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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15 17:47:3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推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guī)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倉庫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

  崗位職責

  1、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調研與開發(fā);

  2、協(xié)助項目主管做好產品開發(fā)及工藝質量研究相關技術工作;

  3、參與研發(fā)平臺建設。

  崗位要求

  1、醫(yī)學檢驗、生物化學,碩士以上學歷;

  2、有科研項目調研能力;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2

  ★倉庫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產品、設備免受火災危害,保衛(wèi)公司財產安全及公司員工人身生命安全,根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以及有關消防安全規(guī)定,結合公司倉庫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倉庫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接受公司安全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第三條:公司倉庫貯存著大量產品,是防火重點區(qū)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擺到首位,與各項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第四條:倉庫部門領導對所屬倉庫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倉庫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及時反映到公司,切實加以整改。如對已經發(fā)現的火險隱患熟視無睹,對防火工作指揮不當,造成火災事故,應當追究主管單位領導的責任。

  第五條:倉庫部門領導為倉庫防火負責人,建立安全小組,倉庫負責人為安全小組負責人,并確定一名保管員負責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消防常識安全問答

  1、什么是燃燒?

  燃燒是一種放熱、發(fā)光的化學反應。

  2、燃燒有幾種類型?

  有四種類型:閃燃、著火、自燃、爆炸。

  3、什么是閃燃?

  可燃液體揮發(fā)的蒸汽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濃度遇明火發(fā)生一閃即逝的燃燒。

  4、什么是燃點?

  可燃物開始持續(xù)燃燒所需要的最低溫度。

  5、物質燃燒需要具備的三個條件是什么?

  可燃物、助燃物、著火源。

  6、什么是著火?

  可燃物在空氣中受到火源作用而發(fā)生的持續(xù)燃燒的現象。

  7、什么是蓄熱自燃?

  可燃物在沒有直接火源作用下,由于自身內部的物理、生物、化學反應,溫度不斷集聚升高,達到燃點發(fā)生燃燒的現象。

  8、爆炸形式有幾種?

  物理爆炸、化學爆炸、核爆炸。

  9、什么是可燃粉塵?

  凡是遇到火源能發(fā)生燃燒和爆炸的顆粒微小的固體物質都叫可燃粉塵。

  10、怎樣使用干粉滅火器?

  先拔掉保險銷,一手握住噴嘴對準火點,另一手壓下壓把。

  11、如何使用室內消防栓?

  先打碎消火栓箱玻璃,接好接口,然后打開水帶,再打開截門開關。

  12、八項便民措施的內容?

  答:一、在全局各接待窗口落實“警務回執(zhí)單”和“告知單”制度。二、進一步縮短建筑防火設計審核時限。將過去確定的一般工程時限由原來的10工作日該為8工作日,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建筑自動消防設施的建筑工程的審核時限由原來的20工作日改為16工作日。審核時限自受理之日算起。三、取消小型簡單裝修工程的建筑設計防火審核審批。凡非高層的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建筑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下且不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內裝修工程,只要不改變原建筑消防設施,不屬于易燃易爆場所,不動用明火,可不申報建筑設計防火審核和施工現場審批,由產權單位和施工單位依據有關法規(guī)和技術規(guī)范,嚴格把關,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四、取消對成立消防設施檢測和電氣消防消防安全檢測企業(yè)進行限制審批。今后,凡成立消防設施檢測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企業(yè),只需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xù)。五、對消防設施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企業(yè)不再劃分檢測區(qū)域。六、公安消防機構對在北京市成立的消防產品生產、維修、銷售企業(yè)不在進行前置審批,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法規(guī)辦理企業(yè)的注冊登記手續(xù)。七、取消本市、外地、國境外的消防產品在京銷售、使用的登記備案制度。今后,凡國家實行認證制度的消防產品,取得了國家有關部門辦法的形式認可證書;實行強制檢驗的消防產品,通過國家確定的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均可在本市銷售、使用。八、進一步提高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的工作效率,公安消防機構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驗收,消防驗收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核發(fā)《建筑工程驗收意見書》。

  13、消防隊對外開放的具體內容?

  消防對對外開放的內容:讓市民了解消防部隊官兵的一日生活,消防部隊的任務,觀摩簡單的撲救火災的措施,如油火、煤氣火災的撲救,學習消防器材的使用,參觀消防部隊的車輛裝備,參觀圖片資料。

  14、單位的電氣多長時間檢測一次?

  單位的電氣原則上每年要進行檢測一次,在單位的電氣設備、用電量有所增減的情況下要進行檢測。

  15、消防中控室的人員配備?

  由于各單位消防控制室規(guī)模不一,系統(tǒng)功能差距較大,因此在設備操作人數方面,沒有統(tǒng)一的規(guī)定。但根據消防控制室的性質,應按下列原則配備:1、晝夜24小時保證有人值班。2、每班不應少于2人。3、每班連續(xù)工作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4、保持操作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

  16、學習消防中控本的程序?

  到消防協(xié)會報名領取學習的材料,到指定的地址參加消防控制室管理人員培訓班學習并參加考試,合格后發(fā)給消防中控本。

  17、消防安控制室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

  1、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體素質,年齡宜在18—45周歲之間。2、熱愛本職、忠于職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感。3、應在上崗前經過專門的培訓,熟練掌握本系統(tǒng)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并經公安消防機構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8、哪些情形屬于火災隱患?

  火災隱患絕大多數是因為違反消防法規(guī)、消防技術標準造成的,大致有三類情形:一是增加了發(fā)生火災的危險性。如違反規(guī)定儲存、使用、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用火、用電、用氣,明火作業(yè)等。二是火災時會增加對人身財產的危害。如建筑物防火分隔、建筑結構防火、防煙排煙設施等被隨意改變,失去應有作用;建筑物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不能暢通無阻;消防設施、器材不完好、有效;建筑內部裝修、裝飾違反規(guī)定,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等。三是火災時會影響滅火救援行動。如缺少消防水源;消防車道堵塞;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消防電梯等不能使用或不能正常運行等。發(fā)現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是單位一項重要的消防安全職責。

  19、火災隱患分幾種?

  根據火災的危險程度和危害后果,分一般火災隱患和重大火災隱患。

  ★消防安全法規(guī)知識

  1、《消防法》頒布的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頒布的時間是1998年9月1日。

  2、假報火警是犯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二條規(guī)定:擾亂公共秩序、妨礙公共安全,尚不夠刑事處分的,要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假報火警是擾亂公共秩序、妨礙公共安全的行為,理應受到處罰。以往一些假報火警者都曾分別受到行政拘留、罰款、警告等處罰。

  3、單位和公民有哪些基本的消防義務?

  單位和公民基本消防義務有:一是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二是任何人發(fā)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無償為報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嚴禁慌報火警。三是任何單位、成年公民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的義務。

  4、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設置有哪些規(guī)定?

  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必須設置在城市的邊緣或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應當設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原有的生產、儲存和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不符和上述規(guī)定的,有關單位應當采取措施,限期加以解決。

  5、哪些場所在使用或開業(yè)前要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申報?

  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以及具有上述功能的綜合性場所等公眾聚集的.場所,在使用或開業(yè)前應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申報。

  6、什么是消防監(jiān)督檢查?

