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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3-08-10 22:55:23 登綺 制度 我要投稿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guī)則或運作模式,規(guī)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1

  一、總則

  我們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與機會,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攬優(yōu)秀人才。在招聘和錄用中,注重人的素質、潛能、品格、學歷和經(jīng)驗。聘用員工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

  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在人才使用、培養(yǎng)與發(fā)展上,提供客觀且對等的承諾。

  二、招聘計劃的制定

  1、用人部門應根據(jù)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綜合部提交《人員需求申報表》,由綜合部審核其是否超出人員編制。

  1.1在編制范圍內,如有職務空缺,則由綜合部按照《人員需求申報表》制定招聘計劃,由總經(jīng)理批準;

  1.2招聘計劃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標準:確定受聘者的各項條件,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技能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數(shù):制定招聘人數(shù)時,應在充分考慮到原職工潛力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嚴禁出現(xiàn)超編人員;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徑、方法、程序等;

  三、招聘實施

  1、根據(jù)招聘計劃,綜合部將根據(jù)所需人員層次的不同選擇招聘方式和渠道,具體方式如下:

  1.1新聞媒介(網(wǎng)絡、報刊、電視)發(fā)布招聘信息;

  1.2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的人才市場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資源處對所有應聘人員資料進行整理、分類及初步篩選,及時反饋給各用人部門。各用人部門根據(jù)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面試人選,由綜合部通知初選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3、招聘員工根據(jù)不同的.應聘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試、筆試等。

  4、主管級及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時由總經(jīng)理、用人部門主管等人參與面試,對應聘者進行直接考核。主管級以下應聘人員由各部門主管、綜合部及相關用人部門負責人共同面試。

  5、面試考核流程

  5.1由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表2),面試時應聘者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各種技能證書的原始證件;

  5.2根據(jù)需要進行面試、筆試等;

  5.3面試過程中,面試人員應作到以下幾點:

  5.3.1面試人員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知識點;

  5.3.3盡量避免有爭議的問題;

  5.3.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4面試人員分別填寫《復試意見反饋表》,待面試結束后,交綜合部備案;

  6、對于未能通過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禮貌的回復。

  7、應聘人員如通過面試考核,由綜合部匯總情況報總經(jīng)理審核通過后,通知錄用人員并確定到崗時間。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2

  1.0目的

  為了規(guī)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員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yè)。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并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jīng)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zhí)行工作,總經(jīng)理負責本制度的批準。

  4.0作業(yè)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yè):

  4.2.1.1通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jīng)營發(fā)展產(chǎn)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jīng)理批準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chǎn)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jīng)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總經(jīng)理批準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4.2.1.2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后,由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yè):

  4.2.2.1人力資源部通過人才中介、招聘網(wǎng)站、報紙雜志、現(xiàn)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發(fā)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匯總、并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4.2.2.3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lián)系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yè):

  4.2.3.1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并聯(lián)系、通知應聘者。

  4.2.3.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chǎn)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chǎn)部門推薦,并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chǎn)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復試,生產(chǎn)部部長及生產(chǎn)副總考查,合格者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后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xù)。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復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jīng)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復試,合格者由總經(jīng)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復試,復試合格者由總經(jīng)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yè):

  4.2.4.1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lián)系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xù)。

  4.2.4.2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guī)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系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3

  為充分發(fā)揮人力資本的價值,規(guī)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強化招聘管理的各項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機制,特制定本試行辦法,公司所有正式員工招聘錄用一律按此辦法辦理。

  第一條崗位聘用的原則

  1、公司增聘員工,采取內部競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的方式,并由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辦理聘用手續(xù)。

  2、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全面科學的考評,擇優(yōu)聘用。

  3、鼓勵員工積極參加競聘上崗,并在相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內部員工;員工落聘的,不影響其原崗位的工作。

  4、通過內部競聘充分調動員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效發(fā)揮競聘的激勵機制,達到競爭出人才,競聘顯活力的效果。

  第二條用工申請程序

  1、出現(xiàn)用工需求的部門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工作需要和人員使用狀況,填寫《用工申請表》(見附件1),提出用人要求,并報總經(jīng)辦審批。

  2、總經(jīng)辦審核用工申請,如申請部門的需求符合公司近期發(fā)展戰(zhàn)略與客觀實際,則同意,如不

  符合相關情況,由申請部門通過其他渠道協(xié)調解決,或由行政人事部進行人員調配。

  3、總經(jīng)辦將已簽署意見的《用工申請表》交行政人事部制訂招聘計劃。

  第三條招聘選拔程序

  1、發(fā)布招聘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據(jù)用工需求,在總公司內部通過知會單及布告欄,發(fā)布招聘信息。同時,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報紙或其他渠道對外發(fā)布招聘廣告。

  2、應聘者須填寫《職位申請表》,并提供有關學歷、學位、職稱等證明文件。

  3、行政人事部視情況安排筆試及初步面試,具體內容根據(jù)職位要求和公司文化而定。

  4、行政人事部安排用人部門負責人與應聘者面試,對應聘者進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見。

  第四條在職員工

  必須在試用期滿以后才能參加其他職位的應聘,在公司工作未滿一年的,須經(jīng)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能參加應聘;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可以直接參加應聘,但必須服從組織的安排。

  第五條全部應聘文件、表格、原始評分記錄等相關資料保存于行政人事部以供查驗。

  第六條本暫行辦法于20xx年三月十七日起實施。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4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或內部晉升。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jīng)驗適合于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jù)業(yè)務需要,由各部門填報《人才招聘申請表》報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將在收到簡歷后進行簡歷篩選及初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jīng)理進行復試,部門經(jīng)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jīng)過總經(jīng)理或主管副總經(jīng)理第三次復試后方可錄用。

  第四條復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門將對其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其到會從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必檢項目有:肝功能、b超、心電圖等。經(jīng)檢查有乙肝等傳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將不予以錄用。

  第五條新進員工通過審核及體檢后,經(jīng)公司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后,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試用手續(xù)。

  第六條新進員工入職前應接受入職培訓,并辦理入職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資料: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填寫個人《員工情況表》、交登記照片4張、交身份證復印件2份、交學歷證書復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領取門禁卡等手續(xù),未領得門禁卡者不得進入公司工作!秵T工情況表》必須在到職當日填寫,由部門經(jīng)理寫明薪資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當日送交人事部門備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提報新員工入職情況。商務部員工須經(jīng)過崗前培訓與考核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xù)。

  第七條部門經(jīng)理及其他高級職員的招聘,由公司總經(jīng)理或主管副總經(jīng)理提出申請,經(jīng)分管副總裁批準后執(zhí)行。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5

  一、總則

  1、制度目的

  為了使本公司人力資源維持穩(wěn)定,并滿足業(yè)務增長所需要的人才,強化提升人員素質,特制定此辦法。

  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內人員增補之申請,均依照本辦法執(zhí)行。

  3、權責單位

 。1)人事行政部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總經(jīng)理負責本辦法制定、修改、廢止之工作。

