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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新編中學語文若干注釋商兌
“有”;“拂士”當釋為“能夠直諫矯正君主過失的賢士”;“必”即“如果、果真”;“隨”即“輕易、隨便”;“植”通“置”,“放下”之意;“葛”,古代用來織布的一種植物;“詬病”屬同義并列,“恥辱”之意;“豈遽”屬同義連用,同“豈詎”、“庸詎”,“難道”的意思;“進平技”即“進于技”;“結(jié)發(fā)”當釋為“成婚、結(jié)婚”;“愁思”乃同義復詞,即“悲傷、憂愁”;“過”即“探望、看望”之意;“冷袖”當釋為“罷舞”。
筆者曾撰《對新編中學語文若干注釋的商榷》的系列論文,先后發(fā)表在《北京師大學報》等十幾家刊物上,其中有的注釋已在新版課本中得以更正。這里積多年教學所得,再對中學單冊文言文課文的若干注釋提出自己的看法,供編者和同仁參考。
一、沙鷗翔集,錦鱗游泳。
(新編初五冊《岳陽樓記》)
其中“翔集”,課本未注釋,目前通行的教參資料譯為“時而飛翔,時而聚集”。其實,這是不了解“集”的古義而造成的失誤。“集”,《說文解字》注云:“群鳥在木上!薄督(jīng)籍纂詁》下冊卷130 (1049頁)亦云:“集,群鳥在木上也。”可見,“集”本義是“群鳥停在樹上”,古人在使用時,如側(cè)重點落在“群”字上,則表“聚合”義;如側(cè)重點落在“!弊稚,則表“棲止”義。因此,一只鳥停在樹上也可叫“集”,如《莊子·山木》:“睹一異鵲自南方來者,翼廣七尺,目大運寸,感周之顙,而集于栗林!币曛,也可指其他動物的停棲,如《聊齋志異·促織》:“旋見雞伸頸擺撲,臨視,則蟲集冠上,力叮不釋。”因此,“翔集”指“飛翔”和“停棲”,二字義相反對。與之相應(yīng)的“游泳”二字,課本未注釋,目前通行的古文選本亦未注釋,以為此義習聞慣見無需加注吧。其實不然,“翔集”是兩個詞,義相反對,“游泳”在此亦是兩個詞,意義上也正相反對!坝巍,古文作“@①”,《說文解字》:“@①,浮行水上也。泳,潛行水中也。”《詩·邶風·谷風》:“泳之游之”,“泳”與“游”分言,義別!读凶印S帝篇》:“彼中有寶珠,泳可得也!薄端(jīng)注·江水》:“有潛客泳而觀之,見水下有兩石牛!薄坝尽苯灾^潛行水中!掇o源》修訂本釋“泳”為“浮游”,實誤!坝尽北緸椤八袧撔小保瑴喲灾,凡游于水中皆可謂“泳”!稜栄拧め屗罚骸皾撔袨橛。”郝懿行義疏:“游與泳對文則別,散文亦通!币蚨诰唧w語言環(huán)境中,“泳”亦可指“浮游”。但作為專收詞語概括義的辭書,只列這個隨文而釋的使用義,顯然是不妥貼的。范仲淹《岳陽樓記》中“沙鷗翔集,錦鱗游泳”二句對仗工穩(wěn),意思是:沙鷗時飛時停,魚兒時浮時沉。
《岳陽樓記》中這種工整的對句并不少見,我們可以充分利用這一語言特點,對比證義。如下文“浮光躍金,靜影沉璧”二句,前句課本注云:“浮動的光閃著金色!贝俗⒉淮_!败S”是“跳躍”,不作“閃耀”解。“躍金”跟“沉璧”相對,“璧”是實物,“金”亦是如此,不當解為“金色”,而應(yīng)指金子、黃金。兩句皆比喻,浮光如躍金,靜影似沉璧。意思是:浮動的月光象跳躍的金子,靜靜的月影如沉下的璧玉。這樣理解,始為合理。
二、登斯樓也,則有去國懷鄉(xiāng),憂讒畏譏,滿目蕭然,感極而悲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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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憂讒畏譏”一句,課本注釋為:“擔心(人家)說壞話,懼怕(人家)譏諷!庇行┻x本注“譏”為“譏刺”或“譏笑”。在現(xiàn)代漢語中,“譏諷”與“譏刺”、“譏笑”義近,大體上指“不負責任的挖苦、嘲弄”,含貶義。然古代漢語中的“譏”,其含義與此卻有較大差距,不可不察。
《漢書·馮奉世傳》:“京兆尹王章譏鳳專權(quán)不可任用!辈懿佟盾姴吡睢罚骸肮孪仍谙逡,有起兵意,與工師共作卑手刀。時北海孫賓碩來候孤,譏孤曰:‘當慕其大者,乃與工師共作刀邪?”此二例中的“譏”,都指嚴肅、鄭重的批評。
《楚辭·大招》:“誅譏罷只!蓖跻葑ⅲ骸白I,非也。”“非”即責備、責難之意!豆螂[公二年傳》:“外逆女不書,此何以書?譏。”何休注:“譏猶譴也!薄稄V雅·釋言》:“譏,譴也!薄墩f文解字》:“譏,誹也。誹,謗也。”“謗”古義亦為譴責。如《國語·周語》:“厲王虐,國人謗王!薄掇o源》修訂本:“譏”字條下第二義項為“譏刺”,其書證是《漢書·梅福傳》:“而京兆尹王章素忠直,譏刺鳳,為鳳所誅。”事實上,這里所說的“譏刺鳳”,不能以今律古,理解為“諷刺王鳳”。在古漢語中,“譏”與“刺”義近!白I”是嚴肅的批評,“刺”是尖銳的指責。如《漢書·龔遂傳》:“面刺王過,王至掩耳起走!边@里的“刺”,本字當作“@②”,《說文解字》:“@②,數(shù)諫也!倍斡癫谩墩f文解字注》:“謂數(shù)其失而諫之。譏刺字當用此。”可見,“譏刺鳳”應(yīng)釋為“批評指責王鳳”!多u忌諷齊王納諫》:“面刺寡人之過者,受上賞!逼渲小按獭币酁椤爸肛、批評”之意!蹲髠鳌る[公元年》:“稱鄭伯,譏失教也!薄白I失教”即“指責莊公有失教誨!睋(jù)此,《岳陽樓記》中“憂讒畏譏”的“譏”,是指“嚴肅的批評”。這句是說那些受降職遠調(diào)的遷客,登斯樓睹此景,聯(lián)想到自己的遭遇,更擔心會受到壞人的攻擊詆毀和好人的批評指責,有此兩層憂畏,故產(chǎn)生“滿目蕭然,感極而悲”的情緒。《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wù)印書館1980年版111頁)注為:“譏, 非難、指責”,并以《岳陽樓記》中“憂讒畏譏”為書證,可見釋“譏”為“批評、指責”是符合文意的。