  消防監(jiān)督檢查是公安消防機構對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情況依法進行監(jiān)督的行政執(zhí)法行為。消防監(jiān)督檢查的內容一般包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建筑防火管理情況和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管理情況。

  7、哪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的作業(yè)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8、哪些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

  核電廠、大型發(fā)電廠、民用機場、大型港口;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yè);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質的大型倉庫、基地;除上述以外的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yè);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都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承擔本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

  9、公共場所發(fā)生火災時,現場工作人員應履行那些義務?

  公共場所發(fā)生火災時,該公共場所的現場工作人員有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的義務。因為公共場所人員集中,一但發(fā)生火災,如果現場工作人員不利用對場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建筑消防設施、器材等情況熟悉的優(yōu)勢積極疏散在場群眾,自顧逃生,在場群眾由于缺乏引導,造成驚慌和混亂,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嚴重后果。所以,再法律上規(guī)定,公共場所工作人員有義務組織、引導在場群眾進行有序的疏散是十分必要的。

  10、發(fā)生火災的單位有哪些義務?

  發(fā)生火災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火災撲救后,要按照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實的情況。

  11、公安消防機構在統(tǒng)一組織和指揮火災的現場撲救時,火場總指揮有權決定那些事項?

  使用各種水源;截斷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的輸送;限制用火用電;劃定警戒區(qū);實行局部交通管制;利用臨近建筑物和有關設施,為防止火災蔓延,拆除或者破損毗鄰火場的建筑物、構筑物;調動供水、供電、醫(yī)療救護、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協(xié)助滅火救援。

  12、撲救特大火災時,地方人民政府有何職責?

  撲救特大火災時,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人員,調集所需物資支援滅火。

  13、消防隊撲救火災是否可以收取費用?

  公安消防隊撲救火災,不得向發(fā)生火災的單位、個人收取任何費用。對撲救外單位火災的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所損耗的油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依照規(guī)定予以補償。補償的具體辦法,各地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作出規(guī)定。

  14、公安消防機構在火災事故調查中有那些職責?

  火災撲救后,公安消防機構有權根據需要封閉火災現場,負責調查、認定火災原因,核實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15、《消防法》設定了哪些行政處罰?

  《消防法》設定了警告,罰款,沒收非法財務和沒收非法所得,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yè),拘留等行政處罰。

  16、違反《消防法》的規(guī)定造成的火災應如何處罰?

  根據《消防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由關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jié)較輕的,有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或由其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17、《消防法》為什么沒有規(guī)定罰款的具體數額?

  《消防法》對罰款的數額作出具體規(guī)定,主要是從我國各地區(qū)經濟發(fā)展不平衡,而且目前以有二十多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地方性消防法規(guī)對違反消防管理的行為,根據本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狀況規(guī)定了具體的罰款數額來考慮的。罰款的具體數額依據有關的規(guī)章或地方性消防法規(guī)確定。

  18、對營業(yè)性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的行為,應給予什么處罰?

  營業(yè)性場所對火災隱患不及時清除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yè),可以并處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款。

  19、埋壓、圈占或者損壞消火栓,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如何處罰?

  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一百元以下罰款或警告。

  20、對電器產品、燃器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行為,應給予什么處罰?

  電器產品燃器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路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guī)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

  21、對違反《消防法》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由哪個機關裁決?

  對違反《消防法》規(guī)定行為的處罰,除給予拘留的處罰外,由公安消防機構裁決。

  22、公安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對其違法行為應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公安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在消防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一、對不符合國家建筑工程消防技術標準的消防設計、建筑工程通過審核、驗收的;二、對應當依法審核、驗收的消防設計、建筑工程,故意拖延,不予審核、驗收的;三、發(fā)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改正的;四、利用職務為用戶指定消防產品銷售單位、品牌或者指定建筑消防設施施工單位的;五、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3

  1、保管員每天上下班前,要檢查庫房、庫區(qū)周圍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不能處理的及時向生產副經理匯報。

  2、庫房內嚴禁明火和吸煙,庫房內除照明燈外,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工具,不準加設臨時線路,離開庫房時要關閉電源,保管員要做好對入庫人員的宣傳教育和監(jiān)督。

  3、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設專庫單獨存放并嚴格出入庫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保管員應對庫房內的消防設施進行保養(yǎng)和維護,不能隨意挪動,消防通道內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包裝物/雜物等,要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對在庫區(qū)內的不安全作業(yè)行為有權進行制止。

  5、保管員對庫存物品妥善進行保管,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庫房,保管員離開庫房時要鎖好門,切斷電源,防止意外發(fā)生。

  6、庫房內的成品/半成品/包裝物等,劃定合格、不合格、待檢區(qū)域,按品種、規(guī)格、整潔有序,定量堆放,并做好標識。庫房要保持清潔、整齊、通風、透氣、防潮。

  7、出入庫要建立臺帳,定期對庫存進行盤點,保持賬物相符,貯存的成品/半成品/包裝等如發(fā)現缺失或破損要做好記錄,并上報生產副經理。

  8、外來車輛進入庫房裝卸貨,必須遵守公司的車輛管理規(guī)章制度,在庫房內減速慢行,隨車人員遵守相關的庫房管理制度。

  9、庫房如發(fā)生意外事故應及時上報公司相關領導,必要時報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因此制定了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起來閱讀學習以下倉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guī)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jiān)督機構負責監(jiān)督。

  第四條 本規(guī)則適用于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

  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筑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并經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jiān)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guī),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yè)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yè)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jié)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條 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第二十二條 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qū)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qū)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jiān)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qū)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yè)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裝卸作業(yè)結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qū)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

  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guī)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qū)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qū)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guī)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qū)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yè)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的規(guī)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qū)的倉庫,寒冷季節(jié)要采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qū)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guī)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現有規(guī)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視予以處罰;國家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進行處罰;

  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zhí)行本規(guī)則時,在確保安全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jiān)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yè)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guī)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guī)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guī)則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準、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即行廢止。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5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易燃液體(有機溶劑、樹脂、溶劑型涂料成品、溶劑型涂料半成品等)、易燃固體(硝化棉)、有機過氧化物(白水)。

  1、倉庫必須配備具有專業(yè)知識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倉庫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3、進入倉庫人員穿戴必須符合公司相關要求。

  4、禁止攜帶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5、每日上班,應先開啟排氣扇對倉庫強制通風不低于30分鐘。

  6、人員進入倉庫前,應先通過倉庫門口的靜電釋放裝置釋放人體靜電。

  7、除叉車外,禁止其他機動車輛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叉車,應采取防火措施。

  8、貨品入庫應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并進行檢查驗收,當貨品性質未確定時,不得入庫。

  9、裝卸搬運貨品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10、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11、泄漏或滲漏的包裝容器應迅速轉移至安全區(qū)域進行處理。

  12、貨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應存放于托盤上。

  13、庫房周圍無雜草和易燃物,庫房內應經常打掃,無漏撒物料,保持清潔衛(wèi)生。

  14、倉庫內應設溫濕度計,并每日進行檢查和記錄,當溫濕度不符合要求時,應采取必要措施進行糾正。各類貨品適宜存放溫度和相對濕度按附表一執(zhí)行。

  15、貨物堆垛高度不得超過3米,若存放貨品本身有具體要求的,按要求執(zhí)行。

  16、堆垛貨品存放距離按附表二執(zhí)行。

  17、庫管員每日應對貨品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貨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暢通、有無泄漏或滲漏現象等,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

  18、庫房內禁止分、改裝,開桶、驗收和質量檢查等需在庫房外進行。

  19、各貨品的儲存應據其性能分區(qū)、分類、分庫儲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庫存放。

  20、各貨品的儲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還應遵守相應的其他規(guī)章制度。

  21、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條倉庫管理員必須每天檢查庫區(qū)溫濕度計是否適宜貨物儲藏溫度、庫區(qū)內產品擺放是否規(guī)范、打包工具是否齊全、輔料是否在規(guī)定區(qū)域!有任何意見或者問題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二條必須保持庫房通道暢通無阻,嚴禁在通道、出口、放置或周圍堆放物品!