  二、增補規(guī)定

  1、增補申請時機

  (1)現(xiàn)職人員離職,其主管業(yè)務沒有人員接管。

  (2)業(yè)務增加,致使工作量加大,現(xiàn)有人力不足。

  (3)增加新的工種,現(xiàn)有企業(yè)內缺乏此工種人才或不足時。

 。4)因未來業(yè)務擴展,提早儲備人才。

  2、增補申請流程

 。1)用人單位需增補人員時,應先填制《人員增補申請單》并經(jīng)主管簽核。

 。2)將主管簽核之申請單轉交人事行政部查核。

  (3)人事行政部查核后提交到總經(jīng)理審批。

  3、招聘渠道

  (1)內部招聘

  公司技術、管理級以下的職位會在公司內部發(fā)布招聘信息,內部選聘,由總經(jīng)理核準。技術、管理級以上的.職位不會公布(包括技術、管理級的職位)。

 。2)外部招聘

  通過原廠、顧問的引薦、人才市場、媒體廣告、互聯(lián)網(wǎng)和大專院招聘優(yōu)秀人才。

  三、注意原則

  1、增產(chǎn)未必須增員

  業(yè)務增加時應優(yōu)先考慮是否可以通過提高效率的解決問題。

  2、因事設人,避免因人設事

  健全的組織架構,依照組織分級管理及崗位規(guī)范選用適當人選,做到人盡其才。

  3、定期定量而非隨心所欲

  做好人力資源預估工作,擬訂需求計劃,定期定量辦理。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公司新進員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體系,促進招聘工作的規(guī)范化、程序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集團所有崗位的招聘錄用。

  第三條:集團行政人事部為公司員工招聘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招聘原則

  第四條:員工招聘實行下列原則:

 。ㄒ唬┚幹瓶刂疲从媱澯萌;

 。ǘ﹥炔扛偲概c外部招聘相結合;

 。ㄈ┤婵己,擇優(yōu)錄用。

  第三章權責劃分

  第五條:權責劃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負責集團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訂、完善工作;

  2、負責招聘計劃的制定;

  3、負責招聘渠道的選擇及招聘廣告的發(fā)布;

  4、負責招聘簡歷的篩選及面試的組織;

  5、負責應聘人員的招聘考核評價工作;

  6、負責實習員工的轉正考核評價工作;

  7、負責錄取人員的手續(xù)辦理及分配工作。

 。ǘ┯萌藛挝唬

  1、參與面試;

  2、參與應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工作;

  3、負責實習員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評;

  4、參與員工轉正的評審工作。

  第四章招聘計劃制定

  第六條:根據(jù)集團各單位定崗定員,用人單位每月制定招聘計劃,報行政人事部審核經(jīng)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招聘。

  第五章招聘錄用程序

  第七條:崗位類別:集團公司所有崗位按照崗位性質分為二類,分別為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務崗位、一線司乘技術類崗位。

  第八條:崗位招聘錄用程序:

  1、遵章守紀,服從公司安排;

  2、崗位職責掌握情況;

  3、根據(jù)工作職責標準要求開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某某集團招聘錄用評分表附后)。

  第六章招聘管理規(guī)定

  第九條:公司三職等(含)以下行政崗位人員、一線后勤服務人眼試用期均為1個月(駕駛員、乘務員試用期為7-15天),四職等以上崗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錄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第十條: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員招聘錄用的`組織管理、監(jiān)督、考核,原則上,對人員的招聘過程實行全過程參與,如因時間、地域等原因,不能夠參與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托用人單位招聘,受托單位及部門應嚴格按招聘程序及標準開展招聘,并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受托單位及招聘人員違規(guī)違紀現(xiàn)象,要追究受托單位相關人員責任,對委托招聘事后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檢查審核,發(fā)現(xiàn)問題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監(jiān)管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招聘要嚴格按照年度定崗定員核定標準執(zhí)行,若因工作業(yè)務量增加,需增崗位、增編人員,需履行人員增補簽批手續(xù),如未履行簽批手續(xù)出現(xiàn)超員現(xiàn)象,扣除招聘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條:集團所有崗位招聘需嚴格按照崗位招聘標準、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參與招聘人員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收受賄賂,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被錄用人員立即辭退。參與招聘人員視情節(jié)給予5-10分的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降級,降職、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鄂市地區(qū)各級人員及某某、錫市地區(qū)四職等以上(含)行政人員由集團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組織招聘,某某、錫市地區(qū)三職等以下(含)行政人員、一線后勤服務人員由當?shù)毓咀孕胸撠熣衅,其他各用人單位除行政人事部委托外,不得私自開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線員工)。如有自行招聘現(xiàn)象發(fā)生,扣除單位負責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員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集團員工招聘錄用審批手續(xù)及其它未規(guī)定事項按《某某集團組織管理制度》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以前相關規(guī)定同時廢止。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7

  第一條為規(guī)范員工招聘工作程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招聘原則

  招聘必須嚴格堅持“按需招聘、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

  第三條招聘計劃編制

  人力資源部定期根據(jù)公司人力資源的狀況及各部門的用人需求編制《年度/季度招聘計劃審批表》,報分管副總經(jīng)理、總經(jīng)理批準后組織實施。其他各部門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畢業(yè)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試用。

  第四條招聘申請

  各部門需新增員工時,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包括:崗位、人數(shù)及任職要求等內容),經(jīng)分管副總經(jīng)理簽署意見后,報人力資源部確定形成招聘或調配意見,報公司總經(jīng)理審批。

  第五條招聘方式

  一、公司內部調配;

  二、面向各類大專院校招聘;

  三、面向社會招聘。

  第六條挑選應聘者

  一、公司每次招聘均要成立招聘小組,招聘小組由用人部門分管領導、用人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應聘人員的篩選和面試;招聘要害崗位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由總經(jīng)理親自參與篩選和面試。

  二、招聘小組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挑選初步合格者,發(fā)出面試通知。

  第七條面試

  一、招聘小組根據(jù)招聘的崗位要求確定面試考題和實際操作的考核內容(詳見《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

  二、招聘小組對面試人員進行面談、筆試和實際操作的考察,填寫《面試評分表》,標明對面試人員的評語及結論。

  第八條確定擬錄用人選

  一、招聘小組對所有面試人員作出評價,提出錄用或不錄用意見,報總經(jīng)理審批。

  二、人力資源部對確定擬錄用人員,應及時發(fā)出《錄用通知書》;同時對于面試落選人員,人力資源部做好解釋善后工作。

  三、人力資源部安排擬錄人員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并通知公司醫(yī)務人員安排擬錄用人員到公司指定醫(yī)院進行健康檢查,擬錄用人員患有慢性疾病或傳染性疾病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擬錄用人員經(jīng)體檢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填寫《新增人員審批表》及《新增人員工資審批表》,經(jīng)分管領導及總經(jīng)理批準后,交財務計統(tǒng)部存檔。

