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學校請假制度(精選19篇)
在發(fā)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教師學校請假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1
1、教職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時上班,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半天以內(不含半天),當事人具備假條,由值周領導批準簽字并登記存檔;請假半天以上、3天以內者,必須向校長請假,并將有校長簽字的假條送值周領導登記存檔;請假3天及以上者,由校長簽字后報區(qū)教體局領導批準,并將有局領導簽字的假條送值周領導登記存檔。所有請假如需調課,必須報告教導處,落實調課并做好記載。請假人應留下有效聯(lián)系方式,保持通訊暢通。
3、請假期滿回校上班,必須于當天向請假對象銷假,同時報告教導處。
4、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憑醫(yī)院休假證明或藥發(fā)票請假。
5、因患急病等特殊情況不能當日履行書面請假手續(xù)者,須按上述程序先用電話說明情況,并于上班當日補全書面請假手續(xù)。其余各種請假均由本人提前填寫請假條。嚴禁代假。
6、超過規(guī)定的上班、集體活動時間為遲到;提前下班、集體活動中途無故退場為早退。遲到及早退超過30分鐘者按曠課處理。
7、未經教導處允許,私自調課而造成無人上課者,原應上課教師視為曠課。
8、遲到及早退每次扣5元。曠課每節(jié)扣20元。事假每天扣20元,一學期事假累計超過6天(含6天)者,期末教師個人量化考核出勤一項以0分計;一學年事假累計超過12天(含12天)者,取消當年評優(yōu)選模及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的資格,并不予發(fā)放任何獎金。病假40歲以下超過兩天(不含)、40歲及以上超過3天(不含)者,每超出一天扣10元;住院者憑入院、出院證明不扣;一學年病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者,取消當年評優(yōu)選模及年度考核為“優(yōu)秀”的'資格。曠工每天扣50元,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取消當年評優(yōu)選模的資格和一切獎金,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9、婚假、產假、喪假按上級有關政策執(zhí)行。為參加子女家長會而請假者,憑家長會通知書可不作請假計,但不予發(fā)放全勤獎。
10、未盡事宜及其他特殊情況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2
1.病假
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養(yǎng)的,可以請病假。病假者需提前1天向學校行政請假,并交三甲醫(yī)院開具的病假單證明。事先未請假或請假未同意而不來上班者作曠工處理,連續(xù)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園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假
教職工遇有特殊情況必須在正常工作的時間內去處理的,應提前上交事假條,征得學校同意方可請假。如無充分理由,則不應準假,一般連續(xù)事假不超過五天。事先未請假或請假未同意而不來上班者作曠工處理,連續(xù)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園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婚假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guī)定的教職工結婚時,享受3天婚假。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的初婚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
4.喪假
教職工的直系親屬(配偶、父母)死亡,可申請喪假三天;教職工的非直系親屬(岳父母、公婆)死亡可申請喪假一天。
5.生育假
懷孕第1—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確認,申請生育指標,以及生產培訓等。
懷孕第6和第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
懷孕9個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6.哺乳假
對有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女教職工,每天給予一小時的哺乳時間。因未滿一天8小時的工作時間,故需扣除相應的工作量津貼。
7.曠工
曠工者不享受自曠工日起12個月內的幼兒園各項福利待遇,年終考核不合格,扣除年終獎金。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3
一、事假
根據學校教學工作的特點,原則上不予請事假。如必須請事假,應由本人辦理請假手續(xù),批準后方可離校。
二、婚假
正;榧偃欤砘(男25周歲,女23周歲)婚假15天(含節(jié)假日、3天法定婚假)。超過規(guī)定視情況按事假或曠職處理。
三、產假
1、女職工產假為98天,其中產前假不得超過15天(以醫(yī)院預產期證明為準),難產的,剖腹產的增加產假15天(憑醫(yī)院證明、病歷記錄),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產假期限包括星期日、法定假日及寒暑假在內計算。產假期滿,如身體沒有復原,不能從事工作的,要履行請假手續(xù)(需提供醫(yī)院病歷等相關證明),其超過假期與病假處理相同。
2、配偶生養(yǎng),男方護理假為3天。
3、因避孕失敗,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給予14天流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流產假。因拒絕采取避孕措施,造成意外懷孕而需要流產的,按病假處理。
四、病假
凡屬生病或受意外傷害,不能堅持工作,必須本人或親屬持就診醫(yī)院的“疾病診斷書”辦理請假手續(xù)。超過醫(yī)院建議的治療休息期,仍不能上班(需要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病歷、發(fā)票等相關證明),需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職處理。
五、喪假
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喪假,準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喪假,準假1天。其他情況按事假處理。
六、生日假
教職工整十歲生日,準假1天。
七、公出假
1、根據學校實際工作需要,校長室及各職能部門,可以臨時安排教職工外出,但安排結果必須及時報負責考勤的'學校領導。
2、教師因會議,進修等原因,需持會議或培訓、考試通知履行請假手續(xù)方可離校。
3、教師公出逾期不歸,視情況按事假或曠職處理。
八、請假批準權限及待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先履行請假報批手續(xù):教師因事因病請假,一天由校長批準,一星期之內由教育助理批準,超過一星期須報教育局人事科書面批準,一個月以上的,由教師本人提出申請,學校同意,并附相關材料(因病附二級甲等以上人民醫(yī)院病情診斷書),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核,分管局長簽字批準。除特殊情況外,3天以內的公、事假需自己安排好課務和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當面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事后需要補辦請假手續(xù)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2、婚假、產假、喪假、公出假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享受學校各項福利待遇。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4
為加強隊伍管理,規(guī)范教職工請假行為,依法保障教職工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市教育局《陽瀏市學校教職工請假暫行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請假類別及休假時間
(一)事假
教職工個人或家庭因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時,可請事假。請事假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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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休病假。休病假必須憑縣級公立醫(yī)院及以上等級醫(yī)院的病歷、檢驗報告及加蓋醫(yī)院專用章的病休證明辦理請假手續(xù);請病假一個學期以上的,必須參加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的集中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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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婚假1—3天(家居外縣的旅途時間除外)。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同時具備)的,增加婚假12天。