  第三條在明顯的地方設立醒目的“嚴禁煙火”標志,倉庫作業(yè)操作電、氣焊應嚴格隔離;嚴禁在庫區(qū)范圍內吸煙、使用電爐等,初犯者行政部對其進行思想教育,三次以上重犯者實施開除,如由此引起火災事故,公司有權追究當事人經濟及法律責任。

  第四條對進入庫區(qū)的人員進行嚴格的管理,非庫區(qū)工作人員如因業(yè)務工作需要入庫,必須先做好出入庫登記,在倉庫負責人或倉庫管理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

  第五條進入倉庫的任何人員一律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管理員有責任提醒進入庫區(qū)的其他人員遵守其安全規(guī)定。

  第六條應根據庫區(qū)以及貨物情況對裝卸搬運工作提出指導意見,防止出現事故。行政部負責人員支持,庫房負責人負責指導流程及操作標準。

  第七條在物資管理過程中,必須做好貨物信息的保密工作,沒有客戶方的允許,不得將貨物的信息泄露給無關人員。

  第八條倉庫負責人及倉庫管理員必須保管好倉庫鑰匙,不得私自將鑰匙交他人使用。

  第九條下班前,倉庫管理員必須關好庫區(qū)門窗、關閉電源。

  第十條對已發(fā)生的一切大小事故,嚴肅認真的進行處理,分析事故原因,使大家受到教育,提出并落實防范措施。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7

 。、危險化學品不得露天存放。

 。、危險化學品倉庫防火間距應符合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的規(guī)定。

 。、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墻體應采用砌磚墻、混凝土墻及鋼筋混凝土墻。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高窗,窗上應安裝防護鐵欄,窗的外邊應設置遮陽板或雨搭。窗戶上的玻璃應采用毛玻璃或涂白色漆。

 。怠}庫門應為鐵門或木質外包鐵皮,采用外開式。

 。丁⒂斜ㄎkU的`危險化學品倉庫應設置泄壓設施。泄壓設施采用輕質屋面板、輕質墻體和易于泄壓的門、窗等,不得采用普通玻璃。

 。、危險化學品倉庫應獨立設置,為單層建筑,并不得設有地下室。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8

  1、目的

  確保公司倉儲物資安全,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倉儲部門。

  3、職責

  3.1保衛(wèi)處、安環(huán)科為本制度的管理單位。

  3.2供應處、基建科、凈化車間、合成車間為本制度的實施單位。

  4、工作程序

  4.1一般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4.1.1倉庫管理人員應熟悉本倉庫所存放物質的性質,保管方法及注意事項,并會正確使用該倉庫的安全設備和消防器材。

  4.1.2倉庫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向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消防知識方面的教育。

  4.1.3倉庫的結構必須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門窗一律向外開,拉門必須采取防倒措施,檢修時應采取防倒措施。

  4.1.4庫內存放的物品要按規(guī)定排列整齊,不得紊亂。入庫時按物品分類掛牌標明,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和損失。

  4.1.5庫內物品不得擅自堆得過高,應規(guī)定庫內安全容量,并經常檢查,防止自燃。

  4.1.6庫內保持良好的通風,必要時可裝設通風設備。

  4.1.7庫內不得混放互相起抵觸作用或相互影響的物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物品。

  4.1.8庫內不得擅自搭建更衣室。

  4.1.9各庫的避雷針,應按時聯(lián)系有關部門及時做好檢修工作,以免失效。

  4.1.10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施要經常檢查,按時更換,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和種類、放置地點,須經消防人員同意。

  4.1.11倉庫內部和周圍嚴禁煙火,庫門上要設禁火標志。

  4.1.12庫內外需檢修施工動火時辦理“動火許可證”。

  4.1.13倉庫保管人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均應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F象,如有可疑情況及時聯(lián)系有關部門,以便追究處理。下班時應注意關閉電源。

  4.1.14倉庫保管員要建立交接班日志(包括安全、防火設施、滅火器材等),交接班時一定要相互交待清楚。

  4.1.15外來人員未經直屬處室及保衛(wèi)處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消防檢查人員在倉庫管理人員陪同下可入內檢查。

  4.1.16入庫人員必須交出火種,任何人不得將火種帶入倉庫內。機動車輛入庫,排氣管必須裝上阻火器,禁止穿著有鐵釘的鞋子進入易燃易爆庫房。油漆、氧氣等房區(qū)內的雜草要定期鋤鏟干凈。

  4.1.17倉庫管理人員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消防器材的附近嚴禁堆放其它物品。在拿取物品時,禁止從中抽拆,亦不得從一邊抽拆。防止垛堆倒塌。

  4.2藥品試劑倉庫安全規(guī)定

  4.2.1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對存放的藥品、試劑的性質、保管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熟悉精通,并會正確地使用本庫的安全及消防措施。

  4.2.2部門主管領導應經常對倉庫管理人員進行業(yè)務、安全及消防知識教育,并定期進行考試。

  4.2.3倉庫內要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室內應設置溫度、濕度計以測定室內的溫度及濕度變化。并按國家試劑倉庫的要求存放物品。

  4.2.4倉庫周圍要保持整潔,不得亂堆放其他雜物,道路保持暢通無阻。

  4.2.5庫內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并備有事故應急照明燈。

  4.2.6倉庫的電氣設備及照明設備必須是防爆型的并定期檢查,保證完整無損。

  4.2.7倉庫應在避雷裝置保護區(qū)內,并督促有關部門定期測試保證好用,并存有測試記錄。

  4.2.8倉庫必須備有適當的消防設施。

  4.2.9倉庫存放的藥品試劑要排列整齊,要分類保管,不得將性質不同的和有抵觸的藥品試劑放在一起。

  4.2.10搬運藥品試劑時,必須輕放禁止摔打和撞擊,如包裝有損的應立即處理。

  4.3木材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定

  4.3.1木材庫、木工房等場所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的要求。

  4.3.2禁止在木材庫、木工房燒火取暖動用明火、吸煙等,用明火熬膠要在安全的地點進行。

  4.3.3工作中留下的鋸屑、刨花和其他廢料,要及時消除,保護整潔。

  4.3.4庫內暖氣散熱片上要加保護罩,禁止在散熱片上蒸汽管線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及其他可燃物質,半成品和材料不準堆放在散熱片附近0.5米內的地方。