  第九條入職崗前培訓

  一、擬錄用人員經(jīng)批準聘用后,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在指定的時間內,攜《錄用通知書》和下列有關資料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xù):

  1、本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技術等級證明等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黨團關系轉移證明原件;

  3、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個人免冠照片(黑白1寸1張,藍底彩色1寸1張);

  6、本市戶口人員還須提供《求職登記卡》或《失業(yè)證》;

  二、員工必須保證向公司提供的資料真實無誤,若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虛報或偽造,公司有權立即將其辭退。

  三、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單位對新員工進行為其1周的入職崗前培訓,具體操作按照《公司員工招聘考試考核暫行辦法》制度執(zhí)行。

  第十條報到

  一、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后,人力資源部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下列相關的報到手續(xù):

  1、簽訂《保密協(xié)議書》和《保密保證書》;

  2、發(fā)放工卡;

  3、通知辦公室安排新員工的食、宿問題。

  4、為新員工建立個人檔案。

  5、簽訂試用合同。普通員工試用期為1個月,對于技術、管理類等比較特殊的崗位,試用期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

  6、人力資源部填寫《招聘人員工作安排通知書》,安排新員工到用人部門報到。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補充。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8

  1、總則

  1.1為及時準確地補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選用機制,滿足公司發(fā)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內部補員、崗位調整和面向社會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規(guī)定要求。

  1.3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自愿”的原則。

  1.4本制度適用于總監(jiān)級(含)以下所有員工。

  2、招聘申請

  2.1公司人力資源規(guī)劃、人員編制和人事調整是確定崗位招聘的基本依據(jù),各部門用人應嚴格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2.2空缺崗位原則上首先在本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如不能滿足崗位要求再進行社會招聘。招聘申請過程見“補員(增編)審批程序”。

  2.3各部門在需要補員時,由該部門負責人填寫“補員(增編)申請”,詳細說明招聘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應聘條件。

  2.4編制范圍內的招聘:主管級(含)以下員工,統(tǒng)一由該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經(jīng)該負責人的直接上級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部門經(jīng)理(含)級以上員工,由其直接上級提出申請,隔級上級批準后,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

  2.5編制范圍外的招聘:所有員工的招聘申請均需董事長審批,重新修改編制后進行招聘。

  3、內部招聘

  3.1內部招聘是指公司現(xiàn)有員工中進行招聘、篩選。內部招聘過程執(zhí)行“內部招聘程序”。

  3.2內部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和協(xié)調。

  3.2.1人力資源部負責內部招聘廣告的發(fā)布和對應聘人員的初選、統(tǒng)計和匯總,同時進行檔案審查,并填寫“公司內部招聘資格審查表‘,其內容包括專業(yè)技能水平審查、工作經(jīng)驗審查、員工以往績效考核成績審查及獎懲記錄審查等。

  3.2.2在人力資源部組織下由用人申請部門負責人對初選人員進行專業(yè)考核。專業(yè)考核結束后,該部門應將考核試題、答案及應聘人員試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記錄,入選人員名單等移交人力資源部。

  3.3經(jīng)考核確定合格者,由人力資源部確定候選人,同時將其資格審查表、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的意見及考核成績匯總遞交給擬聘崗位的直接上級,由擬聘崗位的直接上級負責提名,隔級上級批準。

  3.4人力資源部在征得應聘人員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辦理該員工的人事異動手續(xù),進行崗位調動。若該部門負責人不同意又無其他合適人選時,由人力資源部上報總經(jīng)理,由總經(jīng)理最終確定(若申請補員部門和該員工所在部門為同一部門,則由該部門負責人最終確定)。

  3.5被錄用人員上崗前需先進行首次述職和崗前培訓。

  4、外部招聘人員的篩選及錄用

  4.1當人力資源部從公司內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員工補充崗位空缺時,應進行外部招聘來補充所需人員。外部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過程見“外部招聘程序”。

  4.2人力資源部將批準的“補員(增編)申請表”進行分類,設計招聘方案,撰寫招聘簡章并發(fā)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簡章內容應包括公司簡介、招聘崗位、人數(shù)、素質要求、報名截止日期、聯(lián)系方式等,必要時應寫明薪資待遇。

  4.4發(fā)布招聘信息時應本著“效率第一,經(jīng)濟合理”的原則,針對不同的人才級別,選擇不同的方式進行發(fā)布。發(fā)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4.4.1通過職業(yè)代理機構發(fā)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獵頭公司及勞動力市場等。

  4.4.2通過在新聞媒體上發(fā)布,如電臺、電視臺、尋呼臺、電腦網(wǎng)絡、報刊雜志等,省級以上新聞媒介還須公司專家復核審查。

  4.4.3通過在廣告櫥窗內張貼招聘廣告。

  4.4.4告知公司員工或熟人,以便于他們推薦所認識的、符合要求的人選。

  4.5人力資源部應根據(jù)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一種或幾種測試方法。招聘錄用的測試方法主要有面試、筆試;心理測試法、行為模擬法、個案分析測試法及工作現(xiàn)場測試法等。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公司崗位測試題庫,以滿足不同崗位的測試需求。

  4.6人力資源部應對收集的“應聘人員(外部)登記表”按崗位進行分類,依據(jù)所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選,并將初選人員簡歷、證書復印件及推薦資料等有關資料轉交用人申請部門經(jīng)理,根據(jù)其意見由人力資源部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并安排面試具體事宜。

  4.7面試篩選測評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設計和實施,招聘崗位所在部門參與專業(yè)部分設計,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技術指導或委托專業(yè)服務機構承擔設計和測評工作。

  4.8面試篩選測評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質、知識技能、管理能力、個性偏向等方面內容,各項內容的評估結果須以量化方式顯示。具體評估內容和方法依據(jù)職位重要性和要求確定。

  4.9面試測評分為初試和復試:

  4.9.1初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考核。

  4.9.2對初試合格者,由用人部門負責復試,進行專業(yè)考核。

  4.10面試的地點應選擇在一個安靜無干擾的'場所,提前做好場所布置并準備相關資料(面試登記表、應聘者簡歷等),擬定有效的面試問題,面試問題包括:

  4.10.1與工作經(jīng)歷有關的問題;

  4.10.2與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訓有關的問題;

  4.10.3與工作有關的個人品質、風格、態(tài)度、價值觀等問題;

  4.10.4其它問題。

  4.11面試主考官負責“面試登記表”的記錄,并將面試意見以如下規(guī)范形式作出結論性建議:

  4.11.1面試合格,建議在××崗位復試。

  4.11.2不適合××崗位人選,建議考慮××崗位人選或存檔。

  4.11.3不符合要求,建議放棄。

  4.12復試由用人部門負責進行。人力資源部將入選的復試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送交用人部門,同時通知復試人員參加復試,并在指定時間將復試人員引送用人部門進行專業(yè)考核,技術人員還需進行技能測試?己巳藨獡(jù)實填寫“專業(yè)考核表”的各項內容,尤其是考核結果和考核意見,考核意見分“考核合格、建議在××崗位試用”或“基本合格,建議存檔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議放棄”三種?己送戤吅螅己瞬块T應將“專業(yè)考核記錄表”,考核試題及答案,送達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4.13人力資源部和申請聘用部門依據(jù)候選人測評綜合結果共同進行篩選,并確定待聘人選。