。ㄋ模┊a假
1、女職工正常產假90天。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累積增加產假:
。1)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2)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
。3)晚育的(男滿25周歲,女滿24周歲,同時具備),增加產假30天;
。4)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產假30天。
女職工產假計算時間原則上從產前15天開始計算,如產前休假未達15天的,從產前開始休假時間計算。產假如在寒暑假期間,休假時間順延。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上班的,需按要求辦理病假手續(xù),非因身體原因要求繼續(xù)休假的,按照事假辦理。
2、男職工可享受陪產假15天。
3、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內終止妊娠的,產假30天;懷孕4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
。ㄋ模﹩始
教職工親屬(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的可請喪假,時間為3天,死者不在本市的,根據路程遠近,可另給往返路程假。喪家超過3天的,需辦理事假手續(xù)。
。ㄎ澹┨接H假
凡工作滿一年的教職工,與父母和配偶(以戶口所在地為準)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探望雙方父母四年一次,假期為30天;未婚教職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為20天,教職工探親假均安排在寒暑假內。
(六)公假
公假指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外出公務活動和學習培訓等,教職工經學校批準參加短期的提高學歷培訓可視為公假。
二、假期待遇
1、事假待遇:事假一年內不超過3天,每超一天扣發(fā)本人當月日均工資(含結構工資、出勤獎)。年累計事假超過15天的,按事假時間扣發(fā)當年的目標管理獎和教學質量獎;事假累計超過半年,不考核、不劃等、不晉升工資,不計算工、教齡,在事假期間停發(fā)學校所有的福利待遇。
2、婚假待遇:在批準的婚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間,發(fā)給全額工資。
3、產假待遇:產假期間發(fā)給全額工資和保底結構工資,除不享受生產性獎金外,其他福利與在崗人員一視同仁。
4、喪假待遇:喪假和往返路程假期間發(fā)給全額工資。
5、探親假待遇:國內探親的教職工在規(guī)定的探親假和路程假期間發(fā)給全額工資。按照市財政局文件規(guī)定報銷往返差旅費。
6、病假待遇:
(1)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工資(指財政統(tǒng)發(fā)部分,下同)照發(fā)。
。2)病假超過2個月但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發(fā)給病假工資。其中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本人工資的90%;工作年限滿10年的,工資照發(fā)。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發(fā)給病假工資。其中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fā)本人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工資的80%;癌癥、精神病及其他重癥患者工資全額發(fā)放。
。4)病假超過6個月的(因公致傷除外),當年不予考核,不劃等,不晉升工資,不計算工教齡。
(5)曾獲得省級及以上勞動模范或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的.戰(zhàn)斗英雄稱號,并一直保留榮譽的,其病假期間工資照發(fā)。
。6)病假期間,不享受學校結構工資和目標管理獎。
(7)病假期間,在校外從事其它工作并獲取勞動報酬的按照事假處理。
7、經批準參加提高學歷培訓,每期培訓時間(正常上課時間)超過5天的,培訓期間不享受結構工資和目標管理獎。
經批準且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請假,代課金由學校負責。
三、請假審批程序
1、教職工凡需請假者,應事先填寫《陽瀏一中教職工請假申請表》,按照規(guī)定程序逐級報批。
請假申請審批程序:填寫請假申請表→年級部主任審批→主管處室主任審批→主管副校長審批→常務副校長審批→校長審批→送辦公室存檔備案→將請假審批表復印件送相關主管處室。(任課教師歸口教學處和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批)
請假2天(含2天)以內的由主管處室審批;請假5天(含5天)以內的由主管副校長終審,請假10天以內(含10天)的由常務副校長終審,請假超過10天的必須由校長終審,請假一個學期或以上的必須報市教育局審批。休產假的,需同時報學校計劃生育辦審核。
2、處室干部請假,2天以內的報主管副校長審批,超過2天的報常務副校長審批,超過5天的報校長審批;副校長請假直接報校長審批。
3、副處級校級領導請假,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xù)。
4、育齡女教職工請假除履行以上審批手續(xù)外,同時執(zhí)行瀏教發(fā)[20xx]2號文件精神。
5、教職工請假,除重病住院等特殊情況外,必須當場與直接主管領導及相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保證請假期間不出現(xiàn)工作失誤。
6、非特殊情況,請假人應協(xié)助主管處室一起做好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安排。
四、曠工的界定與處罰
1、下列情形之一者屬于曠工;
。1)請假未獲得批準擅自離崗;
。2)無正當理由超假不歸;
(3)以弄虛作假形式騙取休假。
2、曠工處罰
。1)每曠工一天,扣發(fā)本人當月兩天日平均工資(含結構工資)。
(2)連續(xù)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報市教育局作自動離職處理。
五、附則:
1、如遇國家休假政策規(guī)定調整,本制度的相關條款以調整后的國家政策規(guī)定為準。
2、本制度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5
1、教師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國家規(guī)定的職工應享受婚喪嫁娶假期除外)請假,需自己聯(lián)系本班或者同年級同學科教師頂課,事后自己再進行要課補課;
2、教師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國家規(guī)定的職工應享受婚喪嫁娶等假期除外)請假,如需教務處調課的,按照每節(jié)課20元支付給教務處,再由教務處安排其他教師頂課,并當即支付代課費。如請假教師未及時支付費用,教務處不安排頂課。
3、教師因婚喪嫁娶等國家規(guī)定的假期請假的,教師履行正式的請假手續(xù)后交教務處,由教務處負責安排其他教師頂課,費用由學校支付。
4、教師請病假的,一周以內自己負責調課,事后自己再要課補課;如讓教務處安排調課,按照第二條支付相關費用。教師請病假一周以上,且確實因病不能上班的,按照上級相關請假規(guī)定,履行正式請假手續(xù)交給教務處,教務處安排教師先行頂課。請假教師在請假結束上班后第一個工作日把相關手續(xù)(診斷證明、入院手續(xù)、病例、醫(yī)藥條等)交給教務處查驗。如情況屬實,教務處按照每節(jié)課20元支付給頂課教師,請假教師不再支付費用。若請假教師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或者提供虛假證明的,按照個人事假處理,即按照每節(jié)課20元的'標準自己支付代課費,若不支付,將在學期末績效工資中扣除。教師小病大養(yǎng)或以休病假為名,
從事其他經濟活動,一經發(fā)現(xiàn)即刻終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崗上班,當年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及晉級資格,并進行批評教育;拒不到崗上班的,按曠工論處。
5、無論教師之間的調課還是經教務處安排的頂課,都要保證教室里有教師上課,授課教師必須認真上課,有授課內容,并完成課時工作任務。若教師之間因調課造成空堂的,依據實際課程表上人員處理,扣除績效100元;經教務處安排的頂課,頂課教師造成空堂的,不支付代課費,并通報批評,今后不再安排該教師頂課。
6、在頂課期間出現(xiàn)的教案撰寫、作業(yè)批閱等,由請假教師與頂課教師自行協(xié)商,學校不再做安排。
7、教師因學習培訓、教研活動、參加會議等,按照公事處理,即自行調課,事后進行要課補課,教務處不再進行調課。確實需要教務處調課的,按照第二條支付相關費用。
