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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長卿貶謫
引導(dǎo)語:劉長卿的事跡,《舊唐書》、《新唐書》都沒有給他立傳,但《新唐書·藝文志》卻有簡單的記載,根據(jù)歷史記載,唐代詩人劉長卿的生平中曾遭受過貶謫,關(guān)于劉長卿貶謫事跡具體是怎么回事呢?
謫仙怨·晴川落日初低
唐代 劉長卿
晴川落日初低,惆悵孤舟解攜。
鳥向平蕪遠(yuǎn)近,人隨流水東西。
白云千里萬里,明月前溪后溪。
獨(dú)恨長沙謫去,江潭春草萋萋。
譯文
一個晴朗的日子,斜陽低掛在天邊,一葉孤舟載著友人離去,此刻是何等令人惆悵!鳥兒在平曠的原野上遠(yuǎn)近地飛翔,好似人隨流水各奔東西。
愿白云將自己的思念帶給千里萬里之外的友人,愿那一輪明月載著我的愁思隨著溪水帶到友人的身邊。友人貶謫去的苦恨讓人難以言狀,就如那江邊繁茂的春草一樣雜亂而無際。
注釋
、偾绱ǎ褐冈陉柟庹找碌慕。
②平蕪:指草木繁茂的原野。
③長沙:這里用漢代賈誼謫遷長沙的典故。
、茌螺拢翰菔⒚。
創(chuàng)作背景
這首詞又題作《答秦徵君、徐少府春日見集苕溪,酬梁耿別后見寄六言》。中唐時代,文人詞處于初興階段,詞還未從詩的領(lǐng)域中取得明確的獨(dú)立地位,所以這種似詞又可看作詩的作品的出現(xiàn),不足為奇。據(jù)六言詩題,這首詞大約是作者被貶睦州(今浙江淳安一帶)司馬途中,經(jīng)苕溪(流域在今浙江湖州地區(qū)),在友人的宴集上為酬答遠(yuǎn)謫的梁耿的寄贈所作。劉長卿任鄂岳觀察史期間,遭權(quán)臣吳仲儒誣奏,貶為潘州南巴尉,尋除睦州司馬。去國懷鄉(xiāng)之思,有感而發(fā)。
劉長卿第一次貶謫事跡考證
劉長卿的事跡,《舊唐書》、《新唐書》都沒有給他立傳,但《新唐書·藝文志》卻有簡單的記載:
《劉長卿集》十卷,字文房。至德監(jiān)察史。以檢校祠部員外郎為轉(zhuǎn)運(yùn)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轉(zhuǎn)運(yùn)留后。鄂岳觀察使吳仲儒誣奏,貶潘州南巴尉,會有辨之者,除睦州司馬。終隨州刺史。
從以上的材料看,劉長卿只有一次貶謫,即從鄂岳轉(zhuǎn)運(yùn)留后直接貶為南巴尉。然唐高仲武《中興間氣集》卷下載劉長卿詩九首,并有評曰:“長卿有吏干,兩遭遷謫。”這兩則材料的記載有矛盾,誰是誰非呢?對此,傅璇琮進(jìn)行了嚴(yán)密的考辨,認(rèn)為劉長卿曾兩遭貶謫:一為至德三年(758),因某事而由蘇州長洲尉被貶為潘州南巴尉,時節(jié)是在春天;第二次是在代宗時,大歷八年至十二年之間,公元773—777年,因吳仲儒的誣陷而由淮西鄂岳轉(zhuǎn)運(yùn)留后貶為睦州司馬,時節(jié)是在秋冬之際①。在劉長卿眾多的詩歌里,只有貶謫前后的詩歌較多地反映了當(dāng)時的社會現(xiàn)實,因此,本文欲通過劉長卿的詩、文對其第一次貶謫的事跡進(jìn)行新的考述。