  4.14對于擬錄用的應聘者,人力資源部應了解其應聘動機,離開原工作單位的原因。對財務人員還須調查其家庭背景。調查結束后將背景調查資料、綜合測評結果及其他有關資料移交擬聘崗位直接上級,由直接上級確定最終待聘人員后,填寫“提名建議書”報錄用批準人批準。批準人批準后轉人力資源部審核。

  4.15公司的人事錄用、任命必須堅持“直接上級提名,隔級上級批準,人力資源部審核”的原則。

  4.16若人力資源部對批準的錄用人有異議,應向批準人提出質詢,若批準人仍堅持己見,而擬錄用人員又因業(yè)務能力明顯不足,或道德品質有問題,或健康狀況不適合該崗位時,則人力資源部不對該錄用人的素質負責,同時人力資源部經(jīng)理有責任和權力就此事上訴。

  4.17對于決定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根據(jù)用人部門確定的上崗時間,填寫“錄用通知單”,通知員工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4.17.1學歷證、資格證、身份證(原件);

  4.17.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

  4.17.3其他證件。如:駕駛證、特種行業(yè)操作證。

  4.18被錄用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準時到人力資源部報到,無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崗資格。

  4.19新錄用人員應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報到手續(xù)。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

  4.19.1審核相關證件,復印后存檔;

  4.19.2新員工填寫相關表單;

  4.19.3建立個人檔案卡;

  4.19.4參觀企業(yè);

  4.19.5安排企業(yè)培訓。

  4.20新進員工企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后,人力資源部填寫“上崗試用通知單”,并帶領新員工到用人部門報到。用人部門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并將崗前培訓考核結果送達人力資源部備案。

  5、試用轉正

  5.1新聘人員除董事長或總經(jīng)理特批或勞動合同中約定無試用期者,可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須經(jīng)過一至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5.2試用人員由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工作態(tài)度、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級每周要對試用員工的工作進行考核或評價,填寫“試用員工周考核表”,對連續(xù)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崗或辭退手續(xù)。

  5.3根據(jù)新聘員工培訓結果和業(yè)績表現(xiàn)情況,試用部門負責人可根據(jù)實際情況提出對該員工的轉正申請,申請時需填寫“轉正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后,再由試用員工的隔級上級進行審批。

  5.4試用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應在優(yōu)良以上方有資格轉正。

  5.5若試用部門在員工試用三個月內未能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員工轉正申請,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向試用部門了解情況,以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或辭退。

  5.6員工轉正以“直接上級提名,人力資源部審核,隔級上級批準”的原則進行。

  5.7人力資源部根據(jù)批準人意見,如批準辦理轉正手續(xù),發(fā)放“試用人員轉正通知單”。如不批準視情況不予聘用或調整崗位。試用人員轉正后納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訂并負責解釋,報董事會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guī)章制度自行廢止,與之相抵觸的規(guī)定以本制度為準。

  6.3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9

  為保證公司各崗位能夠及時有效地補充所需的優(yōu)秀人才,滿足公司不斷發(fā)展的需要,健全人才選用機制,根據(jù)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guī)定。公司人事錄用源于以下六種情況下的人員需求:

  1、缺員的補充;

  2、突發(fā)的人員需求;

  3、為確保公司發(fā)展所需的人才儲備;

  4、公司管理階層需要擴充時;

  5、公司對組織機構有所調整的需要;

  6、為了使公司的組織更具靈活性,而必須導入外來的資深人士時。

  一、招聘的組織管理

  初、中級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擬定招聘計劃和組織實施,招聘職位所在部門參與招聘測評的技術設計和部分實施工作。高級人才的招聘工作由總經(jīng)理直接領導(特殊情況可授權他人負責),人力資源部負責協(xié)調。人才招聘屬非常規(guī)性的重要人事工作,招聘工作經(jīng)費預算實行單獨列帳管理。

  二、人力資源計劃和招聘計劃

  人力資源部根據(jù)公司的發(fā)展戰(zhàn)略和年度經(jīng)營計劃進行人員需求預測,根據(jù)內外部人員供給情況進行人員供給預測,制定公司人力資源規(guī)劃和費用計劃,報經(jīng)理辦公會審批。人力資源部建立內部人才庫,信息包括每位員工的績效記錄及評價、職業(yè)興趣、教育背景、工作經(jīng)驗、培訓課程、外語水平、具備的技能和證書等。進行內部人才供給預測時要調用內部人才庫,判斷內部人員是否與所需工作相匹配。在內部供給無法滿足需求的情況下進行外部供給預測,外部供給預測要根據(jù)總體經(jīng)濟狀況、全國和地方勞動力市場狀況和準備招聘的職缺的市場狀況進行判斷。人力資源部詳細審核申請職位的名稱、職級等事項。如同意其申請,當確定本公司其他部門并無適當人選時,由人力資源部匯總形成公司的人員外部招聘計劃。

  各部門對于因人員調動或其它事宜造成的人員短缺的臨時需求,在確認并無內部調職的可能性后,可以由部門主管填寫《招聘申請表》,報主管領導、總經(jīng)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外部招聘解決。

  三、內部招聘

  人力資源部明確所需內部招聘的崗位名稱及職級,新增崗位由用人部門主管編制工作說明書報送人力資源部,以準備工作說明書,擬定內部招聘公告。發(fā)布的.方式包括在公司內部網(wǎng)通知、在公告欄發(fā)布或其它形式。所有的正式員工都有資格利用空缺職位公告政策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要求組織考慮自己是否能夠從事某一職位的工作,內部招聘公告要盡可能傳達到每一個正式員工。

  人力資源部將參考申請人目前的上級和空缺職位的上級意見,根據(jù)職務說明書進行初步篩選。對初步篩選合格者,人力資源部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小組進行內部招聘評審活動,評審結果經(jīng)總經(jīng)理/經(jīng)理辦公會批準后生效。

  四、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活動的組織以人力資源部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可有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管理人員、相應技術人員參加。招聘人員在招聘工作開展之前必須經(jīng)過培訓,并和人力資源需求部門加強合作,以便對招聘崗位和該崗位所在群體特點有一個清楚的了解。

  外部招聘要根據(jù)崗位和級別的不同采取最有效的招聘渠道組合,并爭取成本節(jié)約。校園招聘。人力資源部與有關的高校保持經(jīng)常的聯(lián)系。對于專業(yè)對口的院校可及時派員進行宣傳并組織招聘。有選擇地參加學校人才交流會,發(fā)布招聘信息并進行招聘活動。網(wǎng)絡招聘。通過相關網(wǎng)站及時發(fā)布招聘信息,經(jīng)常查閱網(wǎng)上應聘人員情況,建立公司的外部人才庫,根據(jù)需要隨時考核錄用。鼓勵員工向公司推薦優(yōu)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招聘會招聘及廣告招聘。通過各地人才招聘會和報紙、專業(yè)刊物廣告招聘相關人員。委托獵頭公司招聘。在招聘公司關鍵的管理和技術職位時可考慮通過獵頭公司招聘。