8、大型集會、教師例會等大型活動及會議的,均視為正常上課,確需請假的,不需調課,但缺勤記錄納入績效考核。
9、教師請假需履行請假手續(xù),即先由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再交給教務處,告知是請假教師自己調課,還是由教務處負責調課,教務處確定情況后方可離校,確因突發(fā)事情不能及時履行請假手續(xù)的,請委托親屬或者同事等完善手續(xù),教務處不接受電話、短信等方式請假。
10、教師請假次數(shù)每周統(tǒng)計一次并公布,納入績效考核,如教師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國家規(guī)定的職工應享受婚喪嫁娶假期除外)請假頻繁,在學期末統(tǒng)計請假課時總數(shù)中超過一定數(shù)量時,取消當年評
優(yōu)評先、晉級等資格,在年終考核時不得被評定為優(yōu)秀。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6
一、請假手續(xù)
(一)教職工除國家已明確規(guī)定的各種公休節(jié)假日和假期以外,因病或遇特殊情況無法堅持正常上班的可請假。請假一般手續(xù)由個人申請,學校校長室審批。
。ǘ┓残枵埐〖僖恢芗耙陨险弑仨毟缴喜v卡和市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醫(yī)生診斷及病休證明。
二、病假期間工資待遇
。ㄒ唬┎〖偃昀塾嬙趦蓚月以內的,基本工資(含國標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全額發(fā)放。
(二)病假全年累計超過兩個月不滿六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10年,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不打折,下同)的90%。
2.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
。ㄈ┎〖偃昀塾嫵^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fā)給病假期間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10年,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滿10年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80%。
3.工作年限滿20年以上的,發(fā)給本人基本工資的90%。
。ㄋ模┙搪毠か@得由人事部與國務院工作部門聯(lián)合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稱號和獲得國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貢獻專家稱號、省級勞模,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基本工資全額發(fā)放。
(五)教職工病假期間待遇低于當?shù)刈畹蜕畋U蠘藴实,可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zhí)行。
三、事假期間工資待遇
(一)教職工一次性請事假10天以內的,每天扣薪標準為除生活補貼以外學校人均月基本工資(即國標工資、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下同)的三十分之一。
(二)教職工一次性請事假超過10天或全年累計超過20天的,超過天數(shù)每天扣薪標準為除生活補貼以外學校人均月基本工資的二十分之一。
。ㄈ┙搪毠ふ埵录偃昀塾嫵^30天的,超過天數(shù)停發(fā)其個人的基本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fā)或減發(fā)。
四、帶薪休假
。ㄒ唬┠晷菁、探親假:教職工已享受寒暑假,按規(guī)定不再享受年休假、探親假。
。ǘ┗榧伲耗22周歲、女20周歲1-3天;男25周歲、女23周歲晚婚的,可延長婚假10天。
。ㄈ┊a假:法定婚育90天(含產假前15天),難產增加15天;女滿24周歲結婚的可增加1-30天,丈夫護理假3-7天。
。ㄋ模﹩始伲航搪毠さ母改、配偶、子女直系親屬和公婆、岳父母死亡均可給予1-3天的喪假,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適當給予路程假。
五、有關事宜
。ㄒ唬┎∈录倨陂g,獎勵性績效工資扣減辦法按學?冃ЧべY方案處理。
。ǘ┙搪毠げ∈录倨陂g從事有償收入活動的,停發(fā)其病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含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
(三)凡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期未經續(xù)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職論處。曠職6天及以下的,每天扣薪標準為學校人均月基本工資的十分之一;曠職7天以上的扣發(fā)當月全部工資;曠職連續(xù)15天或全年累計30天的作自動離職論處,并按規(guī)定到市教育局辦理自動離職手續(xù)或辭退手續(xù)。
。ㄋ模┍疽(guī)定自實施績效工資之日起執(zhí)行。國家、省、市如有新規(guī)定出臺,則以新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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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嚴肅校規(guī)校紀,杜絕因擅自請假造成的不良風氣,調動廣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特制定教師請假考勤制度。
一、簽到要求。
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執(zhí)行學校作息時間,并落實簽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離校均要簽到,不準代簽、補簽。以學校鈴聲為準,若到校鈴聲響后再簽,則屬遲到。由當日值班老師在簽到簿上做出標記。
二、請假手續(xù)。
教師請假必須當面向學校領導提出,并遞交請假條。請假條需先經教導主任簽字,再由校長簽字生效。教導處要將調課情況留底備案。若無教導主任簽字,則不準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師請事假,必須經學校批準并經教導處備案,由請假者安排好由于請假耽誤的課時,找好代課教師。若每月事假在兩天之內,按照每節(jié)課0.1分從考核分中扣除,本學期的`所有事假進行累計,上不封頂。
如果每月超出兩天事假,若再請事假按每天50元的標準扣除,并按照每節(jié)課10元的標準扣除相應的課時費;同時超出兩天的部分,按每節(jié)課0.2分從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堅持到校工作,必須出具(區(qū))縣級以上醫(yī)院的證明。由教導處安排好代課教師,按每節(jié)課10元的標準扣除課時費,用于代課教師的代課費。
五、遲到、早退的規(guī)定。
無故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沒有事先請假而遲到或早退20分鐘以上,則按曠課處理。曠課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時扣除相應課時費,每節(jié)20元。
六、集體活動的規(guī)定。
學;蛏霞壊块T組織統(tǒng)一活動,如遇遲到或早退則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則按曠課處理。即使集體活動在節(jié)假日舉行,也要按請假處理。
七、教職工的婚喪假、產假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八、其他規(guī)定。
教師每學期累計病事假不超過1天,也沒有遲到早退等情況,則享受全勤獎,在考核中加1分,并發(fā)全勤獎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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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組織紀律性,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擬定以下教師請假暫行條例,望各位教師遵照執(zhí)行。以往所發(fā)的文件與此有抵觸的,以此文為準。
一、事假:
1、教師事假原則上每學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況,確實要超假者,由單位核實后,教師應辦理好請假手續(xù),并自聘好代課教師(規(guī)定的假期代課教師由本人自行調整后,將調課單附請假條后交校長審批,超過規(guī)定假期的代課金由個人自負,學校安排代課教師,代課費每節(jié)10元),所有假期均應報批后方可執(zhí)行。
2、教師凡未按請假報批程序辦理好請假手續(xù)而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到期未辦理續(xù)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病假:
1、教師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請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應由公立醫(yī)院出具病假證明,課程與代課金個人自己負責(特殊重病住院除外)。變相請病假,如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責令作書面檢查。7天以上不足一個月的,由醫(yī)院證明,一個月以上的由縣級醫(yī)院證明。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xù),學校負責安排代課與支付代課金。
2、教師病假期間的生活待遇按國發(fā)[1981]5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并酌情扣發(fā)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
3、經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4、長期病假康復后要求工作的,應由醫(yī)院出具健康證明。
5、休息治療病假,代課金由本人負責。
6、不論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須按報批程序辦理有關手續(xù)。(各類請假由本人填寫好請假審批表,單位領導簽署具體意見后,報有關部門審批,審批表一式三份)。
三、曠課:
教師連續(xù)曠工7—14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連續(xù)曠工15天,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學校辭退,連續(xù)曠工超過30天,全年累計超過90天的,學校必須上報自動離職手續(xù)。
四、其他法定假期規(guī)定:
1、教職工的探親假應安排在寒暑假期間探親,其他時間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探親的,由教育局領導審批。
教職工除寒暑假之外,請?zhí)接H假的,只發(fā)給本人的基本工資。
2、產假:
。1)、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假期15—30天;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或引產者,假期42天。
。2)、沒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有辦理結婚證和生育服務證,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產假135—180天,夫妻為雙職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顧假。
。3)、晚育剖宮產,假期105天;
以上三種類型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全額發(fā)給,計劃外懷孕流產者,不享受工資及福利待遇。
(4)、懷孕期間的女教職工,確有困難的,經縣級醫(yī)院證明確有疾病可按有關規(guī)定批假15—30天;生育假滿后確有困難的,可請哺乳假,按請假審批權限報批。
(5)、產假期滿,因病不能工作的,經市級醫(yī)院證明后報批請假,其繼續(xù)休息期間的待遇,按病假規(guī)定執(zhí)行。
(6)、女教職工在領取生育告知書后,懷孕期間經市級醫(yī)院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最長期限不超過六個月,并按病假處理。
3、婚假:
教師雙方均屬晚婚的,可享受15天婚假,未達晚婚不給假。屬于特批的享受3天婚假,代課自找,學校支付代課金。
4、喪假:
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經批準可視情況給予1—3天的喪假。
五、審批權限:
1、一般教職工請假五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累計請假在六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有門診病歷、疾病證明手續(xù),請假六天以上累計一個月以內(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值班領導審批,一個月以上,三個以內的(包括三個月),由教育局人事科受理,提交局務會議研究審批,并公示結果。連續(xù)請假三個月以上的,由教育局受理后統(tǒng)一報縣人事局審批。有住院手續(xù)請假六天以上三個月以內(包括三個月),由教育局審批,超過三個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統(tǒng)一報縣人事局審批。原則上請病假在一個月以上的,必須出具本市市級醫(yī)院疾病證明。
3、事假。年累計請事假六天以上一個月以內(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值班領導審批,超過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統(tǒng)一報縣人事局審批。
4、不論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學校負責辦理請假報批手續(xù)。經審批后生效。
5、各類請假由本人填寫請假審批表,單位領導審批前,應具體了解請假人的實際情況后,簽署是否準假意見,并明確注明請假起始的時間,報有關部門審批,審批表一式三份,審批機關、所在單位和個人各留存一份。
6、請病假應使用公立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周的,原則上應使用公立縣級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個月的,所在單位應派專人探視,并提供由校領導及探視人簽字的探視證明、探視情況公示表。
7、教師外出,提供外地醫(yī)院疾病證明,郵寄回來由他人代請病假的,所在單位應及時了解情況,避免教職工出現(xiàn)計劃外生育、務工等情況,請假時,需提供詳細的醫(yī)療記錄(包括病歷、發(fā)票、疾病證明)。
8、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在離崗三天之內,先口頭向單位領導請假并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
9、凡請假在一個月以上的已婚女教職工,在辦理請假手續(xù)前必須提供查孕證明。
10、請假期滿要續(xù)假的,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論處。
11、假畢應由學校負責及時辦理銷假手續(xù)。
說明:
1、以上計算請假時間,不扣除節(jié)假日。
2、本規(guī)定與上級文件有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9
為了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進一步規(guī)范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我校教職工隊伍的管理逐步走上科學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促進學校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教職工請假制度。
一、請假的類別與期限
1.病假: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的可申請病假,教職工請病假3天以上者應附區(qū)級以上醫(yī)院的醫(yī)生診斷證明與病歷卡,患嚴重疾病長期無法上班,需請長假的,按上級及學校規(guī)定辦理。
2.事假:私事應盡量安排在雙休日、節(jié)假日,有急事應事先提出。
3.婚假、產假、喪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函授、進修學習請假,需憑通知辦理請假手續(xù)。
5.出差、外出參加會議請假,需憑通知辦理請假手續(xù)。
6.因其他原因無法正常上班需要請假的,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二、請假的程序和手續(xù)
1.請假在半天以內的,由部門或級部批準;請假1天以上3天以內的,由部門或級部核簽后報分管校長批準,有課務的到教務處辦理課務調整手續(xù);請假3天以上的,由部門或級部核簽經分管校長審簽后報校長批準,有課務的到教務處辦理課務調整手續(xù)。請假3天以上的班主任,除履行上述請假手續(xù)外,還要到級部辦理班務代理手續(xù),并報告德育處。
2.行政干部因公外出,1天以內的,由分管校長批準;1天以上的,由分管校長核簽后報校長批準。
3.請假的教職工,返崗后,要及時到批準領導和部門或級部銷假。
4.各類會議請假。學校會議,向校長請假;部門會議,向部門負責人請假;級部會議,向級部主任請假。其他會議,誰組織就向誰請假。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會后要主動向會議組織者了解會議內容,不得影響工作。
5.教研活動請假者,需經教研組長核簽后報教務處批準。
6.備課活動請假者,需經備課組長核簽后報級部批準。
7.所有請假,都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
三、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俨〖僭1個月以內的,基本工資(指國標省標,下同)全額發(fā)給。
②病假超過1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二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的,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
