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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自選集》讀后感范文3000字
去年出國前,接到好幾家出版社約稿,都是叫我從舊文中“隨便選選”,弄成一個本子,湊在某某“叢書”里。小子何德,竟蒙如此恩待,于是唯唯諾諾,馬上動手。先立一個或幾個主題,分若干小輯,這幾篇給甲社,那幾篇給乙社,五本“自選集”模樣的東西頃刻告成,眼前就浮現(xiàn)了它們將同時推出的壯觀場面,而且讀者若干,稿費幾何——這么一想,不免志得意滿,雖然有一件似乎不太穩(wěn)妥的事在腦子里一閃,也迅速掐滅了。
一年后拿到新書五本,略微一翻,才明白當初在腦子里一閃而過的是什么,絲毫高興不起來了:不少文章選重復了。其實,即使為了湊字數(shù),也無須那樣猴急,抽掉幾篇,厚薄也相宜了?傔是過于自愛,希望自己的大作讓更多的人看到罷,但結果不僅對不起讀者,也害了自己的大作。
有一位朋友,每天早上對著鏡子自批臉頰四次(一邊兩次),這才“定定心心”開始一天的工作。我這篇文章,要談魯迅在1932年底編輯、次年3月由天馬書店出版的《自選集》,卻先說了一通自己的雞毛蒜皮事情,倒并非受這位朋友影響,實在只是想借這機會,談圖書出版與現(xiàn)代文學史的一個現(xiàn)象。
中國現(xiàn)代高產作家,恐怕只有魯迅一人自覺按照編年方式整理著作,由此避免小說、散文、雜文作品重出于不同的單行本。這是作者之福,讀者之福。其他作家如周作人——更不要說當代的我輩——就很慘了,雖是“自編文集”,也繚亂不堪。筆者因為犯過這錯誤,所以悔愧至深。
不記得是竹內好還是木山英雄曾經說過,魯迅一生都在撰寫《魯迅全集》,意識是說,逐年編輯自己的作品的習慣,預先確定了他寫下的片言只語在未來的“全集”中的位置,而這也足以使《全集》之外任何自己或別人的選本,都無害其著作體系的完整性。
即使這樣,魯迅生前也只編了一本《自選集》,這就更要令當時和后來無數(shù)作者尤其是像我這樣半吊子的魯迅研究者慚愧得“汗不敢出”了。
講究書的版本形式,乃一切愛書寫書者的習性,但魯迅這方面似乎特別嚴格。他曾經針對清修《四庫全書》而反復致慨于滿族統(tǒng)治者對漢人書籍精心的“謀殺”。對一些謀取暴利或達到別樣目的的“聚珍本”、“校注本”,他不僅指出校對乃至斷句上的錯誤,更不放過出版和編輯者隨意變亂古人著作版式的漫不經心、甚或自以為高明的惡劣行為。新出版的圖書天地過窄,他也極其不滿,以至于上升到民族精神的高度加以深究。在《魯迅全集》里,關于“書的還魂和再造”的現(xiàn)象的論述很多,但我們也注意到,魯迅談論版本形式往往意有他屬,不同于那些喜歡炫耀見識高卓或收藏宏富的博雅之士?偟木,無非“樸實”、“認真”四字。
《魯迅自選集》選《野草》七篇、《吶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編》兩篇,共二十二篇。因為魯迅生前只有這本《自選集》,“編選意圖”就特別引起學者們的興趣。張鐵榮先生在《中華讀書報》(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對此多有論述。有一段話是這么說的:
“他僅僅從《吶喊》中選取了自己最滿意的5篇小說,作者自己并沒有把這兩篇‘聽將令’的代表作《藥》和《明天》選進去,這大概表明了他所說的‘聽將令’是一種自謙和托詞,也可以看出對這兩篇作品不甚滿意。如果沒有《魯迅自選集》的出版,我們就很難知道來自作者的這一心靈深處的信息。其次,關于從彷徨選取的5篇也應該引起我們的重視,這里面刪去了《兄弟》、《孤獨者》和《祝!泛苤档醚芯,起碼說明此時的魯迅已經從兄弟失和的陰影中脫出,在心緒上也和彷徨時代完全不同了。當然從《故事新編》中只選取了兩篇就是《奔月》和《鑄劍》,這是最符合魯迅精神的作品,至于為何刪去了《補天》——就很值得對1933年的魯迅進行具體分析了!
