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縣高橋中學 殷宏志
洪宗禮主編的初中語文教材第四冊選了《山市》一文。這是清代蒲松齡《聊齋志
異》第六卷中的一篇,其中有這樣一句:“未幾,高垣睥睨,連亙六七里,居然城郭
矣。”教材注解將“睥睨”解釋為“城墻上呈凹凸形的矮墻,女墻”,從詞義的角度
看,此處的確是指“城上的矮墻”,但問題在于“睥睨”這個詞并不能解釋為“女
墻”。和洪先生持相同觀點的是《聊齋志異選》,也許洪先生正是受了這本書的影響。
(人民文學出版社,一九八三年版,張友鶴注)
張先生的注我覺得牽強附會,難以說通,于古漢語知識相悖。不妨引用張注讓讀者
思考,括號內為我所加:“本指斜著眼睛看,瞧不起人的意思(對‘睥睨’的本義解釋
是對的)。引伸把城墻也叫做‘睥睨’,因為城墻居高臨下,從城墻洞里看出去也好像
用眼睛倨傲看人一樣。(這樣引申解釋未免讓人覺得可笑)”。王力先生曾說過“法無
十不立”,正是這句話提醒了我:張注與洪注都缺乏古代漢語例證。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呢?
我首先從文字學及古漢語知識角度證明“睥睨”與“女墻”無關。“睥”一般不單
獨使用,暫且放一放;“睨”,形聲字,從目,兒聲,本義斜視。《說文解字》上說
“睨,視也。”例證:“旨酒一盛兮,余與褐之父睨之!报D―《左傳哀公十三年》;
“睨而視之!报D―《禮記中庸》;“雖羿逢蒙不能眄睨也!报D―《莊子》;“相
如持其璧睨柱。”――《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賣油翁釋擔而立,睨之,久而不
去!报D―宋歐陽修《歸田錄》;“陟升皇之赫戲兮,忽臨睨夫舊鄉(xiāng)!报D―《楚
辭離騷》,玉逸注:“睨,視也。”“睥睨”可引申為:顧視,回視,尋視。例證:
“慮也者,以其知有求也,而不必得之,若睨!报D―《墨子》。也可引申為:偏斜。例
證:“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报D―《莊子》。
睥睨,后來逐漸作為一個詞來使用。解釋為眼睛斜著看,形容高傲的樣子或窺視。前義
例如“睥睨眾史如庸奴!报D―王安石《虎圖》;“睥睨故久立,與其客語!报D―
《史記信陵君列傳》。后義例如“睥睨宮闈”之類。
接著我證明“睥睨”實際應為“埤堄”或“俾倪”。先看“埤”字,它通“陴”。
城上女墻,上有孔穴,可以窺外 。《商君書賞刑》中有“舉兵伐曹、五鹿,及反鄭之
埤,東衛(wèi)之畝,勝荊人于城濮!薄!摆稹,形聲字,從阜,卑聲。從阜則與高下有關,與
建筑有關。本義指城上女墻,上有孔穴,可以窺外!墩f文解字》中說:“陴,城上女墻
俾倪也!蹦铣R丘遲《與陳伯之書》一文中有“撫弦登陴!薄蹲髠餍
年》中有“守陴者皆哭!苯钥蔀樽C。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有“埤堄”單獨的詞條,
解釋為“城上矮墻”。
埤堄也作俾倪,城墻上齒狀的矮墻。前文所引《說文解字》中說:“陴,城上女墻
俾倪也!薄赌觽涑情T》中有“俾倪廣三尺,高二尺五寸!边@個詞可引申為斜視,
有厭惡或輕蔑的意思,“俾倪故久立,與其客語。”――《史記魏公子列傳》;這一
用法已與“睥睨”無異了。
綜上考證,我認為《山市》一文中的“睥睨”實際應作“埤堄”(也可寫作“俾
倪”),解釋為“城上矮墻”。蒲松齡寫成“睥睨”我就不去考證其原因了,或許是通
假使用吧;但張先生和洪先生的注解,因為沒有追溯詞源勉強解釋,所以不正確,教材
應當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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