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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尹直傳的閱讀答案附翻譯
明史·尹直傳
尹直,字正言,泰和人。景泰五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成化六年上疏乞纂修《大明通典》,并續(xù)成《宋元綱目》,章下所司。十一年遷禮部右侍郎,辭,不許。丁父憂,服除,起南京吏部右侍郎,就改禮部左侍郎。二十二年春,召佐兵部。占城王古來為安南所逼,棄國來求援。議者欲送之還,直曰:“彼窮來歸,我若驅使還國,是殺之也。宜遣大臣即詢,量宜處置!痹t從之,命都御史屠滽往。貴州鎮(zhèn)巡官奏苗反,請發(fā)兵,廷議將從之。直言起釁邀功,不可信。命官往勘,果無警。是年九月改戶部兼翰林學士,入內閣。逾月,進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直明敏博學,練習朝章,而躁于進取。而性矜忌,不自檢飭,與吏部尚書尹旻相惡。直初覬禮部侍郎,而旻薦他人。直以中旨得之。次日遇旻于朝,舉笏謝。旻曰 mnhn:“公所謂簡在帝心者!弊允窃挂嫔睢:笤谀喜堪四,郁郁不得志,屬其黨萬安、彭華謀內召,旻輒持不可。諸朝臣亦皆畏直,幸其在南。及推兵部左、右侍郎,吏部列何琮等八人。詔用琮,而直以安、華及李孜省力,中旨召還。至是修怨,與孜省等比。陷旻父子得罪,又構罷江西巡撫閔珪,物論喧然不平。刑部郎袁清者,安私人,又幸于內侍郭閏?笔抡憬,輘轢諸大吏,吏部尚書李裕惡之。比還,即除紹興知府。清懼,累章求改,裕極論其罪,下詔獄。安、閏以屬直,為言于孜省,取中旨赦之,改知鄖陽。孝宗立,進士李文祥,御史湯鼐、姜洪、繆樗,庶吉士鄒智等連章劾直。給事中宋琮及御史許斌言直自初為侍郎以至入閣,夤緣攀附,皆取中旨。帝于是薄其為人,令致仕。弘治九年表賀萬壽,并以太子年當出閤,上《承華箴》,引先朝少保黃淮事,冀召對。帝卻之。正德中卒,謚文和。(節(jié)選自《明史尹直傳》)【注釋】①輘轢(línɡ lì):車輪碾壓。比喻踐踏,欺壓;②出閤:皇子出宮接受和管理封國。
贊曰:《易》稱內君子外小人,為泰;外君子內小人,為否。況端揆之寄,百僚具瞻者乎!陳循以下諸人,雖不為大奸慝,而居心刻忮,務逞己私。同己者比,異己者忌;比則相援,忌則相軋。至萬安、劉吉要結近幸,蒙恥固位。猶幸同列多賢,相與彌縫匡救,而穢跡昭彰,小人之歸,何可掩哉!
4.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占城王古來/為安南所逼棄國/來求援/議者欲送之還/直曰/彼窮來歸我/若驅使還國/是殺之也/宜遣大臣/即詢量宜處置。
B.占城王古來/為安南所逼/棄國來求援議者/欲送之還/直曰/彼窮來歸/我若驅使還國/是殺之也/宜遣大臣/即詢量宜處置。
C占城王古來/為安南所逼/棄國來求援/議者欲送之還/直曰/彼窮來歸我/若驅使還國/是殺之也/宜遣大臣即詢/量宜處置。
D.占城王古來/為安南所逼棄國/來求援議者/欲送之還/直曰/彼窮來歸/我若驅使還國/是殺之也/宜遣大臣即詢/量宜處置。
5.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丁憂,也稱“丁艱”。在我國古代,官員的父親或母親去世,官員則必須停職守制,處于丁憂期間的人皆不得為官,概無例外。
B.笏,古代君臣在朝廷上相見時手中所拿的長方形板子,按品第分別用玉、象牙或竹制成,以為指畫及記事之用。
C.古代官員正常退休叫作“致仕”,古人還常用致政、休致等名稱,都指官員辭職歸家。
D.謚號是一般指古代帝王、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朝廷根據他們的生平行為頒賜的一種稱號,帶有評定性質。
6.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3分)