  4.3.5木材庫和木工房內嚴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和各種油漆等物品。

  4.3.6在鋸材過程中要注意控制電鋸、軸承和電動機的轉動磨擦部分的溫度,不要使用鈍鋸和彎鋸的鋸片,以免強烈磨擦生熱。機器的轉動部分要勤檢查,勤注油,電鋸片的冷卻劑應當用水,不得用油。

  4.3.7禁止在電動設備附近積存一切可燃物,并定期對電動設備進行清掃和檢查,對發(fā)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4.3.8對成品涂漆、噴漆要按漆工防火規(guī)定進行操作。

  4.3.9管理好各種電動設備,操作時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停止使用時電源一定要關閉。

  4.3.10木料的堆放與工作臺、電氣設備的間距不得小于1.5米,木材垛與墻壁的.距離不得小于0.2米,垛與垛的間距不得小于1.3米。

  4.4罐區(qū)安全規(guī)定

  4.4.1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液位計、壓力計、溫度計、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有效。

  4.4.2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和管線的安全梯、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

  4.4.3甲醇儲槽、液氨儲罐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季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器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護堤外,不準將電器開關設在防護堤內。

  4.4.4甲醇儲槽、液氨儲罐區(qū)內,不應有與儲罐無關的管道、電纜等穿越;與儲罐區(qū)有關的管道、電纜穿過防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護堤方式鋪設。

  4.4.5甲醇儲槽、液氨儲罐的防雷、防靜電接地裝置,應按照《石油庫設計規(guī)范》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定期檢測。

  4.4.6槽罐區(qū)工作人員具備處理突發(fā)事故能力,正確使用現場配備的消防、防毒設施及器材;應堅守崗位,認真巡檢,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

  4.4.7槽罐區(qū)嚴禁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對私自進入者一經發(fā)現應立即制止并向保衛(wèi)處報告,由保衛(wèi)處進行處理。

  4.4.8槽罐區(qū)為禁煙禁火區(qū),嚴格執(zhí)行動火及用火的管理規(guī)定。

  4.4.9槽罐區(qū)防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以土堵死出口。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9

  1、材料倉安全管理

 。1)倉管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物資管理各項制度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自然災害事故“四防”工作。

  (2)倉庫范圍內嚴禁煙火,不準攜帶火種進倉。

 。3)物資出入應做到存量、帳、物卡、資金“四對口”,庫內必須整齊、清潔。

 。4)班前班上要做到勤檢查,離開倉庫時要關鎖門、窗,切斷電源。

  2、備品、備件倉安全管理

 。1)備品、備件倉內,嚴禁煙火。

 。2)倉內的備品、備件應按不同類別分開存放,特別是不同化學性質的物品不能混合存放。少量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應分倉或分區(qū)單獨存放。

 。3)倉庫內不準閑雜人員進入。

 。4)員工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持單交倉管員領取,不得進入倉內。

  (5)倉內要注意通風良好,溫度不宜超過30℃。

  3、儲罐區(qū)

 。1)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室內儲存必須通風良好,室內溫度不宜超過30℃,室內必須有干濕計、溫度計,隨時測量室內濕度和溫度。

  (2)露天貯罐夏天要有降溫措施,地面溫度太高,要定時噴淋。

  (3)遠離火種、熱源、倉儲區(qū)及工作現場嚴禁煙火。

  (4)儲存間內的照明、通風等設施采用防爆電器,開關設在倉外。

  (5)保持容器密封,桶裝堆垛不宜過大,應留墻距,柱距及必要的防火檢查走道。

 。6)人員在倉內應注意穿戴防護用品。

  (7)儲罐要有防火防爆技術措施,并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

  (8)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工作人員嚴禁穿釘鞋上班。

 。9)按照防雷規(guī)定倉儲區(qū)每年要對避雷裝置進行一次檢測,不合格的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10)灌裝或卸車時應注意流速,流速不應超過3m/s,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加強倉庫各項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倉庫運營管理相關人、財、物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中國XX通信集團SS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含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所屬各倉庫(以下簡稱“倉庫”)的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三、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分為省、市二級,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負責省級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管理,并對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所屬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則負責其所屬的市級各倉庫(含縣、區(qū)分倉)安全工作的統(tǒng)一管理。

  第三章管理原則

  四、各級物流管理人員必須樹立“堅持安全發(fā)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總體觀念,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管理工作。

  五、各級物流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人員、物品出入登記管理;做好消防及治安防范管理;做好燃氣及相關設施、發(fā)電機油庫、各類配電用房、高壓鍋爐、氣體防護區(qū)、危廢品(如廢舊蓄電池等)存放區(qū)等各類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防護準備和引導;做好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預防食物中毒等情況;做好信息安全管理;制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應急準備。

  六、各級倉庫必須設置安全管理員。安全管理員必須認真學習各項安全防范規(guī)定,組織開展日常應急預案演練,熟悉各項應急準備方案。

  七、如通過外包方式由合作方開展倉庫各項管理的,應在外包合同中包含相關安全協(xié)議,明確合同雙方安全工作職責。

  以下按照不同專業(yè)和內容,分章節(jié)對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規(guī)定。

  第四章庫區(qū)人員、物品出入管理

  八、倉庫工作人員憑有效工作證件進出。

  九、各級倉庫對提貨、送貨、來訪人員以及各種車輛實行出入證準入和放行條管理制度,出入證和放行條由各級倉庫發(fā)放。

  十、倉庫出入證和放行條必須專人(車)專用,一人一證(條)、一車一證(條)。

  十一、提貨、送貨、來訪人員需憑有效證件,在倉庫設置的傳達室或登記處進行登記,領取出入證后方可進入倉庫庫區(qū)。離開倉庫時須登記離開時間,并交還出入證后方可離開。

  十二、放行條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開具,并在倉庫現場備案。放行條須填寫具體清晰的放行物資內容,并由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或倉庫現場管理單位加蓋公章。

  十三、提貨、送貨人在庫區(qū)等候提貨、送貨時,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倉庫庫區(qū),如因故需進入倉庫庫區(qū),需經倉庫現場主管批準且在庫區(qū)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倉庫庫區(qū)。

  十四、非提貨的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庫區(qū),需經中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倉管主管批準且在庫區(qū)工作人員陪同下方可進入庫區(qū)。

  十五、所有車輛進入倉庫時,如車內已載有貨物并需攜帶出去的,須自覺在傳達室處詳細登記攜帶貨物的詳細情況,以便門崗進行查驗。車輛離倉庫門口時須接受門崗的開廂登車檢查。

  十六、凡有車輛出庫,不管有無攜帶倉庫內倉儲物資離開的,須憑倉庫出具的放行條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并記錄離開時間后方能放行。

  十七、辦公、來訪自行車、摩托車、小汽車只可停放在庫區(qū)指定的停放區(qū)域,禁止進入庫區(qū)。

  第五章庫區(qū)安全及消防管理

  倉庫必須遵循明確的安全及防火規(guī)定,具體如下:

  十八、倉庫的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安全及防火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倉庫日常安全生產及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倉庫安全管理制度須張貼于倉庫明顯位置。

  二十、自建或租賃倉庫必須至少符合丙二類消防等級安全要求,并按照有關規(guī)范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

  二十一、消防值班室須滿足每班2人的值班規(guī)定,并實現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必須持證(消防行業(yè)職業(yè)技能鑒定指導中心頒發(fā)建(構)筑物消防員證)上崗。