③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基本工資按7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10年的,基本工資按80%計發(fā);工作年限滿30年的,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
、芤陨先藛T病假期間的活工資部分(指崗位工資、管理津貼、特殊津貼、加班補貼等,下同)由董事會和校長室酌情扣發(fā)。
2.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佼斣率录僭诎雮月以上的,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停發(fā)管理和特殊津貼;工作年限滿10年的,管理津貼和特殊津貼按50%發(fā)給。
、谑录倮塾嬙30天以內(含30天)的,每天扣發(fā)本人日工資的50%;事假累計超過30天的,從第31天起停發(fā)本人基本工資。
、凼录倨陂g如遇寒暑假和國家規(guī)定的雙休日及節(jié)假日,不扣發(fā)工資。
3.女教職工妊娠及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倥搪毠ぴ趪乙(guī)定的產假期間,按本人基本工資全額發(fā)給。
、谌焉7個月以上的女教職工,若體力不支,請假休息的,工資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資的90%發(fā)給。
、垡陨先藛T請假期間活工資部分停發(fā)。
4.續(xù)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產假、婚假、喪假、計生假等休滿后,因特殊情況經批準續(xù)假的,續(xù)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比照事假規(guī)定執(zhí)行。
四、曠工的認定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即擅離工作崗位及超假不歸的,視為曠工。
2.教師一天內曠課達兩節(jié),即視為曠工一天(曠課一節(jié)視為曠工半天);教職工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視為曠工半天;教職工無故缺席會議兩次,視為曠工半天;教師無故缺席一次集體備課,視為曠工半天。
3.弄虛作假,騙取假期者視為曠工。
五、完善考勤體系
1.學校全體教職工均系考勤對象,辦公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行政班子成員由辦公室負責考勤,上課教師由教務處和級部負責考勤,各部門工作人員由所屬部門負責考勤。
2.各類會議、各項活動由牽頭部門或牽頭人負責考勤。
3.學校行政值班干部要加強對全體教職工的考勤。
4.學校行政值班干部、學校各職能部門、年級級部要加強考勤記錄,每周一報到辦公室。
5.辦公室按月匯總考勤情況,上報校長研究處理。
六、加強處罰力度
1.教職工上下班遲到、早退,每次扣人民幣20元。
2.學校會議、政治學習、升旗儀式、德育活動、教研活動等遲到、早退的,每次扣人民幣20元;無故缺席的,每次扣人民幣50元。無故缺席集體備課的,每次扣人民幣100元。
3.曠工半天扣人民幣100元,曠工1天扣人民幣200元。一學期累計曠工2天的,取消其本學期一切評優(yōu)資格。情節(jié)嚴重,經教育不改的,除給以經濟處罰外,學校還要給以紀律處分,直至解除聘任關系。
七、其他
1.本制度若有與有關法律或上級有關文件相抵觸的,以有關法律或上級文件的規(guī)定為準。
2.本制度解釋權在校長室。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10
一、請假類型
1、事假學校實行五天工作制,并給予教師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時間,教師應盡量把個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時間之外,確因具體事情調整不開的,可請事假,小學教師請假制度。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準假,確因身體不適需住院或在家治療的,憑區(qū)級及以上醫(yī)院證明可請病假。
3、婚假教師初婚的憑婚姻登記證明可請婚假,期限不超過一周;再婚的憑相關證明請假,期限不超過兩天,管理制度《小學教師請假制度》。
4、產假教師計劃內生育的可請產假,期限按上級文件執(zhí)行;計劃外生育的原則上不予準假。
5、引流產及絕育手術假教師引流產或做絕育手術的可請此假,期限最多不超過一周。
6、陪護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住院的可請陪護假,請假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
7、喪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請喪假,請假期限為三天。周年時準假一天,三年時準假兩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師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請此假,期限不超過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師需要請假的(如自學考試、職稱晉升等),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假期。
二、請假手續(xù)
10、教師請假需辦理書面手續(xù),填寫“姜樓小學教師請假單”。
11、請假不超過三天的,本人自行調好課,事后補上;請假超過三天的,由教務處協(xié)調安排其他教師上課。
12、請假不超過一天的,由教務處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校長批準;請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內的由中心校批準;請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報教育局批準。
13、教師請假期滿要向準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xù);請假期滿需要繼續(xù)請假的要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三、請假要求
14、教師請假理由要真實充分,準假部門負責人要合理使用準假權限,不準越權準假。
15、學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的要報中心校批準,并安排學校部門負責人代為處理學校工作;學校部門負責人請假要報校長批準。
16、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假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
17、制度未盡事項視具體情況參照本制度執(zhí)行;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校委會。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教師請假制度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組織紀律性,進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擬定以下教師請假暫行條例,望各位教師遵照執(zhí)行。
一、事假:
1、教師事假原則上每學期最多三天,全年六天。教師請假天數(shù)在規(guī)定期限內,績效考核只扣除獎勵分,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按績效考核辦法扣分,并與績效考核掛鉤。
2、教師請假要書面履行請假手續(xù),校長簽字后,交教導處記錄并安排教師頂課等有關事宜。
3、教師凡未按請假報批程序辦理好請假手續(xù)而離開工作崗位,或請假到期未辦理續(xù)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二、病假:
1、教師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請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內的應由主管醫(yī)生出具病假證明。變相請病假,經查實按曠工處理,并責令作書面檢查。7天以上不足一個月的,由醫(yī)院證明,一個月以上的由縣級醫(yī)院證明。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xù),學校負責安排代課等事宜。
2、教師病假期間的生活待遇按國發(fā)[1981]5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并酌情扣發(fā)工資與獎勵性績效工資。
3、經查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4、長期病假康復后要求工作的,應由醫(yī)院出具健康證明。
三、曠課:
教師連續(xù)曠工7—14天,全年累計曠工15天,當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連續(xù)曠工15天,全年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學校辭退,連續(xù)曠工超過30天,全年累計超過90天的,學校必須上報自動離職手續(xù)。
四、其他法定假期規(guī)定:
教職工的探親假應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其他時間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況,確實需要探親的,由教育局領導審批。
