奕齻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B. 身體狀況

  C. 勞動技能

  D. 工作能力

  E. 團隊精神

  F. 其他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年勞動合同8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動協(xié)議。

  第一條 勞動協(xié)議期限

  本協(xié)議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經雙方協(xié)商,可在協(xié)議期滿前一個月協(xié)商續(xù)簽勞動雇傭協(xié)議。如協(xié)議期已滿,雙方不再續(xù)簽協(xié)議,但乙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yè)務尚未結束,則協(xié)議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yè)務結束。

  第二條 勞動內容、工作要求及工作時間

  1、乙方應按照甲方規(guī)定的崗位職責要求(詳見《崗位責任書》),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要求或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2、甲方根據業(yè)務需要安排乙方每日工作事項確定具體工作時間。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工作和任務。

  3、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法給乙方獎勵或懲處。乙方如不服從甲方指揮和遵守公司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違約方法負全部責任。

  第三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結算方式,每天_______元,每月按實際出工日計算工資,雙方約定,本勞動報酬已包括五金,由乙方自行進行繳納。

  2、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發(fā)放以乙方工作量進行發(fā)放,具體結算時間。

  第四條 勞動協(xié)議終止與解除的情形

  1、本勞動協(xié)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勞動協(xié)議協(xié)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勞動協(xié)議義務的。

  4、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勞動協(xié)議,僅需要提前一周書面通知另一方即可,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其他事項

  1、本協(xié)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給予賠償。

  2、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動過程中發(fā)生意外傷害,由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協(xié)商解決,醫(yī)療期內甲方不再支付勞動費。

  3、因本協(xié)議引起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能解決的,當事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份,自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年勞動合同9

  甲 方:

  乙 方: 、性別 、出生 年 月 日、住址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方式

  甲方因工作需要,擬聘用乙方擔任 工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根據我國《勞動法》的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資

  乙方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合同的解除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guī)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以上三種情形,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權不支付經濟補償。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因以上三種情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支付經濟補償。

  7、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8、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的。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

  9、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種原因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因此造此甲方實際損失(包括培訓費用、經濟損失等)的,乙方還應予以賠償。

  四、規(guī)章制度

  甲方已經制定詳盡的內部規(guī)章制度,在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向乙方告知具體的內容,乙方簽訂本合同視為已對此規(guī)章制度知悉并已完全理解。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一方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受損方有權要求對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年勞動合同10

  員工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中 大 集 團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 姓名:

  經濟性質: 性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在甲方首次工作起始時間:

  經營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籍類型(城鎮(zhèn)、農村):

  戶籍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和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第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如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guī)定)

  1、在合同期間,甲方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xiàn)和工作需要,可變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和職位,乙方應服從安排。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guī)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3、乙方工作應達到完成下達銷售指標的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8小時。每周休息日為星期日。

  第五條 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xié)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依法按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xié)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基本工資20xx元/月,績效工資1000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yè)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第九條 根據本部門生產情況,甲方須向乙方保證工資年增長率不低于國家統(tǒng)計局上年社會公布數字。

  第十條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時,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yè)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 第十二條 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公司規(guī)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其他福利參照集團相關規(guī)定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guī)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wèi)生、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xù):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guī)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guī)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連續(xù)曠工三天及三天以上,或經甲方調整工作崗位后三天不能到崗的,視為乙方自動離職;

  5、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被處罰拘留、勞動教養(yǎng)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yè)、工種崗位規(guī)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1、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2、因防治工業(yè)污染源搬遷的;

  3、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甲方連續(xù)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5、復員、轉業(yè)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6、建設征地農轉非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7、應征服兵役的;

  8、集體協(xié)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以辦理相關手續(xù)。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xù),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xù)訂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xiàn)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xù)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xù)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xù)訂手續(xù):

  1、甲乙雙方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2、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xù)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xiàn)本條第2項情況,雙方就續(xù)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xié)商不一致時,續(xù)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xù)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雙方協(xié)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yè)秘密和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先與乙方依法協(xié)商約定保守商業(yè)秘密或競業(yè)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yè)秘密協(xié)議或競業(yè)限制協(xié)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簽訂協(xié)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第二十二條第2、3項規(guī)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并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三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guī)有規(guī)定的,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請示

  尊敬的公司領導:

  根據董事長要求,對能源研究所現(xiàn)有骨干員工簽訂五年制勞動合同,初步擬定如上,請求法務中心審核內容,為感!

