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孩子動手實踐的論文
針對當前小學音樂教育 中過于偏重 藝術 音樂教育,致使教師們往往看不到孩子們進行創(chuàng)造性音樂活動潛在本能的現(xiàn)象,本文提出:
1. 音樂教育要喚起人人生來具有的音樂本能。
2. 在音樂教育中,音樂只是手段,教育人才是目的。
3. 讓學生自己去實踐。
音樂本身不是我們應該追尋的最終目標,音樂是人的精神的產物,它只是用于表達、探討精神境界的一種手段和工具。音樂是脫離物質世界、屬于精神世界的。
音樂活動是人類最 自然 、最原始的行為。人們有感于物、有動于心,便會情不自禁地歌舞起來,用叫喊、動作、敲擊等種種行為來宣泄情感,求取刺激,達到身心的平衡,這是人類的自發(fā)需要。音樂教育必須喚起這種人人生來具有的音樂本能。
在音樂教育中,音樂只是手段,教育人才是目的。
音樂教育的首要任務,應該是為眾多的將來不是音樂家的孩子著想,幫助他們,使他們也能夠參加音樂活動,能夠成為積極的和有一定水平的音樂欣賞者,能夠從音樂中享受到樂趣。
奧爾夫說過:“讓孩子自己去實踐、自己去創(chuàng)造音樂,是最重要的”。孩子是教學活動中最重要的因素。老師心里想的,首先應該是孩子,其次才是音樂,孩子比音樂更重要。我們可以讓孩子們去實踐,按照他們自己的想象、利用他們自己的各種可能性去安排。老師給他們一個任務,每個孩子完全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條件去做他愿意做的事。教學的活動,主要是孩子的活動;教學的最終結果,要從孩子身上體現(xiàn)出來。
我們的傳統(tǒng)小學音樂教育,強調的是基本音樂知識的傳授和基礎音樂技能的培養(yǎng),這個“雙基”落實在大多數(shù)小學的音樂課上,特別是低年級音樂課上要求“齊、準、象”,教師比較滿足于唱歌教學標準化、模式化,教師教、學生學,要求整齊劃一,音調準,節(jié)奏穩(wěn),動作齊,老師一遍遍教,學生一次次練,教師死扣教材,學生機械模仿,忽視了學生在思維過程中的主體性和形象思維的個性化特點,阻礙了學生思維空間的擴大。
正因為許多傳統(tǒng)的音樂教育過于偏重藝術音樂教育的使命,致使教師們往往看不到孩子進行創(chuàng)造性音樂活動的潛在本能。那么,在進行音樂教育時,能不能把孩子們從座位上解放出來呢?我們主張讓他們不僅使用聽覺,而且通過積極的聯(lián)想和想象,加上視覺、觸覺的活動去感受、去把握、去創(chuàng)造一些聯(lián)想的形象來表達。這樣的教學是能夠做到的。
如,讓學生欣賞一段低沉、緩慢的樂曲,讓孩子們插上思維的翅膀去想象。他們聽后,會認為是笨重的大象、頑皮的狗熊、懶洋洋的肥豬及慢吞吞的烏龜?shù)取K麄兊南胂笫钦_的,因為這些動物都是笨重而緩慢的。然后,讓學生按照自己的想象去動作,孩子們在音樂伴奏下手舞足蹈,表現(xiàn)各自想象的動物。這樣,不僅幫助學生進行多種感覺器官的綜合運用,也把音樂這一時間藝術和造型、表現(xiàn)等空間藝術結合起來,有利于學生再造性想象能力的訓練,發(fā)揮他們在音樂欣賞活動中的主體作用和個性特點。
所以說,我們只要從孩子的生活范圍里選取適當?shù)?內容 ,把這種內容告訴孩子們,他們便能夠理解;只要要求他們用音樂來表現(xiàn)這些內容,他們就能夠自己去進行音樂的創(chuàng)造。這些內容可以是兒歌、童謠、謎語、神化、寓言、民間傳說以及兒童自創(chuàng)的圖畫、自編的童話、寓言等等。
孩子不是音樂家,老師的教學應該十分耐心,進度不要貪快,一定要使所有的孩子都能夠跟得上。任何一項教學內容,都不應該使孩子覺得困難,要使孩子們覺得始終在游戲。如果孩子們顯得比較緊張,那就應該立即設法使這項內容變得簡單些、短小些、容易些,或者更換另外的適合的'內容。當程度好的孩子學會的時候,不要馬上提出新的要求,而要繼續(xù)反復練習,直到較差的學生也會了,才進入下一個內容,我們不可以拋開任何一個孩子。如果發(fā)現(xiàn)孩子們對這項要求完成得很好,那就應該及時地進入更難一些的練習。一項教學內容所用的教學時間長短,并不按照老師的主觀設想,而是依據(jù)孩子們的興趣來確定。
為了使孩子們 學習 得更主動,有時候可以讓個別孩子領著大家做練習讓他當老師。當然,有些孩子在得到這種機會的時候,可能表現(xiàn)得十分平庸,這時老師還應該允許他繼續(xù)領著大家做,他可以從別的孩子那里學到不少東西。教學活動中的有些規(guī)定,也可以讓孩子們自己來確定。這樣,他們往往更愿意自覺地遵守。
在課堂上注意教學民主,要讓學生提出自己的 藝術 見解,課上師生交流,注意學生在 學習 中的反饋、心理變化等來調整教學 內容 、程序、 方法 。使學與教、演與導、教師主導與學生主體作用統(tǒng)一協(xié)調。課堂的每一階段,尤其是課的結束前都應讓學生有較為完整的藝術形象感受,留下一個美好的印象。
當教師給學生某個任務的時候,他怎么去做并不重要,盡可讓他們按照各自的條件、方式、意愿去做,這樣才能學得主動,發(fā)揮想象力和獨創(chuàng)性。重要的只是“做”的本身,怎么做,做得好不好,那倒無關緊要,他如果不去做,那就是教學的失敗。教師的主要任務,便是使孩子們樂意與自己合作,這種合作是一種導致教學結果的道路。我們不應把目光只是盯著這條道路的盡頭——教學結果,而要把注意力集中于如何領著孩子一起在這條道路上一步步地向前走去。
我們教師只不過是學生攀登高峰的墊腳石,學生是教師的“老師”,我們可以從學生的眼睛里找到無窮的教學方法。教師的作用就是在 音樂 教學過程中使學生認識美、鑒賞美、創(chuàng)造美。
參考書目:
1.曹理、何工:《音樂學習與教學心理》 上海音樂出版社
2.秦德祥: 《元素性音樂 教育 》 南京大學出版社
3.《音樂教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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