  五、外部求職者的甄選

  人員甄選測評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設計和實施,必要時可聘請有關專家進行技術指導或委托專業(yè)服務機構承擔設計和有關測評工作。初步篩選。審查求職者的個人簡歷和求職表是進行初步篩選的有效手段,目的在于獲取應聘人員的背景信息,據(jù)此淘汰不符合職務說明書要求的候選人。初步篩選性會見在外部應聘人員填寫完求職表后進行。就業(yè)測試是外部招聘初步篩選的最后一個環(huán)節(jié),對于可以進行工作樣本法測試的崗位如打字員、搬運工,生產(chǎn)部門的某些崗位在初步篩選時可進行實地操作測試。對于無法進行工作樣本法測試的崗位包括管理類崗位和技術類崗位,要通過審查其著作、發(fā)明,或核查其學歷、經(jīng)歷,以鑒定其資格。人力資源部根據(jù)收集到的求職者信息建立外部人才庫。

  初步面試。對初步篩選合格的求職者邀請面試。初步面試一般由人力資源部專員主持。人力資源部對應聘人員的學識、智力、品德和綜合素質進行初試和評價,并填寫《面試登記表》里的初試評價欄。人力資源部確定初試合格人員,經(jīng)人力資源部部長簽字認可后推薦給相關業(yè)務部門復試。

  復試。復試由復試甄選小組進行。復試甄選小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員組成:一、用人部門代表;二、人力資源部專門人員;三、資深專業(yè)人士。一般崗位的招聘可無資深專業(yè)人士。中級專業(yè)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招聘必須有資深專業(yè)人士參加。資深專業(yè)人士應對該職缺的工作有深切的了解和密切的工作關系。高級專業(yè)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的面試由總經(jīng)理負責,資深專業(yè)人士參加,人力資源部負責協(xié)調工作。在復試前根據(jù)招聘職位的職位說明書設計面試評分量表。復試應通過多角度、多方法進行測評。

  復試的實施。復試過程中,復試甄選小組成員應填寫復試記錄表,表明對應聘者的評語及結論。全部復試結束后,甄選小組成員應討論對各應聘者的意見。當小組成員未能達成一致結論時,由用人部門代表拍板。評價結果應填寫在復試結果推薦書上,送達用人部門主管及人力資源部備案,作為下一步行動的依據(jù)。

  筆試。重要崗位的招聘應采取筆試,由用人部門組織進行。組織筆試的目的是為了檢驗應聘人知識和能力,筆試試題根據(jù)需要確定。

  甄選結果的反饋。通過復試的應聘人員由分管部門的主管領導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高層次人才引進、批次進人時需經(jīng)經(jīng)理辦公會討論審批。所有人員應經(jīng)總經(jīng)理最后簽字批準。同時,人力資源部將面試結果通知落選的應聘者。

  六、試用和正式錄用

  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應聘人員到公司報到后,要填寫“職工登記表”,并簽定試用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6個月。試用的目的在于彌補甄選中的失誤。不具備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在其它單位工作不到一年者,試用期滿后,還有6個月見習期。

  試用期的人員,尚不屬于公司正式員工。在此期間,雙方均可隨時提出終止試用。試用或見習期滿后的員工,經(jīng)考核合格,由部門負責人出據(jù)書面意見交人力資源部,經(jīng)總經(jīng)理批準后,公司和員工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后,由人力資源部在該員工的“職工登記表”里注明加盟本公司的時間和轉正時間。

  七、招聘工作評估

  人力資源部應當研究求職者以及新員工對招聘管理組織工作和招聘人的反饋,以及計算在每個招聘地區(qū)每種招聘渠道的時間、成本和效果作為改進招聘活動的依據(jù)。招聘活動結束后,應當通過測量新員工的工作業(yè)績,新員工的離職率等來評估招聘活動,作為招聘工作進一步改進的依據(jù)。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之原則公開面向社會招聘或內部晉升。

  第二條 本公司聘用各級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jīng)驗適合于工作崗位需要為原則。

  第三條新進員工的聘用,根據(jù)業(yè)務需要,由各部門填報《人才招聘申請表》報行政人事部統(tǒng)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將在收到簡歷后進行簡歷篩選及初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將安排相關部門經(jīng)理進行復試,部門經(jīng)理(主管)以上級別或有特別需求者須經(jīng)過總經(jīng)理或主管副總經(jīng)理第三次復試后方可錄用。

  第四條復試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門將對其學歷證明等進行資格審查并通知其到會從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必檢項目有:肝功能、b超、心電圖等。經(jīng)檢查有乙肝等傳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將不予以錄用。

  第五條 新進員工通過審核及體檢后,經(jīng)公司領導簽署同意聘用意見后,由行政人事部辦理試用手續(xù)。

  第六條新進員工入職前應接受入職培訓,并辦理入職手續(x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資料:原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填寫個人《員工情況表》、交登記照片4張、交身份證復印件2份、交學歷證書復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領取門禁卡等手續(xù),未領得門禁卡者不得進入公司工作!秵T工情況表》必須在到職當日填寫,由部門經(jīng)理寫明薪資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當日送交人事部門備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總部人力資源部提報新員工入職情況。商務部員工須經(jīng)過崗前培訓與考核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xù)。

  第七條部門經(jīng)理及其他高級職員的招聘,由公司總經(jīng)理或主管副總經(jīng)理提出申請,經(jīng)分管副總裁批準后執(zhí)行。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11

  1. 招聘目的與范圍

  第一條 為完善規(guī)范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xiàn)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崗位。

  第二條 人力資源部門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有關制度,并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的發(fā)布形式和內容。

  第四條 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jù)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規(guī)定程序應征,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xiàn)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第五條 招聘范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城鎮(zhèn))常住戶口、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經(jīng)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guī)院校的應屆畢業(yè)生,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第六條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及媒體廣告招聘等。

  2. 招聘原則和標準

  第七條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 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xiàn)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樣的應征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 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jīng)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的雙重考查,經(jīng)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發(fā)錄用通知。

  第八條 所有成功的應征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yè)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jīng)驗特別豐富的應征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3. 招聘申請程序

  第九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jīng)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審核,經(jīng)公司最高領導批準后留在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jù)。

  第十條 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用人需求申請表》,經(jīng)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門實施。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需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分公司完成部門負責人(含)以下人員的招聘后,須在一個月內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 分公司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須事先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審議,經(jīng)總裁審核,由CEO批準實施。

  4. 招聘組織程序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jù)人員需求計劃或《用人需求申請表》,發(fā)布內部招聘信息。

  2) 應征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負責人做正式的溝通,并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分管該部門的高層領導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門。

