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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去了,母親放飛的手》閱讀答案
閱讀理解在語文考試中占很重的一部分,下面小編整理了一篇《遠去了,母親放飛的手》閱讀答案,希望對您有幫助!
遠去了,母親放飛的手
劉心武
從1950年到1959年,我8歲到17歲。家里平時就我和母親兩人;貞浤10年的生活,母親在物質上和精神上對我的哺育,都是非同尋常的。
物質上,母親自已極不重視穿著,對我亦然,有得穿就行了;用的,如家具,也十分粗陋。但在吃上,那可就非同小可了,毋親做得一手極地道的四川菜,且不說她能獨自做出一桌宴席,令父親的那些見過大世面的朋友交口稱譽,就是她平日不停歇地輪番制作的四川臘腸、臘肉等,也足以叫鄰居們嘖嘖稱奇。有人就對我發(fā)出警告:“你將來離開了家,看你怎么吃得慣啊!”但是母親幾乎不給我買糖果之類的零食,偶爾看見我吃果丹皮、關東糖之類的零食,她總是要數落我一頓。母親堅信,一個人只要吃好三頓正經飯,便可健康長壽,并且那話里話外,似乎還傳遞著這樣的信念:人只有吃“正經飯”才行得正,吃零嘴意味著道德開始滑落——當然很多年后,我才能將所意會到的,整理為這樣的文句。
母親在飲食上如此令鄰居們吃驚,被一致地指認為對我的“嬌慣”和“溺愛”。但跟著還有令鄰居們吃驚的是,我家是大院中有名的郵件大戶。如果那幾十種報刊都是我父親訂的,當然也不稀奇,但我父親其實只訂了一份《人民日報》,其余的竟都是為我訂的。就有鄰居大媽不解地問我母親:“你怎么那么舍得為兒子花錢啊!你看你,自己穿得這么破舊,家里連套沙發(fā)椅也不置!”母親回答得很坦然:“他喜歡啊!這個愛好,盡著他吧!”
l959年,我被北京師范?茖W校錄取,勉勉強強地去報了到。我感到“不幸中的萬幸”是,這所學校就在市內,因此我覺得還可以大體上保持和上高中差不多的生活方式——晚上回家吃飯和睡覺。我滿以為,母親會縱容我“依然故我”地那樣生活。但是她卻給我準備了鋪蓋卷和箱子,顯示出她絲毫沒有猶豫過。母親不僅把我“推”到了學校,而且,也不再為我負擔那些報刊的訂費,我只能充分地利用學校的閱覽室和圖書館。
1960年冬天,有一個星期六我回到家中,進門就發(fā)現情況異常,仿佛在準備搬家似的……果不其然,父親奉命調到張家口一所軍事院校去任教,母親也隨他去。我呢?父親和母親都絲毫沒有猶豫地認為,我應當留在北京。問題在于:北京的這個家,要不要給我留下?如果說幾間屋都留下太多,那么,為什么不至少為我留下一間呢?但父親卻把房子退了,母親呢,思想感情和父親完全一致,就是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我應當開始完全獨立地生活。父毋遷離北京后的那周的星期六下午,我忽然意識到我在北京除了集體宿舍里的那張上鋪鋪位,再沒有可以稱為家的地方了!我爬上去,躺到那鋪位上,呆呆地望著天花板上的一塊污漬,沒有流淚,卻有一種透徹肺腑的痛苦,難以言說,也無人可訴。
1966年春天,我在北京一所中學任教。就在那個春天,我棉被的被套糟朽不堪了,那是母親將我放飛時,親手給我縫制的被子。它在為我忠實地服務了幾年后,終于到了必須更換的極限。于是我給在張家口的母親寫信要一床被套。這對于我來說是自然到極點的事。母親很快寄來了一床新被套,但同時我也就接到了母親的信,她那信上有幾句話我覺得極為刺心:“被套也還是問我要,好吧,這一回學雷鋒,做好事,為你寄上一床……”睡在換上母親所寄來的新被套里,我有一種悲涼感:母親給兒子寄被套,怎么成了“學雷鋒,做好事”,仿佛是“義務勞動”呢?現在我才憬悟,母親那是很認真很嚴肅的話,就是告訴我,既已將我放飛,像換被套這類的事,就應自己設法解決。她是在提醒我,“自己的事要盡量自己獨立解決”。
母親將我放飛以后,我離她那雙給過我無數次愛撫的手是越來越遠了,但她所給予我的種種人生啟示,竟然直到今天,仍然能從細小處,挖掘出珍貴的寶藏來……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
1.母親將我“放飛”以后,“放飛”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4分)
2.文中共寫了幾次“放飛”?請作簡明概括。(4分)
3.(1)“他喜歡啊!這個愛好,盡著他吧!”這句話在文中的意思是什么?(2分)
(2)母親注重孩子的飲食,對衣著和家中擺設卻毫不講究,卻給孩子訂“幾十種報刊”,你能從中悟出母親的“育子”之道嗎?(4分)
4.下列理解不符合文意的兩項是(4分)
A.作家劉心武這篇回憶母親的文字,寫的不是一般母親的那種舐犢之情。他的母親所給予他的是需要逐漸的理解和感悟才能充分體驗到的母愛。
B.作家劉心武體驗到的是一種高層次的母愛,可見作家的母親是精通教育理論的。
C.這位母親在對待孩子問題上的獨到之處是“放飛”。只有敢于“放飛”,孩子將來才會有出息。
D.本文告訴我們,高層次的父母之愛,就是能為子女長遠打算的愛。
E.本文文字樸實,卻寫得真情濃郁。
答案
1、“放飛”在文中是個比喻,意思是孩子一旦長大,就應該讓他“自己的事盡量自己獨立解決”。
2、共寫了三次。
(1)兒子考上北京師專,本來可以在家住宿,她卻把兒子“推”到學校去住
(2)舉家外遷,卻不給兒子在北京留下一間可以作為“家”的房子。
(3)把替兒子做被套當作“義務勞動”。
3、(1)尊重孩子的個人愛好
(2)把“身體好”放在首位,培養(yǎng)孩子不慕虛榮的淳樸天性。十分尊重孩子的興趣
愛好。
4、B、D
《遠去了,母親放飛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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