1、法定假期;、喪、產假在法定時間以內的假期,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獎金照發(fā)。學校內部的考核獎不享受,超過法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哺乳假人員,在假期內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50%計發(fā)。
2、事假。一月中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不足10個工作日的,當月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的,當月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計發(fā)。
3、病假。病假在2個月以內的,績效工資照發(fā);病假超過2個月不滿6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停發(fā)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按70%計發(fā)。
五、審批權限:
1、一般教職工請假五天以內的,由單位主要領導審批;累計請假在六天以上的,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有門診病歷、疾病證明手續(xù),請假六天以上累計一個月以上(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
3、事假。年累計請事假六天以上一個月以內(包括一個月),由教育局審批,超過一個月,由教育局受理后,統(tǒng)一報縣人事局審批。
4、不論是病假、事假、法定假、都要按程序由學校負責辦理請假報批手續(xù),經審批后生效。
5、請病假應使用公立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周的,原則上應使用公立縣級醫(yī)院的`疾病證明;請病假期限超過一個月的,所在單位應派專人探視,并提供由校領導及探視人簽字的探視證明、探視情況公示表。
6、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在離崗三天之內,先口頭向單位領導請假并按規(guī)定補辦請假手續(xù)。
7、請假期滿要續(xù)假的,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論處。
8、請假完畢應由學校負責及時辦理銷假手續(xù)。
六、關于教師遲到、早退和中途離校的規(guī)定
1、遲到。晚于規(guī)定時間5分鐘的計遲到一次。
2、因特殊情況,必須中途離;蛟缤说模恍r內,不記請假或礦工,超過一小時的必須請假,同時在離校前到教導處、值周組、門衛(wèi)上做好記錄,記錄清原因、離校時間和返校時間,否則按曠工論處。
3、學校行政對教師中途離校和早退作不定期的抽查,凡中途離校和早退者經查實按曠工記載,納入年終考核。
4、星期天下午門衛(wèi)人員、班主任必須在學生進校時間前到校,例會請假的按半天請假時間計算。
說明:
1、以上計算請假時間,不扣除節(jié)假日。
2、本規(guī)定與上級文件有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11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穩(wěn)定,根據有關政策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教師外出參加晉升學歷的函授學習,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并完備履行請假手續(xù)的,亦確認為公假。
3、公假期間教師原定薪酬標準不變。
二、事假、病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時間在一星期以內的,由本人寫假條經校長批準。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請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長批準,再回教育局審批。
2.教職工因病請假,3天以內具假條由校長批準,3天以上必須出具醫(yī)院證明,具請假條報請校長批準。
3.事假、病假天數(shù)的計算不含法定節(jié)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師每天扣40元(或每節(jié)課10元),全部補給代課教師。
5.教師事假、病假期間不享受30%的績效考核工資。
三、法定假
婚假、產假、喪假等法定假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醫(yī)院證明和經有權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shù)依據核實后的醫(yī)院證明而定,其醫(yī)療或修養(yǎng)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fā),但應扣除保險給付。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時應做出醫(yī)療終結結論。根據傷殘程度,由醫(y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部門確認,區(qū)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五、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倬邆湔埣贄l;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④按規(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xù);⑤批準后的'請假條送行政辦公室存檔。
2.因突發(fā)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學校校長報告,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否則按曠工處理。
3.教師請假按月統(tǒng)計,每月公布教師請假情況。
4.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xù)或超假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
5.曠課一節(jié)扣30元,曠課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員的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7.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執(zhí)行。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12
為加強教師管理,保障教師合法權益、保證正常良好的教學秩序,制定以下請假制度。
一、請假原則
1、實事求是,不得虛假。
2、遵循請假制度,嚴格履行請假手續(xù)。
二、請假規(guī)定
1、病假
(1)非住院病假
①持縣級以上醫(yī)院建議休息證明與病歷;
②假期一學期累計不超過3天;
、壅埣倨陂g自行安排課務。
(2)住院病假
、俪挚h級以上醫(yī)院住院證明、病歷、縣醫(yī)保辦證明;
、诩倨诓粷M一個月,報校長辦公會研究定奪后,由校長批準;
、奂倨诔^一個月,經校長簽署意見,請假者持醫(yī)院證明、病歷、縣醫(yī)保辦證明,報縣教育局分管領導批準;
(3)病假一年內累計超過120天,當年不得晉升職稱,不能享受學校福利待遇,不得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4)長期病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教師,由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對其進行診斷并出具相關證明,經縣教育局與縣人民保障局核實后,按規(guī)定辦理病退手續(xù);
2、事假
、僖粚W期累計不超過7天;
②不滿7天,報校長辦公會定奪后,由校長批準;
、鄢^7天,經校長簽署意見,報縣教育局分管領導批準,超過30天不準假;
、芤荒陜壤塾嫵^30天,不得享受學校福利待遇,不得晉升職稱,不得參加當年年度考核。
3、公假
、俦仨氁娪嘘P文件通知或學校通知;
、跁r間以通知要求為準;
、壅埣倨陂g自行安排課務。
4、婚假
①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
、诎催B續(xù)的.天數(shù)計假期(節(jié)假日、雙休日、包括在內)
5、喪假
、俦仨毷侵毕涤H屬;
、诩倨诓怀^3天;
6、產假和人工流產
、侔磭矣嘘P規(guī)定;
、谝姟杜毠ぎa假制度》。
7、函授培訓假
、俦仨毘鍪居嘘P文件通知;
②假期不超過文件通知上的要求;
③課務自行安排好。
8、不經請假離崗者,按曠工論處。
9、連續(xù)曠課15節(jié),不得參加評職或職聘。
10、凡有借請假之名從事獲取利潤或報酬工作的人員,扣回假期所有工資,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給予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作自動離職處理。
三、課務安排
1、以上各類請假,除住院病假,婚假、產假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課務外,其他均由請假人自行安排。若請假人沒有安排,由學校安排,則扣20元/節(jié);