  3) 人力資源部門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并在《內部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 人力資源部門安排應征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 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部門溝通應征員工的情況,達成錄用的一致意見后重新核定工資水平,分公司報總經(jīng)理審批,總部報CEO審批。

  6) 人力資源部門將員工的調動信息通知員工本人以及調入、調出的部門負責人,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fā)布公告。

  7) 人力資源部門在調動信息發(fā)出后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并給予必要的支持。

  8) 人力資源部門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 如應征未成功,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征員工。

  第十四條 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zhí)行。

  第十五條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公司各部門根據(jù)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填寫《增加人員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及增人要求及理由,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審核簽字,交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報公司最高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門根據(jù)批準后的申請表制定人員招聘計劃,并負責聯(lián)系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 人力資源部門選擇適當?shù)?招聘渠道發(fā)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后,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jù)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 人力資源部門與需求部門協(xié)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 面試/測試后人力資源部門和業(yè)務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試應聘者。

  5) 人力資源部門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簽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力資源部門按名單向應聘者發(fā)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會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確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 人力資源部門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發(fā)出正式的錄用通知,并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到時間通知部門負責人,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并在公司內發(fā)布公告。

  5. 招聘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經(jīng)公司審批后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費用的申請和報銷需經(jīng)過財務部門審核。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12

  1.總 則

  1.1為滿足公司發(fā)展需要,及時提供合格的人才和人力,規(guī)范人才聘用機制,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規(guī)范了本公司招聘人才的基本內容、方法和要求。

  1.3本制度招聘人才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1.4本制度適用于公司部門經(jīng)理(副經(jīng)理)以下(含)所有員工。

  2.招聘申請要求

  2.1公司人力資源規(guī)劃、人員編制和人事調整方案是確定崗位招聘的基本依據(jù),公司各部門用人應控制在編制范圍內。

  2.2各部門在需要補員時,由部門相關主管人員填寫《招聘申請表》,部門經(jīng)理審批,詳細說明招聘崗位的工作內容及應聘條件,并及時報送人力資源部。

  2.3《招聘申請表》經(jīng)人力資源部經(jīng)理及主管副總審核后,報請公司總經(jīng)理批準。統(tǒng)一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

  2.3.1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公司各部門編制審查。在編制內(屬于補員的),人力資源部可直接組織招聘;編制外(屬于新設立之崗位的),應由申請部門報請公司總經(jīng)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方可進行招聘。

  2.3.2人力資源部根據(jù)崗位描述和崗位素質要求及《崗位說明書》中有關任職資格的規(guī)定,確定適合的任用標準。

  2.4如果崗位出現(xiàn)空缺,原則上首先在公司內部進行公開招聘。如不能滿足崗位要求,則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外部招聘。

  2.5人力資源部統(tǒng)一負責招聘工作及初選工作,用人部門負責復試及專業(yè)考核,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才專業(yè)測評。

  3.內部招聘

  3.1內部招聘是從公司內部現(xiàn)有員工中進行招聘、篩選。

  3.2內部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和協(xié)調。

  3.2.1人力資源部負責內部招聘廣告(通知)的發(fā)布。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人員應聘表進行統(tǒng)計、匯總和初選,初選方式主要是檔案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專業(yè)審查、工作經(jīng)驗審查、員工以往績效考核成績審查及獎懲記錄審查等。

  3.2.2人力資源部負責將初選名單送至員工所在部門及人力需求申請部門,經(jīng)由兩部門經(jīng)理確認后再確定復試人員名單。

  3.2.3在人力資源部組織下,申請部門負責對復試人員進行專業(yè)復試考核。專業(yè)考核結束后,申請部門應將考核試題、答案及應聘人員試卷、得分,入選人員名單等送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3.3經(jīng)考核確定合格者,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相關調崗手續(xù)后,方可對該人員的崗位進行調動。

  3.4被錄用人員上崗前需進行上崗培訓并與直接上級進行首次述職。

  4.外部招聘

  4.1當公司從內部找不到符合崗位要求的員工補充崗位空缺時,人力資源部需進行外部招聘來補充所需人員。

  4.2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jù)批準的《招聘申請表》設計招聘方案,撰寫招聘簡章并發(fā)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簡章內容應包括公司簡介、招聘崗位、人數(shù)、素質要求、報名截止日期、聯(lián)系方式等,必要時應寫明薪資待遇。

  4.4人力資源部發(fā)布招聘信息時,應針對不同的人才信息來源,選擇不同的渠道進行發(fā)布:

  4.4.1通過職業(yè)代理機構發(fā)布,如珠海市人力資源中心等。

  4.4.2參加大中專院校招聘會。

  4.4.3告知公司員工,可以推薦符合崗位要求的人選。

  4.5人力資源部應根據(jù)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選擇一種或幾種測試方法。測試方法主要有面試、筆試、心理測試法、行為模擬法、個案分析法及工作現(xiàn)場測試法等。人力資源部應建立應聘崗位測試題庫,以滿足不同崗位的測試需求。

  4.6人力資源部應對收集的《應聘人員(外部)登記表》按崗位進行分類,根據(jù)所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初選,并將初選人員簡歷、證書復印件及推薦資料等有關資料轉交申請部門,申請部門經(jīng)理簽署意見后,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入選人員面試。

  4.7面試篩選測評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設計和實施,申請部門參與專業(yè)部分設計。

  4.8面試篩選測評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質(智力性的和非智力性的)、知識技能、管理能力、個性傾向等方面的內容,各項內容的評估結果須以量化方式顯示。具體評估內容和方法依據(jù)職位重要性和要求確定。

  4.9外聘人員的測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4.9.1初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素質考核,初試主要采用面試的方式。

  4.9.2對初試合格者,由申請部門負責復試,進行專業(yè)考核。

  4.10面試的地點:在公司人力資源部面試室,面試時應提前做好場所布置并準備相關資料(《面試登記表》、應聘者簡歷等),擬訂有效的面試問題,面試問題包括:

  4.10.1與工作經(jīng)歷有關的問題。

  4.10.2與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訓有關的問題。

  4.10.3與工作有關的個人品質、風格、態(tài)度、價值觀等問題。

  4.10.4其他問題。

  4.11面試主考官負責《面試評估表》的記錄,并將面試意見以如下規(guī)范形式作出結論性建議:

  1.1.1 面試合格,建議在某某崗位復試。

  1.1.2 不適合應聘崗位人選,建議考慮其他崗位人選或存檔。

  1.1.3 不符合要求,建議放棄。

  4.12復試由申請部門負責進行。人力資源部將入選的復試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料轉予申請部門,同時通知復試人員參加復試,并在指定時間將復試人員引送申請部門進行專業(yè)考核,技術人員還需進行技能測試?己巳藨獡(jù)填寫《應聘人員專業(yè)考核表》的各項內容,尤其是考核結果和考核意見。申請部門應將《應聘人員專業(yè)考核表》、考核試題及答案送達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4.13人力資源部和申請部門依據(jù)候選人測評綜合結果共同進行甄選,并確定待聘人選。

