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豬購銷合同合集5篇
在人們愈發(fā)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yè)發(fā)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規(guī)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種豬購銷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種豬購銷合同1
出賣人:xx黑豬養(yǎng)殖場(下稱“甲方”)
買受人:xx畜牧有限公司(下稱“乙方”)
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本合同約定的嘉興黑豬父母代種豬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質量標準
甲方提供的本合同約定的嘉興黑豬父母代種豬應當優(yōu)質純正,符合國家的種豬銷售標準,并經過了科學免疫程序免疫和嚴格檢疫。
第二條 種豬交付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的種豬數量1500頭,具體交付數量和交付時間由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向乙方指定的地點交付種豬,并提供所有種豬耳號和系譜檔案。
第三條 付款方式
雙方同意根據種豬市場公允價格進行結算,具體價格及付款方式由雙方代表(甲方代表為潘清煜、乙方代表為徐美根)以簽署《結算單》形式進行結算。
第四條 售后承諾
由于運輸等原因致使種豬交付后七日內死亡或傷殘的,甲方承諾包換,病死豬由乙方依照當地規(guī)定處理,但所獲補助歸甲方所有。
對不孕母豬,經過技術人員人工配種兩次以上仍不受孕,乙方不愿飼養(yǎng)的,按母豬市場公允價格由甲方回收;乙方愿意飼養(yǎng)的,按當時商品豬市場價重新結算。對不能配種的公豬,經技術人員鑒定屬于種公豬本身原因的,由甲方調換相同規(guī)格和數量的合格種公豬。
第五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種豬購銷合同2
甲方:乙方:
村委會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斯X父母代種豬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憑縣扶貧部門開據的提豬證明信(標明種豬品種、數量、體重、金額等)到甲方提豬,甲方負責送豬到村,并提供所有種豬耳號和系譜檔案。乙方負責分豬到戶。
二、產品品種及數量產品名稱性 別公斤頭數 量單 價金 額提貨時間備 注
合計
三、種豬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的種豬優(yōu)質純正,符合國家的種豬銷售標準,并經過了科學免疫程序免疫和嚴格檢疫。
四、________年扶貧項目斯X種豬價格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種母豬每頭1100元,種公豬110公斤以上達到能夠取精配種或直配要求的每頭6000元。
五、服務承諾:
1、由于運輸等原因,從供豬到戶____日內死亡或有傷殘的包換,病死豬由縣扶貧辦商京安XX處理。
2、對不孕母豬,經過技術人員人工配種兩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7.2元由京XX公司回收。繼續(xù)養(yǎng)豬的,農戶按當時商品豬市場價交款,購回一頭60公斤同品種母豬;不愿繼續(xù)養(yǎng)豬的,周轉到期時每頭償還300元。對不能配種的公豬,在供豬到戶半月內,經技術人員簽定,由于種公豬本身原因的,由京XX公司調換一頭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種公豬。
3、負責為養(yǎng)殖戶提供不同品種、不同階段的飼料配方。對飼養(yǎng)戶使用本公司4%預混料的按對本公司內部價供應。
4、負責組織有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建立技術服務巡回小分隊。按300頭種母豬配備一名包村技術人員,服務期限________年。對包村技術人員、村技術人員和養(yǎng)殖示范戶進行系統培訓。
5、搞好統一防疫和配種服務。種母豬從供豬到戶開始到
第二窩產仔,種公豬從公豬到戶________年內,
第一窩仔豬從出生到育肥出欄實行供應疫苗,統一防疫。對養(yǎng)殖戶種母豬
第一次受孕采取配種,以后配種實行市場運作、費用自負。
六、爭議處理: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爭議,由扶貧部門協調解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與扶貧部門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參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縣扶貧辦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豬購銷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種豬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到甲方提豬,必須攜帶雙方簽訂的正式合同(標明種豬品種、數量、體重、金額等),甲方負責免費送豬到乙方指定地方,并提供所有種豬耳號和系譜檔案。
二、產品品種及數量
產品名稱
性別:各375條。
公斤/頭:50—55公斤,55—60公斤,60—65公斤
數量:326條,175條,249條。
單價:1300元每條,1500元每條,1700元每條。
總金額:1109600元
提貨時間:20xx年4月26日
備 注:乙方必須支付合同總金額10%的保證金,將保證金打入對方指定的賬戶。
三、種豬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的種豬優(yōu)質純正,符合國家的種豬銷售標準,并經過了科學免疫程序免疫和嚴格檢疫。
四、種豬價格為:父母代60公斤以上種母豬每頭1700元,種公豬110公斤以上達到能夠取精配種或直配要求的每頭6000元。
五、服務承諾:
1、由于運輸等原因,從供豬到戶七日內死亡或有傷殘的包換,病死豬由我公司處理。
2、對不孕母豬,經過技術人員人工配種兩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18元由我公司回收。繼續(xù)養(yǎng)豬的,農戶按當時商品豬市場價交款,購回一頭60公斤同品種母豬;不愿繼續(xù)養(yǎng)豬的,周轉到期時每頭償還500元。對不能配種的公豬,在供豬到戶半月內,經技術人員簽定,由于種公豬本身原因的,由我公司調換一頭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種公豬。