  二十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作業(yè)人員在庫區(qū)內必須身穿工作服,所有進出倉庫存儲區(qū)的人員必須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在物資堆放較高及多層貨架區(qū)域(托盤散件物資需用打包膜纏繞后才能上架)必須配戴符合安全標準的安全頭盔。

  二十三、倉庫管理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管理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要熟悉儲存物質的性質,參加過消防業(yè)務知識培訓,做到“四知”,知物資性能、知滅火方法、知物資養(yǎng)護、知物資管理制度。

  二十四、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五要”、“五不準”。

  五要:

  1、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guī)定;

  2、倉庫電源要裝分閘,電源開關要裝在庫外;

  3、電線要穿管、敷設;

  4、下班要切斷電源;

  5、對電器設備(空調、配電箱、應急燈、抽風換氣設備、電動閘門以及各類開關電源等)要經常通知電工進行檢查、維修保養(yǎng);電工必須持證(相應高、低壓電工證)上崗。

  五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使用碘鎢燈或大于60瓦的燈泡,在儲存易燃、可燃物資或建筑耐火等級在三級以下的倉庫內使用日光燈;

  2、不準架設臨時線路;

  3、不準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

  4、不準在倉庫內使用電熨斗、電爐、電烙鐵、交流收音機和電視機;

  5、不準在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安裝普通電器設備。

  二十五、制定防火應急預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消防演練,培訓員工逃生、自救和滅火技能。

  二十六、必須配備充分、完好、合用的消防器材并放置在明顯且使用方便的地方。放置消防器材的地方嚴禁堆放其他物品,并須指定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維護,保持完整可用。

  二十七、貫徹執(zhí)行《XX通信集團SS公司消防設施維護實施細則》,做好消防設備日常維保(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維保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任何時候消防設備、設施都是完好、有效運作。

  二十八、倉庫物質的存放應做到按類別整齊、規(guī)則,堅決執(zhí)行“六不準”:

  1、不準在倉庫內吸煙及使用明火;

  2、不準隨意進行動火作業(yè);

  3、不準使用不合格的電器設備;

  4、不準在庫內住宿和讓無關人員進入;

  5、不準將性質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在一起;

  6、不準堵塞庫內的消防通道。

  二十九、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分別存放在專用區(qū)域中,不得隨意亂放,存放對進入危險源場所的人員進行安全提示,告知其危險性并配足消防器材。

  三十、各類廢舊蓄電池必須劃定專區(qū)集中保存。廢舊蓄電池必須正放,不能疊放,做好防短路、防滲漏、防爆炸等措施,避免陽光暴曬。各類廢舊蓄電池不得存放在室外堆場或半封閉臨時建筑內。

  三十一、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嚴禁火種入庫,嚴禁在庫內吸煙及動用明火,倉庫內應設立禁火和逃生標志;庫區(qū)因施工需動用明火時,須到物流管理部門辦理臨時施工審批手續(xù),并制定妥善的防火措施,隔離易燃、易爆物品,施工過程有專人監(jiān)護,做好各種防護措施,施工期間要及時清理現場。

  第六章庫區(qū)治安防范管理

  三十二、倉庫必須有明確的庫區(qū)治安防范管理規(guī)定,規(guī)定具體如下:倉庫主要領導人(主要指省市公司物流管理部門)為治安防范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治安防范的安全管理工作。倉庫須設置安全管理員(我公司物流管理部門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均需設置),組織開展日常治安防范安全管理工作。

  三十三、倉庫須根據環(huán)境安裝必要的安全防范設施,如監(jiān)控攝像頭、紅外報警等裝置,監(jiān)控錄像保存時限必須滿足一個月內可查閱要求。

  三十四、倉庫管理人員要做好對庫區(qū)內門、窗、鎖的日常管理,末班人員下班后,應將鑰匙交到專職值班保管人員(保管人員可以是倉庫主管或者倉管人員,需7*24小時值班)。

  三十五、倉庫要做好庫區(qū)安全防范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每天一次)檢查的工作,并登記備案;安全防范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應聘用有資質、有實力的公司,確保安保實施運轉正常。

  三十六、倉庫必須制定治安防范應急預案,發(fā)生治安防范事件時按預案處理,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七章各類應急預案管理

  三十七、倉庫要根據相關預測做好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監(jiān)控和應急工作,制定具體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八、倉庫要根據實際情況做好周邊環(huán)境及形勢的評估,制定具體防恐應急預案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三十九、倉庫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全面檢查,檢查情況要向XXSS公司物流管理部門進行匯報;每半年至少組織和參與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四十、倉庫如發(fā)生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及時報告,并根據相關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處理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第八章生產設備設施安全管理

  四十一、庫區(qū)內貨物運輸要做好安全保障及出發(fā)前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貨物裝卸要確保人員人身安全,嚴格按規(guī)定裝卸,嚴禁超載。對易燃、易爆產品須按規(guī)定做好防護措施,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四十二、庫區(qū)電梯應按設計標準使用和維護,使用單位應按時對電梯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并嚴格按時聘請勞動安全技術部門對電梯進行安全檢測。

  四十三、叉車操作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操作證上崗,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則,加強對叉車日常維保和操作前檢查,叉車維護、保養(yǎng)及檢查情況要登記備查。

  第九章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支持倉庫園區(qū)開展連續(xù)生產工作,倉庫園區(qū)可根據情況設置合理生活配套設施,如食堂、餐廳等。如相關生活配套設施日常運營屬于物流部門負責管理,則相關設施除應嚴格執(zhí)行前述各項安全規(guī)定外,還應嚴格執(zhí)行相關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規(guī)定,具體如下:

  四十四、做好預防食物中毒等食品衛(wèi)生安全管理:食堂工作人員應養(yǎng)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工作期間必須穿工作服戴口罩,各種廚具、餐具要固定放置并標明位置,使用工械具要嚴格按照操作流程,各種物品不得隨意亂放,生熟食品及加工用具要分類置放,有咳嗽、腹瀉、發(fā)燒、嘔吐等疾病廚房工作人員必須離開食堂工作崗位,防止傳染、中毒。飯食需留樣存放冰柜保存三天。

  四十五、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廚房。廚房等重要部位須安裝攝像裝置。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按規(guī)定放置,燃氣管道、用具須安裝泄漏報警裝置并配置足夠消防器材(面積在100平米內配置泡沫滅火氣瓶3個,每增50平方米配置多1個)。

  四十六、食堂工作人員離開廚房前,必須將廚房內各種食品放置好,關好門窗,并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爐灶煤氣等設施。

  四十七、應制定食品中毒應急預案,一但發(fā)生食品中毒事件須及時采取各項搶救措施。

  第十章信息安全管理

  四十八、各級系統(tǒng)操作人員應按權限進行操作,并保護好各自賬號,嚴禁賬號外借和公用。

  四十九、嚴禁使用系統(tǒng)或設備等進行與物流管理無關的活動。

  五十、倉庫人員(包括物流管理部門人員和倉庫管理外包單位現場人員)嚴禁私自下載、留存、篡改、買賣、交換與倉庫生產運營有關信息。

  五十一、對離職、離崗人員要及時進行權限調整或刪除。

  第十一章安全培訓和檔案歸檔管理

  五十二、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XXSS公司安全培訓管理辦法規(guī)定,結合專業(yè)特點有針對性地對相關從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員工(包括外包公司人員)每年再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培訓教育結束后要本人簽名確認。