  4.14員工錄用的原則為直接上級提名,隔級上級批準。對于擬錄用的應聘者,人力資源部應了解應聘動機,并調查其離開原工作單位的.原因。對財務人員、業(yè)務人員等還須調查其背景。調查結束后將背景調查資料、綜合測評結果及其他有關資料移交擬聘崗位直接上級,由直接上級確定最終待聘人員后,轉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核后報擬聘崗位隔級上級批準。對于主管級(含)以上員工的錄用,須經(jīng)該部門最高負責人復審后,方可進行審批。

  4.15對于決定錄用人員,人力資源部根據(jù)申請確定的上崗時間,填寫《錄用通知單》,通知員工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

  4.15.1錄用通知單。

  4.15.2學歷證、職業(yè)資格證、身份證(原件)、計生證失業(yè)證或《職工(干部)調動登記表》等。

  4.15.3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張。

  4.15.4公司指定醫(yī)院開具的體檢證明。

  4.15.5 公司其他經(jīng)指定應繳驗的證件:原離職證明、銀行帳號等。

  4.16被錄用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向人力資源部報到,()無特殊原因逾期(一周)不報到者,取消上崗資格。

  4.17人力資源部負責辦理:新錄用人員的下列手續(xù):

  4.17.1審核相關證件,復印后存檔。

  4.17.2新員工填寫入職申請表、簽訂保密協(xié)議書、安全承諾書、勞動合同書等。

  4.17.3申請制作新員工工卡、領取工服。

  4.17.4參觀公司、熟知部門與崗位。

  4.17.5安排入職培訓: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4.18新進員工企業(yè)培訓考核合格后,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新員工到申請部門報到。申請部門負責對新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并將上崗培訓考核結果送達人力資源部備案。

  5.試用與轉正

  5.1新聘人員必須接受公司全部管理制度,認可公司的企業(yè)文化;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無犯罪記錄。

  5.2新聘人員除董事長或總經(jīng)理特批或勞動合同中約定無試用期者可免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應一律先經(jīng)試用,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5.3試用人員由其直接上級對其進行工作態(tài)度、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級每月要對試用員工的工作進行考核,填寫《試用期員工考核表》,對考核不合格者,用人部門通知人力資源部,辦理辭退手續(xù)(辭退者應在試用期滿前辦理相關手續(xù),不得超期)。

  5.4根據(jù)新聘員工培訓結果和業(yè)績表現(xiàn)情況,試用部門經(jīng)理應于試用期滿前10日提出對該員工的轉正申請,申請時需填寫《培訓督導書》及《員工試用期表現(xiàn)評定》由人力資源部進行審核后,報請相關上級主管進行批準。

  5.5若試用部門在員工試用期內未能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員工轉正申請,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向試用部門了解情況,以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或辭退。

  5.6 人力資源部根據(jù)批準人意見辦理相關手續(xù)。

  6.其它規(guī)定

  6.1公司同一部門內應避免聘用親屬,公司禁止在同一部門有直接或間接上下級關系的職位中聘用親屬。

  6.附則

  6.1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報公司總經(jīng)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或終止時亦同。

  6.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解釋與組織執(zhí)行。

  6.3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guī)章制度自行終止,與本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6.4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guī)范集團員工招聘工作程序,健全員工選拔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z后勤集團在編員工及非在編員工的招聘工作。

  第三條 招聘工作原則

  1.各單位在招聘過程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以及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集團所批準的崗位和編制數(shù)招聘員工。

  第二章 招聘工作的組織

  第四條 集團人力資源部是集團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招聘工作進行指導,并監(jiān)督各單位招聘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五條 各單位的相關工作人員負責本單位招聘工作的策劃以及具體組織、實施。

  第六條 外聘人才的引進工作由集團人力資源部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后勤集團外聘人才引進辦法》統(tǒng)一進行組織、實施。

  第七條 各單位所聘用人員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批后,各單位必須在每月10日前將新增人員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第三章 招聘工作策劃

  第八條 各單位應制訂招聘工作策劃,經(jīng)本單位領導批準后按計劃組織實施。

  第九條 招聘工作策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招聘崗位的名稱及人數(shù);

  2.招聘崗位的任職資格和要求;

  3.招聘工作的形式和渠道;

  4.招聘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和實施部門;

  5.招聘工作的具體時間、地點安排以及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方式等;

  6.招聘工作的甄選和錄用辦法;

  7.其他。

  第四章 招聘形式

  第十條 招聘形式分為內部競聘、外部招聘和職業(yè)院校的校園招聘三種形式。

  第十一條 內部競聘

  1.內部競聘是指各單位在集團范圍內,對于一些崗位進行輪換、晉升以及部分新增崗位采取的招聘方式。

  2.各單位必須選擇合適范圍、合適渠道及時發(fā)布內部競聘公告。

  內部競聘公告應包括所招聘崗位的`名稱和數(shù)量、崗位類別、崗位職責、任職資格和要求,報名方式,招聘工作時間安排等內容。

  第十二條 外部招聘

  1.在內部競聘不能滿足所招聘崗位要求的情況下,各單位可以采用外部招聘形式。

  2.各單位應根據(jù)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招聘渠道,常用的招聘渠道有以下幾種:

  (1)員工推薦:鼓勵員工通過各種形式推薦外部優(yōu)秀人才,由各單位本著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按程序考核錄用。

  (2)媒體、網(wǎng)絡招聘:通過報刊媒體、專業(yè)刊物廣告、相關網(wǎng)站發(fā)布招聘信息,獲取應聘人簡歷。通過篩選簡歷,組織面試和筆試等程序,擇優(yōu)錄取。

  (3)招聘會招聘:通過參加各類招聘會,招聘所需人才。

  (4)其他形式:如高級管理、技術人才采取獵頭公司招聘等。

  3.外部招聘信息的發(fā)布:各單位應根據(jù)招聘崗位數(shù)量,招聘截止時間,以及招聘費用的預算等情況,合理安排招聘信息發(fā)布時間、方式、渠道與范圍。

  4.外部招聘海報:各單位需要制作、對外張貼和發(fā)布外部招聘海報時,必須將擬制作的招聘海報具體情況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審核通過后按要求統(tǒng)一制作和發(fā)布。

  第十三條 職業(yè)院校的校園招聘

  1.職業(yè)院校的校園招聘是指直接與相關職業(yè)技術學校、大專院校等聯(lián)系,并與其達成合作關系,招聘其優(yōu)秀學員到集團各單位工作的招聘形式。

  2.各單位應在每年初將校園招聘的人員需求計劃報集團人力資源部,集團人力資源部根據(jù)各單位的人員需求情況進行統(tǒng)一匯總、分類。

  3.各單位可與合適的院校進行初步聯(lián)系、洽談。在與各單位統(tǒng)一協(xié)調的基礎上,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簽訂合作協(xié)議,形成合作關系。