《魯迅自選集》是魯迅應天馬書店之請編選的,以魯迅對“選本”問題的敏感,他在這次的“自選動作”中參進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張鐵榮先生這一段話也過于坐實、過猶不及了。
魯迅在《自選集》的“序言”里說得明白,他接受邀請,編這本《自選集》,主要是同意出版者的說法,“能夠節(jié)省讀者的耗費”,至于“以為由作者自選,該能比別人格外知道的清楚”,他就并不贊同、而且因此感到“很難”了:“因為我向來就沒有格外出力或格外偷懶的作品,所以也沒有自以為格外高妙,配得上特別提拔出來的作品。沒有法,就將材料,寫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讀者參考的東西,取出二十二篇來,湊成了一本,但將太給人一種‘重壓之感’的文字,卻特地竭力抽掉了!
可見魯迅對自己的作品并無特別的軒輊,“最滿意”云云,恐怕要引起誤導的。魯迅判斷自己的作品的標準,并非只有一個。何況,這畢竟只是應別人之請而編的方便一般讀者的權宜的集子,讓人家讀了有興趣,再去看他別的著作,就夠了。這可不同于他編《中國新文學大系·小說二集》之類的選本,要承擔一種文學史的使命。至于“就將材料,寫法,略有些不同,可供讀者參考的東西,取出二十二篇來,湊成了一本,但將太給人一種‘重壓之感’的文字,卻特地竭力抽掉了!边@個用心確是有的,但我看也沒法因此就推測魯迅具體的意圖。
作家從自己的文字中挑選若干,勒為一集,可以叫“取出”。那些沒有入選的,也就是沒有入選而已,至多如魯迅所說,“竭力抽掉”罷了,但這不過是避免讓它們在篇幅有限的《自選集》里出現(xiàn),并沒有“不甚滿意”的因素,更不能說“刪去”。魯迅對自己的作品的不滿是有的,但那并不是在比較自己的作品之后,滿意于此,而不滿于彼。否則,一本《自選集》出來之后,沒有入選的所有其他作品,豈不都要有可能被讀者疑心是魯迅自己“不甚滿意”、并不“最符合魯迅精神”,因而不得不大打折扣了嗎?
《魯迅自選集》沒選雜文,他還說,“夠得上勉強稱為創(chuàng)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這五種”。其實,這里的“創(chuàng)作”一詞,是魯迅故意借用別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為在他看來,雜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種“創(chuàng)作”。如果我們偏信了他的話,是否就可以認為,魯迅在《自選集》里不選雜文,就是對雜文“不甚滿意”,要“刪去”了呢?斷乎不可。
肯定“選本”的重要性,又明白一切“選本”的局限,這才比較平實,似乎也更加“符合魯迅精神”吧。
據此,我們大概也可以明白,魯迅一生為什么只有一個《自選集》了。
周作人說魯迅有文字上的一種“潔癖”,這不僅是說他在創(chuàng)作的時候字斟句酌,決不含糊,馬虎,還包括原文于報刊上發(fā)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時,又趁機大加修改。但我們千萬別誤會,以為魯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觀點。決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沒有詳細通盤的研究——只限于具體的而且極細微的字句。不知道這是一絲不茍、精益求精的精神,還是心理上的問題的表現(xiàn),專門研究作家的變態(tài)或病態(tài)心理的學者們,應該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以前讀孫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錄,介紹魯迅怎樣在編輯《野草》時細心修改那些在我看來似乎并無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經很納罕了。這次再看魯迅著作?睂<覄⑦\峰先生校注的《魯迅自選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僅僅對照“序言”,就有極大的震動。一篇標點符號在內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魯迅后來將它收入《南腔北調集》,竟然修改了四十處之多,而且全是細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魯迅于上海寓樓”,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魯迅于上海寓居記”!
我以為,今天的讀者看這本有詳細校注的《魯迅自選集》,最大的收獲,恐怕還是看他怎樣瘋狂地改文章(手邊要有別的版本進行對照)。那是在電腦發(fā)明之前、大多數(shù)人還用毛筆一筆一劃寫文章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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