“譏”這個詞,在宋代是否已演變成為表示“諷刺”、“譏笑”的意思呢?我們可以從宋代歐陽修《上范司諫書》中找到答案:“然宰相、九卿而下失職者,受責于有司;諫官之失職也,取譏于君子。有司之法,行乎一時;君子之譏,著之簡策而昭明,垂之百世而不泯,甚可懼也!薄胺端局G”即范仲淹。本文之“譏”,皆“批評指責”之意。歐陽修說的“君子之譏……甚可懼也”,正是范仲淹《岳陽樓記》中“畏譏”二字的最好注腳。
三、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或異二者之為,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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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或異二者之為”一句,課本注為:“或許不同于(以上)兩種心情;,近乎‘或許’、‘也許’的意思!蹦壳巴ㄐ械墓盼倪x本均執(zhí)此說,似乎這已成定論,然而愚意以為此說尚可商榷。
首先,從文意看,盡管各選本都認為“或”表示揣測、估計和不肯定的語氣,可是文章前一句說:“予嘗求古仁人之心”,既已探求,怎么又只是揣測?既是揣測,又怎么可以據(jù)此立論,表達“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這個中心思想呢?可見,“或”絕不能理解為表揣測不定語氣的副詞,而應(yīng)當解作動詞“有”。
其次,從詞義看,“或”訓為“有”,于古有征!稄V雅·釋詁》:“或,有也!蓖跻督(jīng)傳釋詞》卷三(岳麓書社1985年版64頁)注云:“或,猶‘有’也!眳遣摗督(jīng)詞衍釋》卷三(中華書局1983年版55頁)注云:“或猶‘有’也。古‘有’字通作‘或’。”“或”的這種用法在古代典籍中并非鮮見。略舉二例:《尚書古義》曰:“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薄秴斡[》引此“有”作“或”。高誘曰:“或,有也。古‘有’字通作‘或’!滨U照《在荊州與張使君李君士聯(lián)句》:“三尹無喜色,一適或垂竿!薄盁o”“或”對文,即“或”猶“有”也!盎颉迸c“有”,古音同屬匣母,“或”屬職部,“有”屬之部,之職對轉(zhuǎn)。“或”“有”二字古代經(jīng)常通用。在《岳陽樓記》這句中,“或”即“有”的通假字。“或異二者之為”是說有異于上述兩種人的所為,這是在經(jīng)過探索之后,而語氣肯定地指出“古仁人之心”與當時遷客騷人有根本差別,從而為下文表達中心思想打下穩(wěn)固的基礎(chǔ)。
四、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恒亡。然后知生于憂患,而死于安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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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拂士”,課本注釋為:“足以輔佐君主的賢士。拂,同‘弼’。輔弼!贝俗⑶吠住
楊伯峻《孟子譯注》、王力《古代漢語·常用詞》、《辭!方杂枴胺魇俊敝胺鳌蓖ā板觥,義為輔佐、輔弼,唯《辭源》修訂本“拂士”條注云:“能夠直諫矯正君主過失的人。拂通弼”,并以此句為書證。權(quán)衡以上二說,愚以為《辭源》修訂本的說法更為妥貼。其理由如次:
首先,從文意看,“法家拂士”與“敵國外患”相對為文,都是指使國君憂患的對象。“敵國外患”固然是君主所憂患者,法家是守法度的世臣,國君不依法而行,就要進諫勸阻,所以也是國君憂患的人。如果“拂士”理解為“足以輔佐君主的賢士”,則國君對他何患之有?唯其“拂士”是“能夠直諫矯正君主過失的人”,則昏君常憂之。
其次,從古訓看,拂通弼,弼有輔佐義,也有矯正義!渡袝ひ骛ⅰ罚骸坝柽`,汝弼。”孔安國傳:“我違道,汝當以義輔正我。”此弼字即糾正過失之意!洞蟠鞫Y記·保傅》:“潔廉而切直,匡過而諫邪者,謂之弼。弼者,拂天子之過者也!贝烁餮浴板觥庇小翱镞^諫邪”義。賈誼《新書·保傅》:“潔廉而切直,匡過而諫邪者,謂之拂。拂者,拂天子之過者也!薄俄n詩外傳》卷八:“輔臣五人,拂臣六人!狈鞒驾o臣對舉!墩f苑·君道》:“范氏之亡也,而少拂!苯钥勺C“拂士”即“能拂天子之過之士”,而非一般的“能輔佐君主的賢士”?梢娬n本注釋有誤,當予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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