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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鞏《憶越中梅》
曾鞏文章的特色體現(xiàn)在幾個不同的方面。首先是論事之文寫得紆余委備,委婉曲折。其次,曾鞏文章雖質(zhì)樸少文,然亦時有搖曳之姿,縱橫開合。
憶越中梅
作者:曾鞏
浣沙亭北小山梅,蘭渚移來手自栽。
今日舊林冰雪地,泠香幽艷向誰開。
教育貢獻
曾鞏是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他在當代和后代古文家的心目中地位是不低的。他的成就雖然不及韓、柳、歐、蘇,但有相當?shù)挠绊。曾鞏的思想屬儒學體系,他贊同孔孟的哲學觀點,強調(diào)“仁”和“致誠”,認為只要按照“中庸之道”虛心自省、正誠修身就能認識世界和主宰世界。在政治上他反對兼并政策,主張發(fā)展農(nóng)業(yè)和廣開言路。他在任地方官時,以“仁”為懷。
由于他思想有一定局限性,對王安石變法有些不同看法。他認為法愈密,則弊愈多,不主張死守成法,他對在位者的因循茍且表示不滿,提出法律是適應實際情況而變化的,不一定完全相同。道德是一個人在社會上立足的根本,不可以改變。主張在不失先王意旨的前提下,對法制作必要的改革。在行動上,他能夠維護新法,在齊州為官時,能力行保甲之法,使州人安居樂業(yè)。他師承司馬遷、韓愈和歐陽修,主張“文以明道”,把歐陽修的“事信、言文”觀點推廣到史傳文學和碑銘文字上。他強調(diào)只有加強道德修養(yǎng),才足以發(fā)難顯之情,寫“明道”之文。
曾鞏重視興教勸學,培養(yǎng)人才。他培養(yǎng)了一批名儒,陳師道、王無咎、曾肇和曾布受業(yè)于他。曾鞏治學嚴謹,每力學以求之,深思以索之,使知其要,識其微。在撫州居所側(cè)建有“興魯書院”,并親自定學規(guī)、執(zhí)教席,推動撫州學風。在南豐“子固公園”,有曾鞏幼時讀書處──讀書巖、曾文定公祠、仰風亭、思賢堂,縣博物館亦建在其內(nèi)。
校藏書籍
曾鞏一生用功讀書,極嗜藏書,從政之便,廣覽博收。家里藏古籍二萬余卷,收集篆刻五百卷,名為《金石錄》。著作有《元豐類稿》、《續(xù)元豐類稿》、《隆平集》、《外集》等。他都加以校勘,至老不倦!读信畟鳌贰ⅰ独钐准泛汀蛾悤返榷荚(jīng)過他的?。任職于史館時,埋頭整理《戰(zhàn)國策》、《說苑》兩書,他訪求采錄,才免于散失。他每校一書,必撰序文。并校訂《南齊書》、《梁書》、《陳書》三史。在編校古書時所作的目錄序,如《戰(zhàn)國策·目錄序》、《烈女傳·目錄序》、《新序·目錄序》等。
任職政績
越州:下令讓富戶出售糧食
1069年,在京城任職數(shù)年的曾鞏,因在王安石與司馬光關(guān)于變法的爭執(zhí)中把兩邊都得罪了,遂向宋神宗請求外調(diào)。宋神宗安排曾鞏出任越州(今浙江紹興)通判。
曾鞏到任后,隨即察民情、訪貧苦、搞調(diào)研。越州從酒坊征收賦稅,供衙門使用。酒坊錢有限,不夠財政開支,不足部分分攤到老百姓身上征收,確定了7年的期限。期限已到,衙門卻仍舊重稅,橫征暴斂,沒有按規(guī)定停征。曾鞏了解情況后,馬上停止了這筆賦稅的征收。
接著碰上饑荒,災情嚴重,民生凋敝。曾鞏便安排人廣貼告示,要求各縣富戶如實申報自家糧食的儲量。富戶們申報上來儲量達到15萬石后,他立刻發(fā)布政令,要求各地富戶以比常平倉糧價略高一點的價格向百姓出售糧食,從而使饑民能就近購買,無異于雪中送炭。還籌集了5萬錢的資金,借給農(nóng)戶購買種子。
齊州:一舉端掉“霸王社”
1071年,曾鞏調(diào)任齊州(今山東濟南)知州。
有一周姓富戶,其子周高為富不仁,橫行鄉(xiāng)里,民憤極大,但周家“力能動權(quán)貴”,與地方官沆瀣一氣。曾鞏初來乍到,搜集證據(jù),將周高法辦。章丘一帶有一伙叫做“霸王社”的土豪,殺人越貨,無惡不做,曾鞏派兵將他們悉數(shù)抓獲,將31名罪犯判刑,發(fā)配邊疆。他還在齊州開創(chuàng)了“保伍”之法,以5戶為一保,監(jiān)督出入,實行外來人口登記,有盜賊則鳴鼓相援。通過曾鞏的治理,齊州盜、劫等犯罪明顯下降,由治安案件多發(fā)之州變成了平安之州,風氣為之一清。