2、若請假人已安排好他人代課,并在教導處備了案,而代課老師沒有到位,則按考勤紀律處罰代課老師。
四、請假手續(xù)
1、請假人到教導處寫好請假條,填好代課表;
2、請假條經教導主任,分管校長,校長簽字后生效;
3、最后請假條交回教導處備案;
4、假滿后返校到教導處銷假;
5、超過學校請假權限的按有關規(guī)定到上級部門批準;
6、杜絕電話、他人代為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
本制度解釋權歸校長室,如遇特殊情況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13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教學行為,提高工作時效性,保證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經校行政會討論決定,就教師請假、調代課作以下規(guī)定:
1、教師無論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課表正常上課時,必須履行請假調、代課手續(xù),采取與其它課程調換時間或者請同學科的教師代為上課的辦法解決。
2、法定假:婚假、產假等法定假,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報校長室批準,由學校安排代課。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調課。半天向行政值周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報校長室批準。
4、公出:教師如果公出,事先必須到教導處登記。公出盡量自行調課,實在調不出的`請教導處安排代課。公出期間的課一律開代課單。所有公出應得到校長或分管校長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但必須在病休前一天請假,報學校批準,如急診須在上課前請假。病假一律需醫(yī)院證明。
6、教師因急事離開學校,不能按時回校上課,或因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代課手續(xù)時,教師本人須課前設法向分管的校長、教導處請假,然后由教導處安排代課,回校后及時補辦代課手續(xù)。
7、在公出、請假之前未到教導處辦理代課,過后一律不予補辦代課手續(xù)。凡未按以上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代課手續(xù)者,則視為私自調課或曠課處理。因事假申請調課,事假后需調回補上。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14
一、請假制度
1、全體教師要以學校工作為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到校長室寫請假條并由校長簽字。無特殊情況不得捎假或電話請假。
3、請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過1天。
4、請病假連續(xù)超過2天的.(含兩天),需由醫(yī)院出具證明,并到中心小學請假。
5、凡如婚假、喪假、產假等有上級規(guī)定的,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6、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調好課務,并將調課安排報校長室。
7、工作時間內,凡因私事沒有請假外出的,視為曠工,學校視情節(jié)另行處理。
8、外出教師必須進行外出、返校登記,并交請假條以備存檔。
二、獎懲辦法:
1、每月設全勤獎40元。
(1)一個工作日為6節(jié)課,請假一節(jié)為1個小假,3個小假為0.5天,6個小假為1天。
(2)請假累計0.5天以內扣5元;
累計1天以內扣15元;
累計2天以內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3)曠工1節(jié)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2、期末設學期全勤獎100元。
(1)請假累計1天以內扣20元;
累計3天以內扣50元;
累計3天以上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2)全學期累計曠工1節(jié)扣50元,累計曠工半天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15
一、學校教師的請假要嚴格按照《揭東縣學校人事管理暫行規(guī)定》中第三章《教職工請假制度》的有關要求辦理教師請假,凡須請假的教師一律須報校長批準,準予請假后方可離崗。
二、教師的請假都應辦理請假、續(xù)假、銷假手續(xù),一切請假事先均要辦理請假報批(急病的可事后辦理),請假期滿后應上班并辦理銷假手續(xù),須延長假期的應提前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三、教師因病請假7天及以內的,須提供鎮(zhèn)級以上醫(yī)院證明,7天以上的須提供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要有二名主治醫(yī)生簽名)和病歷,學校有權要求陪同到醫(yī)院檢查。
四、教師因辦理私事而占用工作時間確須請事假的,由本人提前書面申請,并辦理請假手續(xù)報批。
五、教師按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請假的,如生育假(產假、落實計育措施)、婚假、喪假等,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產假的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注明預產期)并附準生證;落實計育措施的須提供實施手術的醫(yī)院證明;婚假的須提供結婚證。
六、教師的`請假審批按規(guī)定辦理,事假3天及以內、病假7天及以內的由學校校長審批并登記存檔,其他的請假都按規(guī)定手續(xù)逐級上報審批,學校根據批復情況登記存檔。
七、育齡女教師請假超過一個月的(除產假)須提供最近一次的孕檢證明,并按時參加例檢。
八、教師的一切請假均須審批獲準后確認,未獲批準離崗或私自超期未上班的按曠工處理,處理意見按揭東教字[2008]32號文規(guī)定的辦法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16
1、教職工因病請假,須憑市級醫(yī)院的請假建議證明,并經學校批準方可休息。
2、婚假、產假、喪假等均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手續(xù)。公傷假要有市級醫(yī)院的公傷證明,并也都要辦理請假手續(xù)。
3、教職工否認請何種假,均需填寫請假單,經批準方可離校,確因情況特殊來不及請假的.,必須在返校兩天內說明情況,辦理補假手續(xù),逾期不辦的作曠工處理。
4、教職工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由分管教育的副校長審批。教工上班時間中途離校1.5小時以內,須向室長請假,作好記載,1.5小時以上向教導主任職工則向有關領導請假。
5、校長書記請假,一天以內向同級領導說明,一天以上向教育局請假。
6、教職工請假,應將請假期間的工作向有關人員交待清楚。不經領導同意,教師不能擅自調課離校。
7、教師如突然身體不適或發(fā)生意外情況而不能準時到校,必須在上班前通知校領導,以便課務安排。如不事先通知,按規(guī)定處理。
為推行制度化管理,貫徹“以法治校”理念,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序開展,根據XX區(qū)教育局人事管理辦法和何樓中心校請假制度,并結合學校情況。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17
為加強組織紀律性,嚴肅校紀,保證學校工作正常順利進行,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教師請假制度。
1、教職工在規(guī)定上班時間內因。ㄊ拢┱埣伲凑铡跋葘徟笳埣佟痹瓌t。教師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填寫請假審批表。經審批后方可離校。確因特殊原因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應事先打招呼,返校立即辦理有關手續(xù),手續(xù)不全或擅自調整工作者作曠工論處。
2、請假原則:
、欧膊〖傩璩挚h級醫(yī)院證明。
⑵凡與學校工作無關的事要請假,一律作事假處理。
、且蚬埣倩騾⒓痈咭患墝W歷培訓,須事先做好工作交代,報教導處批準存檔。
3、審批權限:請假一天(含一天)(下同),由教導處審批;一天至三天,由副校長審批;三天至一周,由校長審批;一周以上報縣教委審批。
4、教師請假每月由教導處匯總一次,上交校長室備案。
5、教師請假扣除當月部分出勤獎,具體辦法按《教師量化考核評分細則》施行。
6、婚、喪假、產假及連續(xù)病假按泰教工(2002)20號文件及補充意見規(guī)定執(zhí)行。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18
1、各種假期均實行本人具實際情況申請,學校實行審批制。
2、上班后原則上不準請外出事假,如確需外出,在不影響授課任務的情況下須辦理相關請假手續(xù)。各權限內批準的假期,必須報課程部,課程部要及時調整教學內容,保證教學的順利進行。請假手續(xù):本人申請(填寫請假條),逐級申批(副主任、主任簽字、主管領導)。事、病假要提前寫好請假條。事、病假不超過一節(jié),不計請假,在向校務部和級部主任做說明后方可離校。事、病假一天以內,須報課程部由分管副校長批準簽字后方可離校(三節(jié)按半天計事假);事、病假一天以上須報課程部由校長簽字后方可離校。離校前要安排好所教課程。假條送交校務部,按時銷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曠工計。