  申請單位:電池廠20xx—3—3

  電池廠領導意見:

  中威公司領導意見:

  電動汽車項目指揮部總指揮意見:

年勞動合同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立法宗旨】為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制定本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zhí)行。

  第三條 【基本原則】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規(guī)章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guī)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xié)商確定。

  在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xié)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五條 【協(xié)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yè)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協(xié)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有關勞動關系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 【集體協(xié)商機制】工會應當幫助、指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并與用人單位建立集體協(xié)商機制,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勞動關系的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 【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勞動報酬不明確的解決】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約定不明確的解決】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fā)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guī)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十九條 【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服務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保密義務和競業(yè)限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yè)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xié)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yè)限制的范圍和期限】競業(yè)限制的人員限于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yè)限制的范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前款規(guī)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yè)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yè)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yè)務的競業(yè)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違約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無效后勞動報酬的支付】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三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二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履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 【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guī)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fā)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條 【加班】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第三十二條 【勞動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等的變更】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單位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xù)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

  第三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六條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第四十一條 【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yè)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yōu)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yè)人員,有需要扶養(yǎng)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工會在勞動合同解除中的監(jiān)督作用】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的逾期終止】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guī)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九條 【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qū)轉移接續(xù)】國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勞動者社會保險關系跨地區(qū)轉移接續(xù)制度。

  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五章 特別規(guī)定

  第一節(jié) 集體合同

  第五十一條 【集體合同的訂立和內容】企業(yè)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通過平等協(xié)商,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等事項訂立集體合同。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企業(yè)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訂立;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

  第五十二條 【專項集體合同】企業(yè)職工一方與用人單位可以訂立勞動安全衛(wèi)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等專項集體合同。

  第五十三條 【行業(yè)性集體合同、區(qū)域性集體合同】在縣級以下區(qū)域內,建筑業(yè)、采礦業(yè)、餐飲服務業(yè)等行業(yè)可以由工會與企業(yè)方面代表訂立行業(yè)性集體合同,或者訂立區(qū)域性集體合同。

  第五十四條 【集體合同的報送和生效】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yè)性、區(qū)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行業(yè)、本區(qū)域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第五十五條 【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標準】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

  第五十六條 【集體合同糾紛和法律救濟】用人單位違反集體合同,侵犯職工勞動權益的,工會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因履行集體合同發(fā)生爭議,經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節(jié) 勞務派遣

  第五十七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設立】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有與開展業(yè)務相適應的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及勞動者的權利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除應當載明本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協(xié)議】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xié)議。勞務派遣協(xié)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xié)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xù)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xié)議。

  第六十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告知義務】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勞務派遣協(xié)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xié)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第六十一條 【跨地區(q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勞務派遣單位跨地區(qū)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zhí)行。

  第六十二條 【用工單位的義務】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zhí)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xù)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用工單位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第六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和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xié)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前款規(guī)定。

  第六十四條 【被派遣勞動者參加或者組織工會】被派遣勞動者有權在勞務派遣單位或者用工單位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第六十五條 【勞務派遣中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六十六條 【勞務派遣的適用崗位】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yè)基本用工形式。勞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

  前款規(guī)定的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xù)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yè)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yè)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具體比例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規(guī)定。

  第六十七條 【用人單位不得自設勞務派遣單位】用人單位不得設立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者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

  第三節(jié)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xié)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條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七十二條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報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六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七十三條 【勞動合同制度的監(jiān)督管理體制】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全國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在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中,應當聽取工會、企業(yè)方面代表以及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意見。

  第七十四條 【勞動行政部門監(jiān)督檢查事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及其執(zhí)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guī)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于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guī)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zhí)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監(jiān)察事項。

  第七十五條 【監(jiān)督檢查措施和依法行政、文明執(zhí)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實施監(jiān)督檢查時,有權查閱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有關的材料,有權對勞動場所進行實地檢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勞動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監(jiān)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依法行使職權,文明執(zhí)法。

  第七十六條 【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衛(wèi)生、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用人單位執(zhí)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權利救濟途徑】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監(jiān)督檢查的權利】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jiān)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持和幫助。

  第七十九條 【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并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十條 【規(guī)章制度違法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一條 【缺乏必備條款、不提供勞動合同文本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三條 【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四條 【扣押勞動者身份等證件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處罰。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

