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個人抵押借款合同
【民間個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一】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chǎn)作抵押。乙方經(jīng)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xiàn)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chǎn)抵押。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chǎn)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chǎn)座落于________區(qū)________街(路、小區(qū))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 根據(jù)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jīng)房地產(chǎn)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chǎn)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jù)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chǎn)權屬清楚。若發(fā)生產(chǎn)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jīng)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chǎn)現(xiàn)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chǎn)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chǎn)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chǎn)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chǎn),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chǎn)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jīng)乙方書面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chǎn)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chǎn),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chǎn)。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xié)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chǎn)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jù)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chǎn)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xié)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chǎn),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chǎn)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chǎn)抵押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五條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并經(jīng)市房地產(chǎn)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房地產(chǎn)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
【民間個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二】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對于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出借方征詢,出借方應進行解釋。出借方、借款方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jīng)充分協(xié)本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__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 _____個月,自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到_____ 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__________ 即(小寫) _____% 。
借款方每個還息日除按上述規(guī)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_____ % 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四條 還款方式:借款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_____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及相應的服務費,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權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七條 借款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監(jiān)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出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chǎn)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后 日內,足額向借款方發(fā)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 為確保借款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借款方自愿以其擁有所有權并有權處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產(chǎn)(房屋所有權證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chǎn))抵押給出借方,作為借款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借款方保證,該房地產(chǎn)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chǎn)抵押給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 經(jīng)評估公司評估,并經(jīng)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產(chǎn)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 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后當日(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二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方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當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借款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方均有權直接要求借款方以該房地產(chǎn)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jīng)出借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 出借方應在借款方償還全部款項后三日內(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協(xié)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方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和費用,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chǎn)的抵押權;
2.借款方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方為實現(xiàn)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方發(fā)放借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jù)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出借方應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1)出借方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3)因出借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lián)系,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xù)的;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并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 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 _____份, (部門或單位)留存_____ 份。
出借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民間個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三】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 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jīng)各締約人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于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fā)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 ,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jù)上所記載的日期為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jù)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xù)并向借款人全額發(fā)放貸款,否則視為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zhí)行。利息自貸款發(fā)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后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 :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shù)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guī)定計收(本條款適用于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xié)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xiàn)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并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并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chǎn)、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shù)額發(fā)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xiàn)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fā)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并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于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jīng)濟組織簽訂有損于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fā)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后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jiān)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xiàn)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jīng)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fā)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擁有
并有處分權的位于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chǎn)權證字號為 的合法房產(chǎn)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chǎn)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chǎn)價值采用第 方式確認。
1、經(jīng)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為 。
2、不經(jīng)評估,由締約各方協(xié)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凈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后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chǎn)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xié)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xiàn)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chǎn)辦理財產(chǎn)保險,并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xù)。如被保險房產(chǎn)在投保期內出現(xiàn)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yōu)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jiān)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并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牡盅旱葥!?/p>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jīng)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chǎn)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舍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jīng)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于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后,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于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并就其變現(xiàn)價款優(yōu)先受償。
因發(fā)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jù)前款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并優(yōu)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xié)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fā)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并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fā)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lián)系地址、聯(lián)系電話等發(fā)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發(fā)放完畢并協(xié)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jù)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注銷手續(xù);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lián)系電話無法取得聯(lián)系,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并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jīng)濟損失。
第三十條費用負擔范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xiàn)債權司能產(chǎn)生的
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xié)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yōu)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并申請強制執(zhí)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xiàn)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強制執(zhí)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chǎn)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xù)。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締約人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xié)商,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三十五條聲明: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chǎn)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電話號碼: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電話號碼:
年 月 日簽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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