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交通安全制度(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guī)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交通安全制度(通用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幼兒園交通安全制度1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安全,切實防止師生傷亡事故的發(fā)生,確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個學校重要的方面,為此,根據(jù)我校所處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明確交通安全工作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德育副校長分管交通安全工作,各年級組長工為年級交通負責任人,各班主任為交通安全責任人。
2、每學期至少請法制副校長對全校師生作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分管校長、各班主任針對學生實際及時經(jīng)常加強教育。
3、全校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學。學生在校外騎自行車必須執(zhí)行有關(guān)規(guī)定,即不足十二周歲的不能上馬路。
4、切實加強新的交通安全意識,使學生確實做到:
。1)馬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靠右行。
(2)過馬路要走人行道,有交通燈的要遵守交通燈指示過馬路
。3)馬路上行走不追逐,不成群結(jié)集防礙交通安全。
。4)乘搭公共汽車時,要等車停穩(wěn)才可上落,不可將頭、手伸出車外。
5、學校集體乘車外出活動時,要注意:
。1)必須租用有合資質(zhì)的運輸公司的車輛。
。2)按參加人數(shù)核算好車輛數(shù),決不超載。
。3)做好活動前的師生安全教育。
。4)落實好安全責任人,確保整體及每車都有專人落實安全工作。
幼兒園交通安全制度2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lǐng)導小組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領(lǐng)導,要經(jīng)常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通過多種形式加強對師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識法規(guī)的教育,提高師生對道路交通安全的`意識,如道路交通安全知識課、廣播、講座、標語等。
三、加強路邊學生上、放學的安全工作管理,布置好教師護送學生。
四、落實責任制,制訂學校、教師、學生、家長的`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從各個環(huán)節(jié)抓好預防工作。
五、教育學生不要乘坐非法客運車,特別是無牌無證的車輛。
六、加強與村委會、道路交通部門、車輛管理部門等有關(guān)部門的聯(lián)系,及時交流,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幼兒園交通安全制度3
一、所用車輛應取得準運證件,幼兒接送車輛的駕駛員必須取得由市公安局車輛管理部門發(fā)放的《機動車輛駕駛資格證》且3年以上,否則一律不得從事接送業(yè)務。
二、嚴禁接送專用車超載,嚴格按照車輛的核定人數(shù)載客。不得搭載本園幼兒以外的其他乘客。嚴禁將車輛轉(zhuǎn)交他人駕駛。
三、加強接送專用車管理。要嚴格堅持接送專用車定期檢查保養(yǎng),駕駛員定期安全教育。堅持接送專用車“專人負責制”、“駕駛員安全責任制”等制度,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
四、完善校門口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設置警示標志、人行橫道線、減速帶、振蕩減速標線、移動式警示牌等交通安全設施。加強幼兒上學、放學時段的交通管理,維持學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五、加強對幼兒的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遵守交通法規(guī)的自覺性。教育幼兒在車上不得將頭、手等伸出車窗外,過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亂坐無照車輛、非法車輛。
六、勸告接送司機及時維修車輛,不允許酒后駕車,開快車,要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絕不允許發(fā)生上下班途中的安全責任事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舉報。
幼兒園交通安全制度4
1、各班老師要做到不能讓幼兒獨自回家,要幼兒園家長親自接送。
2、老師必須熟悉每一位家長,不能讓不認識的人把幼兒接走,如家長有事,托被人來接時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lián)系好,情況屬實,才能讓他人接走。
3、為了確保各班老師要做到不能讓16歲以下的小孩將幼兒接走。
4、如果家長工作忙,叫三輪車送幼兒上學,必須交代家長一定要同車主講好,把幼兒交到班主任手中。
5、各班老師平時通過故事,兒歌,游戲的形式,讓幼兒了解基本的交通規(guī)則。
幼兒園交通安全制度5
1、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堅持教育優(yōu)先、管教結(jié)合、遵章守紀的原則。主要任務是:通過多種形式教育學校師生認真學習、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識,牢固樹立交通安全意識,養(yǎng)成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良好習慣,做遵紀守法的模范。
2、學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學校領(lǐng)導負責,分管科室組織實施。學校校園內(nèi)禁止騎自行車。機動車未經(jīng)允許不得進入校園。允許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必須按規(guī)定線路慢行和規(guī)定地點停放,避免在校園內(nèi)發(fā)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兒要自覺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放學后不準在校內(nèi)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兒在道路上行走時,應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側(cè)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走斑馬線。在沒有交通民警指揮的路段,要學會避讓機動車,不與機動車爭道強行。集體外出時,要列隊行走;結(jié)伴外出時,不要相互追逐、打鬧,不能東張西望,一定在家長的帶領(lǐng)下穿越馬路,要聽從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規(guī)則;在確認沒有機動車通過時才可穿越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護欄和隔離墩。學校教職工和幼兒在上下班或節(jié)假日走親訪友期間,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禮讓三分,叉路慢行,轉(zhuǎn)彎打手勢。不得在道路中間或中心線上行走,不得成群結(jié)隊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兒及家長乘坐汽車時,不得乘坐報廢車、故障車、農(nóng)用車、超載車和無牌無證車。乘坐公交車上班、上學或下班、放學的師生,要等車靠站停穩(wěn)后有秩序上下車,并自覺購票,做文明乘客。乘車時不能把爆竹等危險物品帶入車內(nèi),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雜物,乘坐微型車時應系好安全帶。禁止無照師生駕駛機動車及酒后駕駛行駛。
6、學校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包車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備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警部門審核登記車輛、駕駛員情況。
7、學校場地狹小、無專門停車場的,除學校公車以外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區(qū)域停放。機動車輛均不得進入師生活動密集的教學、運動及生活區(qū)域。外來車輛除執(zhí)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供電車、警車、押運車、郵政車等特種車輛外,禁止在校園內(nèi)通行。接送學生的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內(nèi)。
8、進入校園的機動車輛在校園道路內(nèi)要慢速行車,校園內(nèi)十字路口或大門口注意避讓幼兒。支線車讓主線車先行,轉(zhuǎn)彎車讓直線車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園路道上追逐打鬧、從事各種文體活動。單位、部門臨時開展各類活動不得占用機動車道(學校大型活動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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