一、下獄與攝海鹽令之先后
按儲仲君《劉長卿詩編年箋注》詩系年的順序,下獄在攝海鹽令之后,恐未是?梢钥隙ǖ.是,劉長卿至德三年春正月攝海鹽令。長卿有詩《至德三年春正月時謬蒙差攝海鹽令聞王師收復(fù)二京因書寄上浙西節(jié)度李侍郎中丞行營五十韻》為證。從詩題中我們知道劉長卿至德三年春攝海鹽令。劉長卿又有詩《非所留系每晚聞長洲軍笛聲》,按詩意,長卿是在長洲陷的獄。劉長卿任長洲尉的時間要比攝海鹽令的時間早!队旨篱愂咕摹吩唬“維某年月日,某乙謹(jǐn)以清酌之奠,祭于故睦州刺史閻公之靈。……長卿昔尉長洲,公為半刺,一命之末,三年伏事。……”按《舊唐書·地理志》江南東道:“蘇州上。天寶元年改為吳郡。乾元元年復(fù)為蘇州。領(lǐng)吳、嘉興、昆山、常熟、長洲、海鹽。”職官志:“上州,刺史一員,從三品。別駕一人,從四品下。長史一人,從五品上。司馬一人,從五品下。”半刺有可能是別駕。據(jù)《嚴(yán)州圖經(jīng)》(宋改睦州為嚴(yán)州)卷一:“閻欽愛,至德二載十一月十日自蘇州別駕拜。”長洲是蘇州的屬縣,長卿曾是閻的屬下,知閻使君為閻欽愛。由至德二年上溯三年,則知劉長卿天寶十四載已經(jīng)在長洲尉任上。
另據(jù)詩《送路少府使東京便應(yīng)制舉》,詩題下自注“時梁宋初失守”。據(jù)《舊唐書》及《通鑒》天寶十四載十一月,安祿山反于范陽,十二月六日攻陷大梁,同月十二日占東京。按詩意,此詩當(dāng)是至德元年正月,梁宋失陷消息傳至吳地,而東京消息未傳至?xí)r所作。查徐松《登科考記》,此年無制舉,當(dāng)因亂起而停。詩中云:“誰念滄州吏,忘機(jī)鷗鳥群。”說明劉長卿此時仍在長洲尉任上。劉長卿另有詩《獄中聞收東京有赦》。按《舊唐書·肅宗紀(jì)》:至德二載冬十月,“壬戌,廣平王入東京,陳兵天津橋南,士庶歡呼路側(cè)。”《通鑒》至德二載,“十二月,大赦天下。”劉長卿當(dāng)為此次被赦。這說明劉長卿的被赦與下獄有關(guān)。
由以上兩點(diǎn)可以說明,劉長卿是在任長洲尉時被陷害下的獄,而且下獄的時間在攝海鹽令之前。陷獄的原因,由《非所留系寄張十四》詩:“冶長空得罪,夷甫豈言錢”可知,劉長卿可能因經(jīng)濟(jì)上的問題被陷害。按《世說新語·規(guī)箴》:“王夷甫尚玄遠(yuǎn),常疾其婦貪濁,口未嘗言錢事。婦欲試之,令婢以錢繞床不得行,夷甫起見,見錢閡行呼婢曰:‘與卻阿堵物!’”