A.尹直人仕以后,建言積極、有實干精神。他上疏請求修纂《大明通典》,并續(xù)寫完成《宋元目錄》,在處理占城王以及貴州鎮(zhèn)巡官求援等問題上表現出果決、明察的優(yōu)點。
B.尹直聰敏博學,熟悉朝綱,但求官心切。他一心想要擔任禮部侍郎一職,但當尹曼舉薦了他人之后,他憑借內宮直接下旨奪得此位,與尹旻之間的怨恨逐步加深了。
C.尹直結黨營私,在朝廷內部多不得人心。在尹旻等人的阻撓下,尹直在南部為官八年,郁郁不得志,等他回來便開始勾結萬安、彭華、李孜省以及袁清等復仇,后他被李裕貶為紹興知府。
D.尹直被人彈劾,被皇帝鄙薄,后來借上表為皇帝祝賀生日謀求復出,但是沒有成功,死后謚為“文和”。
7.把中文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性矜忌,不自檢飭,與吏部尚書尹旻相惡。(5分)
譯文:
(2)陷旻父子得罪,又構罷江西巡撫閔珪,輿論喧然不平。(5分)
譯文:
答案:
4.(3分)C
5.(3分)A(處于丁優(yōu)期間的一些人由于國家需要,不必棄官去職,不著公服,素服治事,不預慶賀,祭祀、宴會等由佐貳代理,稱“奪情”;蛴械氖刂莆礉M,而應朝廷之召出來應職者,稱起復。)
6.(3分)C(被李裕貶為紹興知府的人是袁清,不是尹直)
7.(10分)
(1)(他)性格驕慢忌妒,不自我檢點約束,和吏部尚書尹旻關系不好。(大意2分,“矜”、“妨”、“相惡”各1分,共5分)
(2)通過誣陷讓尹旻父子獲罪,又誣陷罷免江西巡撫閔珪,輿論喧然不平。(大意2分,“陷”、“得罪”、“構”各1分,共5分)
【參考譯文】
尹直,字正言,秦和人。景泰五年考中進士,改任庶吉士,授官編修。成化六年,上疏請求編修《大明通典》,并且續(xù)寫完成《宋元綱目》。成化十一年,提升為禮部右侍郎,他推辭不就,不被允許。遭遇父親去世服喪,喪期滿,起用為南京吏部右侍郊,就地改任禮部左侍郎。
成化二十二年春天,被召回朝廷輔位兵部。占城王古來被安南遇迫,離開國家前來請求援助。討論此事的人打算送他回去,尹直說:“他走投無路來歸順,我們知果驅逐使他回國,就等于殺了他。應該派遺大巨馬上詢問他,再權衡合適的方法處五。詔命聽從他的建議,命令都御史屠清前去。貴州鎮(zhèn)巡官奏報苗族造反,誘求發(fā)兵,朝廷議論打算依從他,但尹直說這是挑起事端邀請功賞,不能聽信。命令官員前去考察,果然沒有敵情。這年九月,改任戶部兼翰林學士,進入內閣。(過了一個月,)晉升為兵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尹直明察敏悟博學.熟悉朝廷的章程,但是急于進取。同時,(他)性格驕慢忌妒,不自我檢點約束,和吏部尚書尹旻關系不好。尹直當初想任禮部侍郎,而尹旻推薦了他人,尹直靠內宮皇帝直接下旨得到了這個職位。第二天在朝堂上遇見尹旻,他舉起藥板稱謝。尹旻說:“你是所說的從生帝心里選出來的人!睆拇硕嗽购逎u漸加深。后來他在南京呆了八年,郁郁不得志,囑咐他的同黨萬安、彭華設法召(他)回朝廷,尹旻就把持住不準許。眾位朝廷大臣也都畏懼尹直,慶幸他留在南京.到推薦兵部左、右侍郎的時候,吏部列出何珠等八個人。詔命任用何珠,而尹直靠萬安、彭華和李孜省的力童,讓立帝直接下旨召他回朝。從此報討厭他。等他回朝,馬上授予他紹興知府。衷清害怕,多次上奏章請求改任,李裕用最終的利法判處他的罪過,被關進欽犯監(jiān)獄。萬安、郭潤把這件事托付給尹直,尹直為他在李孜省面前說好話,取得內宮皇帝的圣旨赦免了他,改任那陽知府。
孝宗登上皇位,進士李文祥,御史湯鼐、姜洪、繆樗,庶吉士鄒智等人接連呈上奏章彈幼尹直。給事中宋瓊和御史許斌說尹直從當初當侍郎到進入內閣,拉攏關系攀附權貴,都是取自內宮皇帝的圣旨。皇帝于是邵薄他的為人,命令他退休。弘治九年,他上表祝貧室帝生日,并且借口太子年紀應當出鎮(zhèn)自己擁有的封地,上《承華茂》,援引前朝少保黃淮的舊例,希望被皇帝召對;实劬芙^了他。
正德年間死去,謐號“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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