曾鞏既勤政,又務(wù)實,而且凡事能從實際出發(fā)。為治理黃河,朝廷從各地調(diào)集民工,要從齊州調(diào)丁2萬。當曾鞏聽說一些地方的戶口有漏登、瞞報現(xiàn)象后,馬上決定開展人口普查工作,從下至上,層層上報,反復核實,最后發(fā)現(xiàn),9丁抽1就能滿足征丁之需。他的這一務(wù)實作風,使許多尋常百姓免去了徭役之苦,減輕了他們的負擔。
曾鞏在齊州的政績還有他推行王安石的新法,刺激了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修建齊州北水門,解決了困擾齊州城多年的水患問題;疏浚了大明湖。后人在千佛山建曾公祠,在大明湖畔建南豐祠(曾鞏又稱南豐先生),為了紀念曾鞏為齊州所作的巨大貢獻。
洪州:把官舍改為臨時收容所
1076年,曾鞏調(diào)任洪州(今江西南昌)知州,兼江南西路兵馬都鈐轄(武職,主要負責防務(wù))。
任職之初,恰逢江西瘟疫流行。曾鞏趕緊調(diào)配救災物資,迅速命令各縣、鎮(zhèn)儲備防疫藥物,以備萬一。他安排人騰出州衙門的官舍,作為臨時收容所,給那些生病的士兵和染病無力自養(yǎng)的百姓居住,不但分派醫(yī)生給他們治病,還給他們免費提供飲食和衣被。他派人隨時記錄疫情,把染病和沒染病者均登記造冊,及時匯總,然后從國庫調(diào)撥資金,按輕重緩急,依次有序地分發(fā)救濟款。
福州:當官不與民爭利
1077年,曾鞏由洪州轉(zhuǎn)任福州(今福建福州)知州。
福州任上,曾鞏提出一個觀點,當官不能與民爭利。官府的蔬菜大量上市,擾亂了市場,導致菜價越來越低,以種菜為業(yè)的菜農(nóng)賣不掉菜,收入大減。曾鞏他立刻取消了朝廷還撥給一定面積的“職田”(權(quán)屬國家的固定田產(chǎn)),保障了菜農(nóng)的利益。
60歲之后,他還被朝廷安排到明州、亳州、滄州等地任過知州,所到之地,也均有政績。在實際工作中,曾鞏少于議論,多于實干,說得少,做得多。他一生輾轉(zhuǎn)七八個州,在基層任職,及時處理了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為百姓做了實事、好事。
人物生平
曾鞏生于1019年,1057年中進士后,先任太平州司法參軍,1060年經(jīng)歐陽修舉薦,分別任過館閣校、集賢校理兼判官告院。在京九年,一直從事古籍整理工作。后經(jīng)本人要求,先后任越州通判,知齊、襄、洪、福、明、亳諸州。任地方長官十二年。一心為民,所到之處,都關(guān)心和幫助解決人民疾苦。他在任齊州太守時,有一周姓豪族,橫行鄉(xiāng)里,欺壓百姓,官吏不敢過問,曾鞏到任后,將周家首惡“取置于法”,解人民之憂。齊州地勢低洼,常遭水患,他倡修水利,對內(nèi)外水位進行徹底治理,修渠道、筑水廳,既解決了城內(nèi)水患,又有利于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美化環(huán)境。他為百姓干了很多好事。在他離任后,當?shù)厝嗽诖竺骱辖俗澳县S祠”來紀念他。在知襄州時,他發(fā)現(xiàn)前任遺留下來的一宗案件,冤情嚴重,經(jīng)他評審,原罪釋放了在押的一百多人。在知洪州時,正遇洪州發(fā)生瘟疫,他迅速采取措施,使各縣鎮(zhèn)備好藥物,及時送到患者手中,對患病不能自理的百姓,由官府收養(yǎng),提供官宿和醫(yī)藥,有效地控制了疫情,把許多人從死亡線上解救出來。在知福州時,發(fā)現(xiàn)官府果園占地很大,與民爭利,曾鞏下令取消官府這項收入,讓利于民。1080年,曾鞏奉命在滄州任職,路過汴京時,神宗聽取了曾鞏對財政的看法,覺得他很有才能,將其留在京城,在三班院供職。1082年,曾鞏任中書舍人,1083年病逝。