3、負責為養(yǎng)殖戶提供不同品種、不同階段的飼料配方。對飼養(yǎng)戶使用本公司4%預混料的按對本公司內部價供應。
4、負責組織有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建立技術服務巡回小分隊。按300頭種母豬配備一名包村技術人員,服務期限一年。對包村技術人員、村技術人員和養(yǎng)殖示范戶進行系統培訓。
5、搞好統一防疫和配種服務。種母豬從供豬到戶開始到第二窩產仔,種公豬從公豬到戶一年內,第一窩仔豬從出生到育肥出欄實行免費供應疫苗,統一防疫。對養(yǎng)殖戶種母豬第一次受孕采取免費配種,以后配種實行市場運作、費用自負。
六、爭議處理: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爭議,由法律部門協調解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種豬購銷合同4
甲方:
乙方:
縣村委會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斯_______父母代種豬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憑縣扶貧部門開據的提豬證明信(標明種豬品種、數量、體重、金額等)到甲方提豬,甲方負責送豬到村,并提供所有種豬耳號和系譜檔案。乙方負責分豬到戶。
二、產品品種及數量產品名稱性別公斤頭數量單價金額提貨時間備注合計
三、種豬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的種豬優(yōu)質純正,符合國家的種豬銷售標準,并經過了科學免疫程序免疫和嚴格檢疫。
四、________年扶貧項目斯_______種豬價格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種母豬每頭1100元,種公豬110公斤以上達到能夠取精配種或直配要求的每頭6000元。
五、服務承諾:
1、由于運輸等原因,從供豬到戶____日內死亡或有傷殘的`包換,病死豬由縣扶貧辦商京安______________處理。
2、對不孕母豬,經過技術人員人工配種兩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7.2元由京______________公司回收。繼續(xù)養(yǎng)豬的,農戶按當時商品豬市場價交款,購回一頭60公斤同品種母豬;不愿繼續(xù)養(yǎng)豬的,周轉到期時每頭償還300元。對不能配種的公豬,在供豬到戶半月內,經技術人員簽定,由于種公豬本身原因的,由京______________公司調換一頭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種公豬。
3、負責為養(yǎng)殖戶提供不同品種、不同階段的飼料配方。對飼養(yǎng)戶使用本公司4%預混料的按對本公司內部價供應。
4、負責組織有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建立技術服務巡回小分隊。按300頭種母豬配備一名包村技術人員,服務期限________年。對包村技術人員、村技術人員和養(yǎng)殖示范戶進行系統培訓。
5、搞好統一防疫和配種服務。種母豬從供豬到戶開始到
第二窩產仔,種公豬從公豬到戶________年內,
第一窩仔豬從出生到育肥出欄實行供應疫苗,統一防疫。對養(yǎng)殖戶種母豬
第一次受孕采取配種,以后配種實行市場運作、費用自負。
六、爭議處理: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爭議,由扶貧部門協調解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與扶貧部門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參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縣扶貧辦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種豬購銷合同5
甲方:
乙方: 縣 村委會
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斯格父母代種豬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憑縣扶貧部門開據的提豬證明信(標明種豬品種、數量、體重、金額等)到甲方提豬,甲方負責免費送豬到村,并提供所有種豬耳號和系譜檔案。乙方負責分豬到戶。
二、產品品種及數量
產品名稱
性 別
公斤/頭
數 量
單 價
金 額
提貨時間
備 注
合計
三、種豬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的種豬優(yōu)質純正,符合國家的種豬銷售標準,并經過了科學免疫程序免疫和嚴格檢疫。
四、20 年扶貧項目斯格種豬價格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種母豬每頭1100元,種公豬110公斤以上達到能夠取精配種或直配要求的每頭6000元。
五、服務承諾:
1、由于運輸等原因,從供豬到戶七日內死亡或有傷殘的包換,病死豬由縣扶貧辦商京安公司處理。
2、對不孕母豬,經過技術人員人工配種兩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7.2元由京安分公司回收。繼續(xù)養(yǎng)豬的,農戶按當時商品豬市場價交款,購回一頭60公斤同品種母豬;不愿繼續(xù)養(yǎng)豬的,周轉到期時每頭償還300元。對不能配種的公豬,在供豬到戶半月內,經技術人員簽定,由于種公豬本身原因的,由京安分公司調換一頭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種公豬。
3、負責為養(yǎng)殖戶提供不同品種、不同階段的飼料配方。對飼養(yǎng)戶使用本公司4%預混料的按對本公司內部價供應。
4、負責組織有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建立技術服務巡回小分隊。按300頭種母豬配備一名包村技術人員,服務期限一年。對包村技術人員、村技術人員和養(yǎng)殖示范戶進行系統培訓。
5、搞好統一防疫和配種服務。種母豬從供豬到戶開始到第二窩產仔,種公豬從公豬到戶一年內,第一窩仔豬從出生到育肥出欄實行免費供應疫苗,統一防疫。對養(yǎng)殖戶種母豬第一次受孕采取免費配種,以后配種實行市場運作、費用自負。
六、爭議處理: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爭議,由扶貧部門協調解決。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與扶貧部門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參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報縣扶貧辦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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