3、病假2天以上的.治療休息要出具人民醫(yī)院以上的診斷證明。來不及填寫請假條的上班后補辦。
4、婚、喪、產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5、各種假期一律不得請霸王假或代請(急病除外)。
6、因臨時外出超時造成空堂或私自調整課程內容的,按教學事故從嚴處理。
7、教導處每周做好統(tǒng)計,月底累計通報。
8、如有擅自脫崗或離,F(xiàn)象一人次對責任人視情況扣0、5-1個月的出勤獎,二人次對所在級部副主任扣2個月的出勤獎,三人次以上扣本級部全員1個月出勤獎,學期末本級部不得評優(yōu)。
9、全體教師會納入考勤。有事提前請假,遲到或無故缺席者分別按遲到和曠工計。
10、中途離校(一節(jié)課時間內)按早退處理,超過一節(jié)課時間按事假半天處理。
11、值日人員要按時把考勤表送交校務部。
教師學校請假制度 19
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穩(wěn)定、正常開展,不斷提升學校內部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有關政策法規(guī),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培訓學習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公假期間教師原定工資照發(fā)。
二、事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xù)。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2.事假每月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超過三天。若當月請假超過兩次,則從第三次起每節(jié)事假扣2分,并每一節(jié)課按16元扣。學期期末考試請假(除公假外),每天按10節(jié)課計。一學期事假不得超過7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超過規(guī)定天數(shù)一般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縣教科局批準。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請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和藥費發(fā)票。
2.病假一個月以上兩個月以內的,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病假從第三月起到第六個月的,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還將扣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病假從第七月起,不享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并由請假人對支所產生的代課費用,(代課費按學校的平均課時量計)還將扣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0%(除大病住院按國家政策執(zhí)行外)。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個月以內,應從個人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取相應的金額支付給代課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僬{入本校滿6個月的教師方可享受帶薪婚假。必須在結婚期間(以舉行結婚儀式為準)前后一周或兩周的特假,否則一律以事假計。
、谌艚處熢谠ぷ鲉挝唤Y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校。
③教職工結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
、茉谝(guī)定的婚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工資和績效工資。
2.產假、計劃生育假
、僖鸦榕處熒龝r(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累計計算產假,按相關文件文執(zhí)行。
②已懷孕的女教師,按國家規(guī)定給予產前檢查時間,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響正常教學工作。
3.喪假
、俳處煹闹毕涤H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喪假7天(含節(jié)假日);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趩始倨陂g,不影響教師工資。
五、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縣以上醫(yī)院證明和經有權威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shù)依據核實后的醫(yī)院證明而定,其醫(yī)療或修養(yǎng)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fā)。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時應做出醫(yī)療終結結論。根據傷殘程度,由醫(y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威部門確認,區(qū)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3、為防止虛報謊報工傷規(guī)范工傷請假制度,現(xiàn)對工傷情況做以下界定:教職工在上班期間發(fā)生的意外事故。
六、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無論是病假或事假、不論假期長短都應按以下流程逐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按規(guī)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xù);批準后的請假條和課程表一并送教務處安排好課程及相關工作;返校要及時銷假;相關資料存檔。
2.因突發(fā)事件或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xù)的,須提前用電話通知相關組織或委托他人代為請假,但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xù)。若出現(xiàn)空課堂,按曠工處理。
3.所有的請假一律以書面假條為準,一律由校長審批。
4.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做為績效工資的重要考核依據之一。
5.成考、自考等先按事假計,見證件后再按規(guī)定的特假算。其它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調課規(guī)定
1、教師盡量不調課,凡有事需調課的教師,必須在調課前的一天,以書面形式申請雙方簽字,并經教務處同意為準,否則以私自調課論。不準隨意調課(私自調課),違者扣當事人雙方檔次工資各2 0元。
2、每月調課不超過1次(1天),調課不許間隔周次調課。若遇調課當天有其它活動,不許調課。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私自調課一節(jié)扣2分。
八、關于上課遲到、曠工、曠課、私自調課和上課接打手機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曠課論處:
。1)教師擅自停課、私自調課以曠課處理。
(2)未辦理請假手續(xù)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要求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4)準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無正當申請理由或申請續(xù)假未經批準而未按時到職者;
(5)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學校者;
。6)經教育仍不服從學校安排,拒不到崗位工作者;
。7)學校教師應按作息時間規(guī)定上班,未經許可擅自離崗,以曠工論處。
2、上課期間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教室,一次扣20元。
3、上課接打手機者一次扣20元,兩次按曠課一節(jié)處理。
4、無意曠課一節(jié)扣2 0元,有意曠課一節(jié)扣50元,遲到、早退一次扣1 0元,曠會一次扣2 0元,會假一次扣1 0元。另:曠課一節(jié)扣1 0分,遲到、早退、曠會扣5分,升旗按一節(jié)課計。
5、課堂上不準吸煙、打手機,違者扣10分。
6、早晚自習,早自習是義務性的,但一次不到扣量化分2分,遲到扣1分,每個晚自習按一課時計。
7、故意不服從學校安排、不參加各種有益活動者扣2 0元。
8、凡有曠課、曠工者,年度考核不能評優(yōu),年終不能評為先進;一學年累計曠課10節(jié)以上或曠工5天者年度考核定為不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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