年幼聰慧
曾鞏祖上世代為學者,祖父曾致堯作過尚書戶部郎中,父親曾易占為太常博士。曾鞏天資聰慧,記憶力非常強,幼時讀詩書,脫口能吟誦,與兄長曾曄一道,勤學苦讀,自幼就表現(xiàn)出良好的天賦。十二歲時,曾嘗試寫作《六論》,提筆立成,文辭很有氣魄。1032-1034年,曾鞏之父曾易占任泰州府如皋縣令(如皋文廟“名宦祠”有祀),因如皋學風淳正,胡瑗、王惟熙、王觀、王覿、王俊乂等皆學有大成,故曾易占將14歲的曾鞏帶來如皋,寄讀于中禪寺東廂房,曾鞏在如皋度過了兩個寒暑。到了二十歲,曾鞏名聲已傳播到四方。
結(jié)識良友
曾鞏18歲時(1037年),隨父赴京,以文相識王安石,結(jié)成摯友,登歐陽修之門以后,就向歐陽修推薦了王安石并。20歲入太學,上書歐陽修并獻《時務(wù)策》,此后,他不但認識了歐陽修,結(jié)交了王安石,而且已經(jīng)同杜衍、范仲淹等都有書信來往,投獻文章,議論時政,陳述為人處世的態(tài)度。自此名聞天下。但因其擅長策論,輕于應舉時文,故屢試不第。
慶歷七年(1047年),其父去世,只好輟學回歸故里,侍奉繼母。曾鞏品性孝順父母,與兄弟友愛,父親去世后,他侍奉繼母無微不至,在家境衰敗,撫育四個弟弟、九個妹妹。
嘉祐二年(1057年),歐陽修主持會試,堅持以古文、策論為主,詩賦為輔命題,曾鞏才與其弟曾牟、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進士第。
任職歷程
北宋嘉祐四年(1059年),任太平州(今安徽當涂縣)司法參軍,以明習律令,量刑適當而聞名。
北宋嘉祐五年(1060年),由歐陽修舉薦到京師當館閣?、集賢校理,理校出《戰(zhàn)國策》《說苑》《新序》《梁書》《陳書》《唐令》《李太白集》《鮑溶詩集》和《列女傳》等大量古籍,對歷代圖書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寫了大量序文。
北宋熙寧二年(1069年),任《宋英宗實錄》檢討,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紹興)通判。這一年發(fā)生了饑荒,曾鞏就張貼告示曉諭所屬的各縣,勸說富人如實申報自己儲存的糧食,共有十五萬石,讓他們將這些糧食比照常平倉的價格稍稍提高一點后賣給百姓。百姓得以就近方便地買到糧食,又不出家鄉(xiāng),而且糧食有余。曾鞏又讓官府借給農(nóng)民種子,讓他們隨秋季的賦稅一起償還,使得農(nóng)事沒有耽誤。
北宋熙寧五年(1072年)后,歷任齊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浙江省寧波市)、亳州等知州。
曾鞏為政廉潔奉公,勤于政事,關(guān)心民生疾苦。他根據(jù)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結(jié)合實際情況加以實施。致力于平反冤獄、維護治安、打擊豪強、救災防疫、疏河架橋、設(shè)置驛館、修繕城池、興辦學校、削減公文、整頓吏治、廢除苛捐雜稅,深受群眾擁戴。
晚年生活
北宋元豐三年(1080年),改任滄州(今河北)知州,途經(jīng)京城開封時,宋神宗召見。宋神宗對其“節(jié)約為理財之要”的建議大為贊賞,留任為三班院勾判。
北宋元豐四年(1081年),朝廷認為曾鞏的史學能比得上士大夫,適宜掌管五朝史事。任為史官修撰,管勾編修院,判太常寺兼禮儀事。
北宋元豐五年(1082年)四月,擢拜中書舍人。曾鞏述說年歲已老,望另選賢能。有《授中書舍人舉劉攽自代狀》,表示謙退。同年九月,曾鞏即遭母喪,因而罷職。
北宋元豐六年(1083年)四月,曾鞏卒于江寧府(今江蘇南京),終年65歲。后葬于南豐源頭崇覺寺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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