  第八十五條 【未依法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等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六條 【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八條 【侵害勞動者人身權益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三)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勞動者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huán)境污染嚴重,給勞動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第八十九條 【不出具解除、終止書面證明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勞動者的賠償責任】勞動者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連帶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二條 【勞務派遣單位的法律責任】違反本法規(guī)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yè)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違反本法有關勞務派遣規(guī)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對勞務派遣單位,吊銷其勞務派遣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用工單位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三條 【無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單位的法律責任】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四條 【個人承包經營者的連帶賠償責任】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guī)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fā)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十五條 【不履行法定職責、違法行使職權的法律責任】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不履行法定職責,或者違法行使職權,給勞動者或者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九十六條 【事業(yè)單位聘用制勞動合同的法律適用】事業(yè)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未作規(guī)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十七條 【過渡性條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訂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續(xù)的勞動合同,繼續(xù)履行;本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規(guī)定連續(xù)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次數,自本法施行后續(xù)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開始計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勞動關系,尚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xù)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十八條 【施行時間】本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年勞動合同12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動服務,經雙方協(xié)商訂立正式《勞動雇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xié)商續(xù)簽勞動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xù)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yè)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yè)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guī)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guī)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guī)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yè)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zhí)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為轉正后的____%-____%或雙方約定.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動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xù)簽,則視為《勞動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guī)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 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動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 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動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xù),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 《保密協(xié)議》;

  附件二 《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 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guī)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年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xiàn)在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yè)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wèi)生健康等規(guī)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fā)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同乙方協(xié)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fā)放工資。超過當月規(guī)定發(fā)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yè)的生產發(fā)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yǎng)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fā)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fā)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yè)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fā)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yè)職工待業(yè)保險暫行規(guī)定)向待業(yè)保險機構繳納待業(yè)保險基金,乙方待業(yè)期間可享受待業(yè)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fā),所需醫(y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y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fā)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yè)病死亡,由甲方發(fā)給喪葬費和供養(yǎng)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yǎng)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yī)療期。在醫(yī)療期間發(fā)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

  (略)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yè),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guī)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guī)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guī),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yǎng),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xù)。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guī)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zhí)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guī)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fā)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guī)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guī)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yè)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xiàn)行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執(zhí)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鑒證機關:______(蓋章)合同鑒證人:______(簽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年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xiàn)在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yè)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工種。

  第三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各項規(guī)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fā)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guī)定,同乙方協(xié)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獎金按績效發(fā)放。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fā)放工資,應當根據企業(yè)的生產發(fā)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4.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fā)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yè)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fā)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

  5。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fā),所需醫(y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1至3個月的醫(yī)療期,在醫(yī)療期間不發(fā)放工資。

  7。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8。甲乙雙方協(xié)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按甲方公司制度執(zhí)行。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yè),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guī)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wèi)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guī)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guī),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yǎng),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xù)。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guī)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zhí)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合同。

  第六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共同協(xié)商。

  第七條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yè)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

年勞動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成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的正式人員,就聘用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共謀發(fā)展的原則,友好協(xié)商共同訂立本協(xié)議。

  2.乙方須為具備法定年齡,年滿 8周歲系法律允許從事銷售工作的合法公民,如境外人員必須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3.乙方須提供準確的個人資料,如實認真填寫甲方的'會員申請表,并辦理甲方相關手續(xù),經甲方核實無誤后方可成為甲方業(yè)務人員,取得會員卡一張,并獲得銷售獎勵編碼。

  4.乙方須詳細閱讀本協(xié)議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關規(guī)定,對甲方的經營理念須有較高的認知度及忠誠度,并自愿維護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規(guī)章制度。

  5.甲方按乙方銷售業(yè)績的大小給予不同的獎勵,詳見《會員市場消費計劃書》,并按其規(guī)定發(fā)放獎金,甲方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6.如乙方直接開拓甲方區(qū)域管理中心或服務站,甲方均給予乙方一次性獎勵,按各聯(lián)盟店在公司首次進貨pv值給予______________的獎勵,個人所得稅由乙方自行負責。

  7.為便于乙方拓展市場,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證件及公司宣傳資料、公司系列化產品的詳細說明書,并配合乙方作好銷售服務工作。

  8.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種促銷方案、促銷品、招商政策及各項獎勵政策,并接受甲方專業(yè)化市場培訓,營銷心態(tài)、技巧、理念等課程培訓。

  9.乙方有責任為甲方收集并分析當地的市場信息,并及時準確的提供給甲方。

  0.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勞動部門及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不能作違法亂紀的行為,并嚴格執(zhí)行甲方的市場保護政策,嚴禁惡意降價、抬價、擾亂市場,否則甲方將取消乙方資格。

  .如乙方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造成的乙方業(yè)績收入減少或未能取到獎金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預測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運作時,甲方當盡力補救,但不承擔任何責任。

  3.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而定。

  4.本協(xié)議有效期為一年,期滿后可續(xù)簽。

  5.本協(xié)議一式叁份,甲方、乙方及當地聯(lián)盟店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簽章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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