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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嫻短篇散文推薦
張小嫻是香港女作家,阿里文學(xué)簽約作者。畢業(yè)于香港浸會大學(xué)。1993年為《明報》撰寫“嫻言嫻語”專欄文章。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張小嫻的散文,歡迎閱讀!
1,其實我多么依戀
有時候,我們故意裝著很冷漠,只是不想讓對方知道我們依戀著他。
電話鈴聲響起,我們明知道是他打來,也故意在心里數(shù)十下才拿起電話筒。我不要他知道我一直坐在電話機(jī)旁邊等候。拿起電話筒,我們只是裝著很平淡的說:“你找我有事嗎?”
其實,我多么依戀你的聲音。
見不到你的時候,我整天想著你,好想撲在你懷里。見到面的時候,我只是把兩只手放在身后,規(guī)規(guī)矩矩的站在你面前。你一定覺得我是個沒什么感情的人。
其實,我多么依戀你。
約會之后,分手的時候到了。你送我回家,我根本不想回去。我好想你陪我散步,也許,散步到天亮也不錯。我好想聽你說話,好想知道更多關(guān)于你的事。然而,當(dāng)你送我回來,當(dāng)你還沒說再見的時候,我卻搶先跟你說:“再見!
沒等你轉(zhuǎn)身,我就走了。其實你知不知道當(dāng)你轉(zhuǎn)身離開的時候,我總會回過頭來看著你的背影?
我多么依戀你的背影。
下一次,當(dāng)你覺得我很冷漠的時候,你會否明白那是因為我在意你。
2,美麗的約定
人與人之間,到底是否有一種無形的約定?朋友之間、親人之間、情侶之間、夫妻之間、上司與下屬之間,是否都應(yīng)該有一種不需要言明的約定?
朋友之間的真誠是不需約定的。既然是朋友,就要彼此信任,互相關(guān)心。這是不需多說的了。出賣朋友,就是破壞約定。
親人之間,即使大家的關(guān)系不是很親密。但是,只要其中一個人有需要,家人還是會首先站出來保護(hù)他和支持他。我們是一家人,我們不是已經(jīng)約好的嗎?
情侶之間,根本不需要承諾。我們相愛,就是一項約定。男人要保護(hù)女人,不是男人比女人強(qiáng),而是愛情的約定。你不需要說你會照顧我、愛我、關(guān)心我,這是我們的默契。我們沒有婚書,卻有約定。到分手的那一天。我們的約定也就到此為止。
夫妻是由情侶開始,一切約定也就跟從前一樣,但我們多了一項約定,就是盡最大的努力去維持一段婚姻,絕不輕言放棄。你不用天天說:“老婆,我愛你。”我們不是約好的嗎?
上司與下屬之間,也有約定。上司給下屬發(fā)展機(jī)會和合理的回報,下屬努力為公司工作。除了薪水和合約,這應(yīng)該是有情有義的約定。
我寧愿相信,人與人之間,是有許多美麗的約定的。
3,你就相信吧
一個二十歲的女孩子愛上一個比她大十八年,離過婚,有兩個孩子的男人。他曾說自己深深地愛著她,更要求她跟他同住。可是,四個月后,他提出分手。他說她太年輕,并不適合他。他現(xiàn)在回到舊女朋友的身邊。
分手的時候,他說自己絕對不會消失。當(dāng)她失意的時候。他一定會在她身邊。然而,她昨天收到他的電郵,他說大家還是不要再聯(lián)絡(luò)好了。
她很傷心,所有她的朋友都跟她說這個男人是玩弄她,他根本不愛她。但她說,她肯定他是愛過她的。她從他望她的眼神里感覺到他的愛。難道她不應(yīng)該相信自己的感覺嗎?
既然如此,你就相信吧。
他有沒有愛過你,對你的朋友一點(diǎn)都不重要,對你卻很重要。那你為什么不相信自己?相信自己被愛過,總好過相信自己被人玩弄感情。
哪一樣比較快樂,你就相信吧。
這段愛情是你的,只有你有權(quán)去說這是真愛還是假愛。你有權(quán)懷抱著甜蜜的回憶堅持他曾經(jīng)受過你,只是他愛得太短暫。
今天,你盡管相信吧。當(dāng)你再大一點(diǎn),也許你會開始懷疑他曾否真心愛過你。但這有什么關(guān)系呢?那時你已經(jīng)不愛他。
4,愛總是有條件的
不要說你無條件地愛一個人,愛,總是有條件的。
你可以什么也不要,但是你要他愛你,這難道不是條件嗎?
父母愛子女,也是有條件的,條件就是他們必須是他的兒女,如果是別人的兒女,他不會愛他們,不會用生命保護(hù)他們。
女孩說:“我的確是無條件地愛他,我甚至不需要他愛我。”是的,即使他不愛她,她還是愿意守候在他身邊一輩子,她愛他的才華。如果他沒有才華,她還會那樣義無反顧地愛他嗎?不會了。她的愛,還是有條件的。
女人可以愛一個頂沒用的男人,他沒才華,沒出息。女人說:“這還不算無條件嗎?”但她要他承諾永遠(yuǎn)和她一起,要他承諾改過缺點(diǎn)。要一個男人付出承諾。這不是條件又是什么?
男人說:“我就是愛她這個人!比绻皇情L得不難看,如果她不是那么聰明,不是有他喜歡的性格,他還會愛她嗎?她必須符合他的條件才會被愛。
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被有條件地愛著,也是有條件地愛著別人。不必心灰意冷。既然知道世上沒有無條件的愛,你應(yīng)該努力使自己更具備條件去被愛,同時也該學(xué)習(xí)忘記一些條件去愛一個人。
5,幸?偙凰寄钏蜎]
作家小野在他的小說《愛情解嚴(yán)》里寫了這首歌詞。我覺得很動人,所以抄了下來——“為什么幸福的感覺總被思念所淹沒?
為什么想要的承諾只能被微笑掠過?
如果得不到靈魂豈在乎耳鬢廝磨?
如果得不到永恒又何必長相廝守?
你可以重復(fù)著初戀,卻不可以重復(fù)著后悔。
你可以重復(fù)著后悔,卻不可以重復(fù)著最愛。”
幸福的感覺總被思念淹沒,因為思念有時候是苦的。
承諾只能被微笑掠過,因為他不想說謊。不想說謊,只好用微笑代替承諾。
沒有靈魂,耳鬢廝磨就變得很丑陋,但為什么有些男人可以不要靈魂?
有時候,長相廝守并不代表永恒。他心里牽掛著的,也許是另一個人。
初戀的感覺也許會重來,但是你最好不要再愛上不該愛的人。重復(fù)的后悔,太令人沮喪。
慧之后,并不代表可以重來。所謂最愛,只有一個人。天涯海角,就只有這么一個人。
你今天幸福嗎?幸福的感覺曾否被思念淹沒?聽到承諾時,又是否只能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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