  五十三、倉庫管理單位應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法規(guī)要求,全面建立本部門、班組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演練等有關工作檔案并進行歸檔,對日常工作中的通知、簽到、圖片、總結等資料也需妥善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五十四、本制度的解釋權屬省公司采購物流中心。

  五十五、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庫存物品和人員安全。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倉庫安全的管理,所屬各部門可依據本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規(guī)定。

  3、職責

  3.1財務部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負主要責任。

  3.2行政部安全管理工作的監(jiān)督和檢查工作。

  3.3倉庫辦公室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的自檢和執(zhí)行。

  3.4總經理負責公司倉庫安全相關事宜的審批和總監(jiān)督,負第一責任。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倉庫安全管理原則

  倉庫管理“六要”“六不準”

  4.1.1六要:

  a)倉庫內堆放物品與墻之間要有適當距離;

  b)倉庫內外要保持道路暢通;

  c)倉庫內要保持干爽、內外清潔,堆放整齊;

  d)倉庫外要保持不準有火種、易燃物品接近;

  e)倉庫內電源距物品要有不少于1米;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盜竊。

  4.1.2六不準:

  a)倉庫內不準吸煙;

  b)倉庫內不準設灶;

  c)倉庫內不準點蠟燭;

  d)倉庫內不準亂接電線;

  e)倉庫內不準把易燃物品帶進去寄放;

  4.2倉庫物資安全管理

  4.2.1倉庫應設專職倉庫安全員,負責倉庫物資安全的日常管理,并協(xié)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法令、法規(guī)、勞動保護政策。

  4.2.2倉庫使用專用系統(tǒng)對所管轄的物資進行分類登記,設置標識卡、臺帳,做到帳(包括紙質和電子臺帳)、物、卡相符,及時反映庫存。

  4.2.3對輔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裝器具等物資應按規(guī)定放置,并分類標識管理、分規(guī)格存放,有計劃、有秩序安排物資進倉、出倉及存放地點。

  4.2.4存放物品的倉庫應保持整潔通風,防潮濕,碼放整齊。在倉庫中存取物品應辦理相關手續(xù),分類物品應標識明顯,分類分區(qū)存放,不合格品應單獨隔離。

  4.2.5對輔助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執(zhí)行。防止其在包裝和存在過程中被損壞或降低質量。

  4.2.6注意安全,離開倉庫后必須關閉倉庫門;不得磕、碰、摔、擠壓物資。

  4.2.7嚴格堅持物資、出倉手續(xù),做到先進先出,減少物資積壓倉庫時間;監(jiān)督庫存量,根據公司庫存量標準,如有超標、不足現象,及時向倉庫負責人反映。

  4.2.8倉庫安全員應定期檢查庫存物資狀況,倉庫管理部門應定期組織盤點。

  4.3倉庫設施、設備的管理

  4.3.1保持倉庫庫容庫貌,不得帶食品到倉庫,每天下班前清潔地面,清除庫存物資上灰塵雜物。

  4.3.2倉庫設施、設備設有專人管理,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提請公司行政部報經公司領導研究決定后,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4.3.3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4.3.4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4.4倉庫消防安全的'管理

  4.4.1倉庫負責人為主要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4.2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作為日常安全巡邏、例行安全檢查的重點,及時發(fā)現、處置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4.4.3倉庫管理部門協(xié)助倉庫做好定期消防演練,提高倉庫員工消防意識。

  4.4.4易燃易爆物品與一般物品或化學性質、防護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同一倉庫或同室存放。

  4.4.5要嚴格控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用品和化工用品的發(fā)放,需要領用時必須經有關領導同意。

  4.4.6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禁止帶入火種。物品入庫前必須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4.4.7倉庫內禁止吸煙,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庫外動火作業(yè)時,必須經過公司有關部門的同意。

  4.4.8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離開時必須關掉電源,不準加設臨時線路。

  4.4.9倉庫應當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須設置在顯眼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并有明顯標識;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雜物,并確保任何時候都完好、有效。

  4.4.10庫區(qū)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嚴禁堆放物品。

  4.4.11一旦發(fā)生火災時,要及時報告公司管理部門,同時組織人員撲救,并打火警電話119報警,事后協(xié)助查明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4.5倉庫安全培訓、生產及檢查的管理

  4.5.1安全培訓的管理

  4.5.1.1對新入職員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三級(即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教育培訓后,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

  4.5.1.2對改變工種的員工,必需重新進行轉崗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4.5.1.3對從事電氣、起重、車輛(包括叉車)駕駛作業(yè)、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zhí)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

  4.5.1.4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2

  1. 對本部門員工,正副班長要對三大院庫區(qū)有全面了解,做好轄區(qū)安全生產管理,分工明確,各司其職,統(tǒng)一指揮。特別是每日值班,要從思想上認識肩負的責任,對環(huán)境熟悉,以高度責任制對庫區(qū)巡防,保證庫區(qū)的安全。

  2. 值班期間嚴格按部門制定規(guī)章制度實行,做好值班記錄,交接班時,自己所做的工作要簽名,正副班長要檢查值班記錄,簽好自己名字。部門安全管理員不定期檢查評估,把安全考核作為員工工作考評的一部分。

  3. 每位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按規(guī)定檢查施工單位所需領退材料的正確性,嚴防個別私拿,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區(qū),加強庫房安全防范意識。

  4. 安全員應積極協(xié)助三大院門衛(wèi)檢查,加強部門之間溝通,共同管理物資流出,辦理好出門相關手續(xù)。

  5. 協(xié)助各部門不定期派出人員上門收集各個施工單位工程廢料,統(tǒng)一集中,統(tǒng)一處理。

  6. 加強對公司統(tǒng)一上交的.工程廢料處理,配合安保部對工程廢料監(jiān)督,檢查,在處理工程廢料時,及時向安保部通知,請安保部上門檢查工程廢料處理去向,同時拿出收購單位相關證件,給安保部驗收合格后,方可處理。

  7. 正確合理的對工程廢料進行處理,全面了解工程廢料市場價格信息,嚴把重量關,辦好相關手續(xù),現場按規(guī)定二人以上人員簽字方可。

  8. 每位員工應加強安全意識,做好庫房消防設備安全到位,進出隨手關燈,關好大門。

  9. 在行吊下發(fā)料時,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同時要求施工單位人員戴好安全帽,在吊車工作時,人員要遠離行吊下,操作人員按規(guī)定做好每一項工作,嚴防無關人員進行操作,如施工單位人員不戴安全帽,發(fā)料人員有權停止發(fā)料。

  10.負責行車片區(qū)員工要熟悉設備性能,了解設備狀況,查明線路來龍去脈,及時掌握進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定期保養(yǎng),使設備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

  11.員工搬運貨物時,嚴格檢查貨物包裝,搬好貨物,卸貨時注意貨物場地,避免貨物碰撞損壞,保證物資完好無損。

  12.加強員工宿舍安全檢查,特別嚴禁使用電磁爐,進出關好電器設備,關好門窗,嚴防個人用品失竊的發(fā)生。

  13.對新進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和安全教育,并做好相關培訓教育記錄。

  14.安全管理員應加強上下之間的溝通,努力執(zhí)行好相關政策落實,對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guī)定,有權執(zhí)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員工在安全管理符合要求成績突出的有權給予獎勵表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把安全生產工作躍上一層樓。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3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規(guī)定如下:

  一、項目施工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消防宣傳工作,提高職工消防安全意識;

  二、現場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三、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yè)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yè)。

  四、倉庫嚴格執(zhí)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五、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六、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高溫照明燈具,不準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烙鐵、電燙斗、熱水器等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七、倉庫應裝置醒目的'防火標志,按照國家有關消防規(guī)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八、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九、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4

  一、倉庫安全責任

  1.倉庫安全管理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修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3.倉庫物品應當分類,嚴格按照“五距”(燈距、堆距、行距、柱距、墻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嚴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貨物,嚴禁堵塞消防門及消防器材。

  4.倉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5.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電器設備的周圍和主線槽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于0.5米。

  6.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guī)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7.倉庫應當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不準住人。

  8.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法規(guī)規(guī)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確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實倉庫溫度、電源安全管理責任和24小時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10.組建專職、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制定滅火應急方案,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12.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人。

  13.庫區(qū)范圍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yè)。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jiān)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14.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yǎng)、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

  二、倉儲部門經理安全責任

  1.倉儲部門經理是倉庫安全第一責任人,對經營管理的倉庫安全生產負責,重點加強倉庫消防安全、貨物安全、貨物裝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2.認真學習和貫徹執(zhí)行國家《安全生產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guī),嚴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guī)范。 3.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完成公司下達的安全目標。

  4.認真落實倉庫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倉庫消防安全、防汛、防白蟻、防盜等工作,嚴禁在倉庫儲存限類貨物。 5.做好防臺風、防汛、防火工作,定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6.做好員工安全培訓,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與宣傳,強化員工安全意識。

  7.每月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檢查重點包括:倉庫結構安全及衛(wèi)生狀況、庫區(qū)消防安全、庫區(qū)安全用電情況、叉車安全技術、現場作業(yè)規(guī)范等,發(fā)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 8.認真落實責任區(qū)的安全器材配備及檢查,確保消防系統(tǒng)正常運作。嚴禁煙火,安全用電,禁止堵塞消防通道。 10.落實公司叉車使用、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叉車等裝卸設備的.日常保養(yǎng)維護工作,確保車容車貌、安全技術良好。 11.制定并落實叉車裝卸和貨物搬運操作流程,確保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確保裝卸作業(yè)安全。

  12.要求員工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guī)定,實行電梯安全使用監(jiān)督制度,避免電梯超載、撞擊。

  13.落實進出倉庫車輛的捆綁、苫蓋和其他安全規(guī)范監(jiān)督。

  三、倉庫管理員安全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

  2.倉管員是所在庫區(qū)的防火責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范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庫區(qū)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做好庫區(qū)周圍的禁煙和防火管理,負責每月定期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并認真填寫《消防器材檢查卡》。

  3.庫區(qū)范圍嚴禁明火作業(yè),如特殊情況需明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申請,經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業(yè)。

  4.必須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貨物,按規(guī)定留出安全通道,嚴禁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貨物,對超限貨物設置圍欄,并做好安全標識。

  5.按規(guī)定做好安全隱患巡查工作,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隱患,并認真填寫安全檢查記錄。 6.確保安全用電,離開倉庫時必須關閉庫區(qū)內照明設施,庫區(qū)內嚴禁使用生活電器設備。杜絕在倉庫私自亂拉電線和安裝照明設備,對于外來客戶因工作需要臨時拉線用電時,需報公司安全與保障部批準,并確保用電安全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7.認真落實現場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現場安全生產監(jiān)督,及時制止并報告違章作業(yè)行為。

  8.不得隨意帶人進入倉庫,對需進入倉庫辦理業(yè)務的外來人員要實行登記制度,并要求來訪人員不得明火、不得隨意走動、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范圍發(fā)生火災或受臺風暴雨襲擊,應按照公司應急預案要求和統(tǒng)一部署,采取防范措施,積極參加抗災搶險,確保人員、財產安全。

  10.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及時報告,并保護事故現場,積極配合相關調查處理工作。

  四、倉庫防火管理規(guī)定

  1.倉庫管理部門應把倉庫防火安全作為倉庫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覺執(zhí)行“四抓”即:抓隱患、抓苗頭、抓措施、抓效果。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倉庫區(qū)域內嚴禁吸煙,倉庫配套的休息間嚴禁煮食。 3.倉庫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準超負荷用電作業(yè),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禁止亂拉臨時線,發(fā)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5.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6.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7.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guī)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fā)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與保障部檢修。 8.下班時做到人走燈滅、關窗、鎖門。

  9.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采取滅火行動,并按上級指令疏散人員,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 10.每月檢責任區(qū)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在消防卡進行登記,對不合格的滅火器及時報告更換,確保倉庫消防設施和器材清潔、完好。

  11.倉庫內嚴禁點燃明火和明火作業(yè),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yè)時,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業(yè)。

  五、貨物安全管理規(guī)定

  1.貨物必須按照“五距原則”堆放,并按貨物包裝提示安全堆碼,貨物擺放要分類、整齊、穩(wěn)定、限高。

  2.對包裝材料穩(wěn)定性較差的貨物、包裝有鋒利菱角的貨物、疊層且偏高的貨物要設圍欄,警示標牌。 3.禁止貨物堵塞消防設施及消防通道。

  4.防止白蟻,倉庫要定期進行白蟻防治檢查和消殺,倉庫所有工作人員都有對出入庫的貨物進行白蟻檢查,嚴禁有白蟻的貨物出入庫房。

  5.切實做好庫區(qū)內的防盜工作,確保倉庫門窗緊固有效,杜絕無關人員進入倉庫,對進入倉庫操作人員或其他檢查人員采取登記制度,倉管人員離開倉庫時必須鎖上倉庫大門,倉庫大門不準隨便交與他人保管。

  6.在雨季和臺風季節(jié)到來前,檢查倉庫大門、窗戶是否緊固,墻體、屋頂是否有穿漏,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在庫區(qū)內準備好繩子、蓬布等防風、防汛工具,同時,要密切注意天氣預報,如有臺風來襲,安排人員巡邏值班,發(fā)生險情隨時報告并組織搶險,確保庫內人員、財產安全。

  六、貨物裝卸安全規(guī)定

 。ㄒ唬┎孳囁緳C安全職責

  1.遵守國家相關安全法規(guī)、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會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財產安全。持證上崗,自覺遵守操作流程,防止發(fā)生裝卸安全責任事故。

  2.愛崗敬業(yè),不斷學習,提高叉車操作技能。愛護設備,做好叉車的日常保養(yǎng),保持車容整潔,做好作業(yè)前安全檢查,積極消除叉車安全技術隱患。杜絕叉車帶病作業(yè)。 3.文明裝卸,愛護貨物,確保裝卸作業(yè)安全.4.杜絕發(fā)生因車輛停放不穩(wěn)定而盲目作業(yè)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5.杜絕叉載超高、超寬、超長貨物引發(fā)的安全責任事故。 6.杜絕發(fā)生盲目操作而撞擊損壞電梯安全責任事故。 7.嚴禁把叉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車輛,杜絕用叉車搭載如何人員,不得擅自使用叉車設備。