  4.各單位在所簽訂的合作協(xié)議框架下,按照本單位人員需求的具體情況開展校園招聘工作,并按照崗位工作標準進行工作考核。

  第五章 招聘甄選

  第十四條 各單位應建立嚴格的招聘甄選程序和方式,在招聘工作中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程序開展招聘甄選工作。

  第十五條 各單位的招聘甄選工作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成立招聘領導小組:

  (1)招聘領導小組是各單位招聘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負責監(jiān)督本單位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并決定崗位候選人。

  (2)招聘領導小組成員一般為3人以上,原則上是單數(shù)。各單位可以根據(jù)所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決定招聘領導小組成員,也可聘請外部專家參加;對于重要管理崗位和技術崗位的招聘,應有各單位副總經(jīng)理以上負責人參加。

  2.確定綜合測評內容:綜合測評內容一般應包括政治品德素質、工作能力、心理素質及健康程度等要素,各單位可根據(jù)招聘崗位的實際情況,合理設計綜合測評的項目和權重。

  3.確定綜合測評方式:測評方式主要包括面試、筆試等形式。各單位可以根據(jù)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綜合測評內容決定具體的綜合測評方式及綜合測評程序。

  4.綜合測評的實施: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本單位所制訂的綜合測評程序和內容進行綜合測評。

  第六章 體檢與錄用

  第十六條 體檢

  有體檢要求的崗位,各單位必須根據(jù)具體工作要求,集中組織、安排錄用人員的體檢。

  禁止各單位錄用體檢不合格人員。

  第十七條 錄用人員的公示

  各單位根據(jù)所招聘崗位的具體情況,合理安排錄用人員的公示工作。

  第十八條 錄用

  各單位應要求被錄用人員提供個人學歷、學位及其他所需證件的復印件等個人資料,并填寫《員工登記表》,簽訂勞動合同。

  被錄用人員必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準確、完整,若發(fā)現(xiàn)虛報或偽造,各單位有權將其辭退。

  第十九條 試用

  1.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guī)定安排員工試用期限。

  2.各單位應對試用期內的員工進行試用期考核。

  (1)各單位應根據(jù)試用期考核結果,決定該員工是否轉正。

  (2)試用期內員工表現(xiàn)優(yōu)異的,可申請?zhí)崆稗D正。

  (3)試用期滿未達到合格標準的,各單位應通知該員工,并根據(jù)實際情況決定辭退或延期轉正。

  3.內部續(xù)聘員工可直接轉正上崗。

  第七章 招聘工作評估和總結

  第二十條 招聘工作結束后,各單位應對招聘程序、招聘結果等方面進行評估,總結經(jīng)驗,并制訂改進措施。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應長期跟蹤被錄用員工的工作績效和流失情況,從而對招聘方法進行分析、評估,從而不斷總結經(jīng)驗,提高招聘工作的實效性。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員工招聘的管理制度 14

  一、招聘錄用原則

  1、公司的目標是吸引、善用、發(fā)展忠于職守、廉潔、有才能、有經(jīng)驗的員工。

  2、在選聘員工時,不會因員工的性別、年齡、信仰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考慮,所有應聘者都機會均等。

  3、公司選聘員工,首先考慮選拔公司內符合職位要求及表現(xiàn)優(yōu)秀的合適員工,然后考慮在外部招聘。

  二、制定目的

  本制度旨在為公司進行人才選聘與錄用時確定合理的`依據(jù),加強公司員工隊伍建設,保證公司人員錄用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提高招聘作業(yè)效率,為公司選拔合格、優(yōu)秀的人才。

  三、適用范圍

  本公司各部門在進行人才招聘和錄用時均適用此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提供的樣本表格為各部門在進行招聘工作中統(tǒng)一運作范本,如需改動樣表,需經(jīng)人力資源部許可方能操作。

  四、招聘計劃的制訂

  1、每年的十二月十五日前,各部門/分公司根據(jù)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制訂下一年度招聘計劃,填寫《招聘申請表》,人力資源部根據(jù)公司經(jīng)營發(fā)展的戰(zhàn)略目標,制定公司人力資源規(guī)劃、編制預算,經(jīng)總裁審批后執(zhí)行。

  2、各部門、分公司聘用員工本著精簡、高效的原則,按需招聘。

  3、各部門根據(jù)本部門下一月度的工作計劃,在年度招聘計劃的基礎上,及時調整下一月度的招聘計劃,于每月二十五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月度《招聘申請表》,計劃內招聘人力資源部即可執(zhí)行,計劃外招聘需申請,總裁審批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

  3、年度、月度招聘計劃均需經(jīng)本部門負責人及主管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裁等崗位審核通過后方可執(zhí)行。

  4、各部門在提交招聘申請時,如果崗位職責有變化的,需提交最新的《崗位說明書》。

  5、請各部門根據(jù)以下招聘周期提前作出招聘申請:普通員工:2周;中層管理崗位:3周-5周;高層管理崗位:6周-8周。

  五、招聘渠道

  1、內部招聘/選拔:公司內部有人員需求時,首先會考慮從內部進行調配,詳見《崗位調配制度》。

  2、外部招聘:人力資源部根據(jù)招聘效果及費用,選擇招聘渠道,擬定廣告詞通過媒體對外發(fā)布,對廣告進行實時維護,跟蹤招聘效果。

  3、獵頭招聘:與專業(yè)獵頭合作,尋找公司所需要的中高級人才或特殊人才的招聘方式。

  4、校園招聘:面向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選拔、聘用人才的招聘方式。

  5、其它方式:如通過參加公開課、會議或者私人社交圈甄選人才的方式。

  6、人力資源部將綜合考慮以上招聘渠道的成本、有效性、迅捷性以及公司的實際需求,構造立體的招聘渠道,滿足公司人力需求。

  7、人力資源部在招聘過程中,逐步建立全方位的人才儲備。

  六、簡歷的收集、篩選

  1、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簡歷。

  2、人力資源部對照《崗位說明書》進行篩選,檢驗應聘簡歷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合格者進入面試程序。

  七、面試和筆試

  1、人力資源部面試或筆試:求職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人力資源部進行初試,并完成《面試評價表》,提供錄用意見反饋給用人部門。

  2、用人部門復試:用人部門負責人進行復試,完成《面試評價表》,提供錄用意見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3、總裁復試:對于總監(jiān)及以上管理崗位、財務、人力資源等崗位,總裁進行復試,并完成《面試評價表》,提供錄用意見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4、人力資源部根據(jù)面試情況,填寫《錄用審批表》,并附求職者個人簡歷、《求職申請表》、初復試《面試評價表》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對員工的試用期、試用期薪金、轉正后的薪金及雙方的其它約定做出明確說明。

  5、面試通過后,由人力資源部發(fā)出《錄用通知書》,其中總監(jiān)及以上級別的職位發(fā)書面《錄用通知書》,其它級別的職位發(fā)口頭錄用通知,進行錄用環(huán)節(jié),執(zhí)行錄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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