二、劉長卿貶南巴的行跡
劉長卿至德十二月被赦之后,至德三年正月赦海鹽令,旋即被罷免。長卿有詩《罷攝官后將還舊居留辭李侍御》,詩中云:“累辱群公薦,頻沾一微尉。”劉長卿之被罷攝官,似仍系受前案的牽連。詩有歸隱意,覺昨非而今是。由此詩推《至德三年春正月……》不似至德三年春正月所作,而是罷攝官后所作。詩題“謬蒙”這一字眼說明詩人有悔意,當(dāng)為罷攝官后回憶前事時所作。劉長卿罷攝官后,被貶為南巴尉。有詩《赴南巴書情寄故人》,《將赴南巴至余干別李十二》,《貶南巴至鄱陽題李嘉祐》等,從詩題看,劉長卿確是被貶南巴。然而貶南巴的過程卻還有一段插曲。獨(dú)孤及有《送長洲劉少府貶南巴使牒留洪州序》:
曩字之尉于是邦也,傲其跡而峻其政,能使綱不紊,吏不欺。夫跡傲則合不茍,故績未書也,而謗及之,臧倉之徒得騁其媒孽,子于是竟謫為巴尉。而吾子直為己任,暈不見色,于其胸臆未嘗躉芥。會同譴有叩閽者,天子命憲雜鞫,且廷辯其濫,故有后命,俾除館豫章,俟條奏也。是月也艤船吳門,將涉江而西。夫行者止者時,得喪者機(jī),飛不摶不高,矢不激不遠(yuǎn),何用知南巴之不為大來之機(jī)括乎?由圖南而至九萬,吾惟子之望。但春水方生,孤舟鳥逝,青山芳草,奈遠(yuǎn)別何?同乎者,蓋偕賦詩,以貺吾子!
劉長卿本該直接貶為南巴尉,但遇“叩閽者”的陳請,“故有后命,俾除館豫章,俟條奏也。”因此,劉長卿的案子獲得了重新審理,然而審理的結(jié)果仍維持原判,即貶南巴尉。劉長卿有詩《重推后卻赴嶺外待進(jìn)止寄元侍郎》,詩云:“卻訪巴人路,難期國士恩。”此似是對“叩閽者”積極陳請好意的回應(yīng)。
劉長卿去南巴的過程中,逗留江西的時間較長,而且有較多的詩作。如《負(fù)謫后登干越亭作》,《將赴南巴至余干別李十二》,《貶南巴至鄱陽題李嘉祐江亭》,《至饒州陶十七不在寄贈》等。但從劉長卿的集子來看,他在南巴所作的詩較少,傅璇琮認(rèn)為只有《新年作》:
鄉(xiāng)心新歲切,天畔獨(dú)潸然。老至居人下,春歸在客先。嶺猿同旦暮,江柳共風(fēng)煙。已似長沙傅,從今又幾年。
此詩較可確定是在南巴作的②,所以,劉長卿在南巴的具體事跡已難考。
劉長卿從南巴被赦回來,大約是在上元二年(761)。劉長卿有詩《自江西歸至舊任官舍贈袁贊府》,詩題下自注“時經(jīng)劉展平后”。《舊唐書·肅宗紀(jì)》:上元二年春正月:“乙卯,平盧軍兵馬使田神功生擒劉展,揚(yáng)、潤平。”“舊任官舍”當(dāng)為長洲官舍,因劉長卿有詩《赦恩重推使牒追赴蘇州次前溪館作》。也就是說上元二年稍后劉長卿已經(jīng)回到蘇州了,而且又曾到過長洲,但此次之重推與上次重推應(yīng)當(dāng)有所區(qū)別。上次重推地點(diǎn)在豫章,重推的結(jié)果是仍貶南巴,而此次之重推,乃南巴被赦后的又一次重推,地點(diǎn)在蘇州。
綜上所考,我們對劉長卿被貶南巴的事跡可知:劉長卿攝海鹽令之前曾下獄,至德三載攝海鹽令,旋即罷海鹽令,被貶南巴尉,被貶的原因可能是因經(jīng)濟(jì)上的問題。貶南巴的過程中,曾在豫章接受重推,重推的結(jié)果仍維持原判,即貶南巴。由于在豫章重推,所以劉長卿在江西逗留的時間較長。因劉長卿在南巴的詩作較少,故在南巴的事跡已難考。劉長卿在南巴被赦北回的時間大約是上元二年(761)秋。
注釋:
、佗诟佃.唐代詩人叢考·劉長卿事跡考辨.中華書局,2003.
(作者系廣西師范大學(xué)文學(xué)院2007級古代文學(xué)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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