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禮寺失職》原文閱讀及翻譯
【原文】
唐開元中,封孔子為文宣王,顏子為兗公,閔子至子夏為侯,群弟子為伯。本朝祥符中,進封公為國公,侯為郡公,伯為侯。紹興二十五年,太上皇帝御制贊七十五首。而有司但具唐爵,故宸翰所標,皆用開元國邑,其失于考據(jù)如此。今當請而正之可也。紹興末,胡馬飲江,既而自斃,詔加封馬當、采石、金山三水府。太常寺按籍,系四字王,當加至六字。及降告命至其處,廟令以舊告來,則已八字矣。逐郡為繳回新命,而別易二美名以寵之。禮寺之失職類此。方完顏亮據(jù)淮上,予從樞密行府于建康,嘗致禱大江;能令虜不得渡者,當奏冊為帝。洎事定,朝廷許如約。朱丞相漢章曰:“四瀆當一體,獨帝江神,禮乎?”予曰:“懲勸之道,人神一也。彼洪河長淮,受國家祭祀血食,不為不久,當胡騎之來,如行枕席,唯大江滔滔天險,坐遏巨敵之沖,使其百萬束手倒戈而退,此其靈德陰功,于河、淮何如?自五岳進冊之后,今蔣廟、陳果仁祠亦稱之,江神之帝,于是為不鳦矣。”朱公終以為不可,亦僅改兩字。吁,可惜哉!
【譯文】
唐朝開元年間,封孔子為文宣王,顏子為兗公,閔子到子夏這些孔門賢人為侯,眾孔子弟子封為伯。宋朝祥符年間,又進一步封公為國公,侯為郡公,伯為侯。宋紹興二十五年,太上皇帝親自寫了七十五首贊詞?墒枪賳T們只寫唐代的封爵,因此帝王的書跡所標寫的,都用唐代開元時的爵位,他們在考證方面疏失到這種地步。現(xiàn)在應(yīng)該請求改正它們。宋紹興末年,金國軍隊到了長江邊,不久自行崩潰,皇上下令加封馬當、采石、金山三地的水神。太常寺考察記錄,原來的封爵是四個字的王,加封應(yīng)當加到六個字。等到皇上的封爵命令傳到這三地后,掌管禮寺的官員拿著原來的封爵命令來,卻已經(jīng)有八個字了。各個郡為交回新的誥命,又另外加兩個贊美的名號來表示榮寵。禮祭祠寺的`失職都跟這相似。當完顏亮占據(jù)淮河流域時,我跟隨樞密院到建康辦公,曾經(jīng)向長江致祠祈鑄:如果能讓金兵不能渡過長江的話,就奏明皇上,封江神為帝。等到戰(zhàn)事平定后,朝廷允許履行和江神的盟約。丞相朱漢章說:‘長江、淮河、黃河、濟水四條大河應(yīng)該是一個整體,只尊長江之神為帝,合乎禮嗎?”我說:“懲戒獎勸的道理,人和神是一樣的。.那黃河、淮汀享受國家殺牲取血的祭祀不可說不久,當金人騎兵到來,渡河好象在枕上、席上行走,只有長江滔滔天險,挫折阻遏了強大敵人的沖擊,使他們百萬軍隊束手無策倒轉(zhuǎn)武器撤退了,這就是長江暗中的靈驗功德,跟黃河、淮河有什么關(guān)系?自從五岳加了封爵以后,現(xiàn)在蔣廟、陳果仁祠也跟它們相稱,因此長江之神被封為帝,就不算是辱沒了這樣的爵號了!敝旃詈筮是認為不可以,也只在原封號之上改了兩個字。唉!真可惜呀!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副丞相、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謚“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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