  8.嚴禁酒后駕駛叉車,杜絕疲勞作業(yè),休息時間不要沉湎于網絡、麻將。

  9.嚴格遵守庫區(q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公司應急救援行動。

 。ǘ┎孳囎鳂I(yè)規(guī)范

  1.叉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學習,并獲得叉車操作資格,并通過體檢和視力測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過程要確!叭粋Α。

  2.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檢查項目包括叉車剎車系統(tǒng)、方向系統(tǒng)、輪胎、叉臂平衡、燈光、升降及門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僥幸作業(yè)。

  3.嚴禁酒后駕駛叉車,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行為

  4.杜絕利用叉車設備載運任何人員,杜絕用叉車門架載運貨物,不準用單一叉臂撬載貨物,不能把叉車交給無操作資格的人員操作。

  5.作業(yè)前必須根據貨物包裝規(guī)格調整叉臂長度、寬度,并確認叉臂平衡固定。

  6.作業(yè)前確認車輛?糠(wěn)定、車輪有三角墊、貨物包裝正常穩(wěn)定,方可進行裝卸作業(yè)。

  7.控制安全行駛速度,空車行駛不準超10公里/每小時;叉載貨物行駛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時,行駛過程應抬高叉臂離地面20-30公分,叉臂后傾15度。

  8.在出入庫門、通道及交叉口時,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過”原則,在作業(yè)區(qū)門口放置安全提示牌,并減速慢行,鳴笛警示。

  9.在進出倉庫門和集裝箱箱門及其它狹窄地帶作業(yè)時,應注意避免碰掛周邊設施及人員。叉載貨物進入電梯要注意觀察,不得撞擊電梯,不得在地面和電梯內調整貨物位置。 10.在坡道上行使時,上坡載貨時需要叉車正向行駛,下坡應倒車行駛,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頭。杜絕在坡道臨時停放叉車。

  11.杜絕叉載超高貨物,裝載貨物影響視線時,應倒車運行或專人指揮引導。

  七、進出庫區(qū)人員及車輛安全管理規(guī)定

  1.庫區(qū)保安人員對來訪人員、車輛進行登記審核,確認有正常來訪目的且無攜帶危險物品后方可放行;對離開庫區(qū)的人員、車輛要核查驗放,對提貨車輛憑出門條核對驗放。 2.保安人員引導外來車輛有序進入庫區(qū),監(jiān)督外來車輛慢速行駛。

  3.要求提交貨車輛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車輛,嚴禁堵塞消防通道,確保道路暢通。

  4.保安員及倉庫管理人員要加強對提交或司機的管理,要求司機對停妥車輛熄火,嚴禁司機在庫區(qū)范圍隨便走動,嚴禁司機在車底休息,防止司機在庫區(qū)抽煙,隨意大小便、亂丟垃圾,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者,給與批評教育和警告,對情節(jié)嚴重的給于500元罰款,并報告公司與對方單位進行交涉。

  5.加強庫區(qū)范圍消防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或人員攜帶或載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物流基地;嚴禁任何人員在禁煙區(qū)吸煙,庫區(qū)范圍嚴禁生火或明火作業(yè),如因工作需要進行明火作業(yè)時,須經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審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yè)。

  6.加強安全用電管理,定期檢查庫區(qū)范圍的電線路,嚴防因水浸,蟲噬,自然老化等,及時更換老化電路、開關;嚴禁在物流基地超負荷用電,杜絕在倉庫違規(guī)使用電烙鐵、電熨斗、電飯煲等高功率電器。

  7.加強安全宣傳與教育,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標志。 8.做好庫區(qū)的安全保衛(wèi),積極采取防盜措施,確保24小時巡邏值班,在庫區(qū)內配備監(jiān)控器、報警器和必要的防爆工具。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化工倉庫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護倉儲免遭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第6號令《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及其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程序。

  1.安全職責

  1).化工倉庫安全與消防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化工倉庫消防與安全由化工廠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3).化工倉庫安全管理由廠負責人指定人員擔任或兼任,他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行管理。

  4).倉儲管理員(庫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yè)務知識和相關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倉儲管理員(庫管員)須經培訓通過,持證后方能上崗作業(yè)。

  2.倉儲管理

  1).嚴格按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化工廠《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中第34、35條中的規(guī)定條款執(zhí)行倉儲管理。

  2).屬于危險化學品范疇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適宜采取遮陽、降溫措施。

  3).化工倉庫物品存儲應當分類、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積不宜超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體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間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寬度不小于2米。

  4).危險化學品和一般化學品以及容易相互發(fā)生化學反應或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健康危害、急救措施、倉儲安全和滅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揮發(fā)的物料,必須在陰涼、通風、干燥的場所存儲,并安裝專用的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空氣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標、空氣濕度→干燥和倉儲溫度→陰涼。

  6).物料出入庫須嚴格按照《化工廠原材料出入庫及驗收控制程序》中的條款執(zhí)行,指派專人負責檢查,專人監(jiān)察,確定無安全隱患、無消防隱患后,方可準予入庫。

  7).儲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裝應當牢固、密封,發(fā)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料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現象。

  8).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進行處理。

  9).存儲化學品的庫房不得設置辦公室和休息室。

  3.裝卸物料

  1).進入化工庫區(qū)的所有機動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履行《人員機動車輛出入廠區(qū)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穿防護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護眼鏡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

  2).存有危險化學品的庫區(qū)及其周邊,不得允許機動車輛靠近;S叉車進入危險庫區(qū),必須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執(zhí)行。

  3).各類機動車輛裝卸物料后,不準在庫區(qū)、庫房、裝運道槽內停放和修理。

  4).裝卸危險化學品時,特別是易產生靜電火花的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要采取消除靜電的安全措施。

  5).裝卸作業(yè)結束后,應當對庫區(qū)、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4.消防安全

  1).倉庫內、露天庫區(qū)的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其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2).倉庫的消防設施和器材,必須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護、保養(yǎng)、更換,保證完好有效。

  3).庫區(qū)的消防通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嚴禁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庫區(qū)(倉庫內、露天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標志。進入危險化學品庫區(qū)的工作人員,必須實行出入登記,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機、香煙、手機)入內。

  2).庫區(qū)內嚴禁使用明火。在庫外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辦理動火作業(yè)票,經化工廠領導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動火。

  3).庫區(qū)及周邊30米以內,不得燃放煙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煙等。

  6.電器與照明、通風設施

  1).庫區(qū)的電氣裝置、照明、通風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2).放置危險化學品的庫區(qū),其電氣裝置、照明、通風設施必須符合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安全規(guī)定。

  3).存儲危險化學品特別是不易受高溫照射的區(qū)域,其室內照明不得使用瓦數大于60瓦的燈泡。燈泡必須做防火、防爆處理。損壞或熄滅不可用時,必須及時更換。

  4).庫區(qū)應按《建筑防火設計規(guī)范》中的規(guī)定設置通風設施,保證庫區(qū)通風、干燥、陰涼。

  7.支持文件

  1).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2).化工原材料出入庫及驗收控制程序

  3).人員機動車輛出入廠區(q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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