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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yè)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2-12-13 08:40:35 制度 我要投稿

物業(yè)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物業(yè)公司生產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物業(yè)公司生產管理制度

物業(yè)公司生產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為了進一步的加強大廈(小區(qū))治安管理及保安部的日常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落實責任,現根據保安部的實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行為準則

  第2條愛崗敬業(yè),盡職盡責,堅守崗位。

  第3條積極主動,堅持原則,主持正義。

  第4條文明執(zhí)勤,禮貌待人,注重形象。

  第5條遵紀守法,尊老愛幼,樂于助人。

  第6條遇人遇人,冷靜處理,以理服人。

  第7條加強學習,團結互助,互幫互愛。

  第三章行為規(guī)范

  第8條值班時`嚴禁喝酒、吸煙、吃東西;不準嬉笑打鬧;不準會客、看書、報紙、聽廣播;不準做其他與值班、值勤無關的事。

  第9條愛護各種公用物品,不得丟失、損壞、轉借或攜帶外出。

  第10條禁止利用工作之便敲詐勒索,收賄賂,監(jiān)守自盜。

  第11條禁止在所管轄物業(yè)范圍內賭博和利用娛樂之便變相賭博。

  地12條遵守《保安員儀容儀表》,精神飽滿,文明執(zhí)勤。

  (1)、不準留長發(fā)、蓄胡須、長指甲。頭發(fā)不得露于帽沿外,不得超過1.5厘米,違反者每次扣5分。

  (2)、不準背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中,執(zhí)勤時不準吸煙、吃零食、勾肩搭背,無急事不準邊走邊打電話,違反者每次扣5分。

  (3)、值班時不準吹口哨、收聽(錄)音機、MP3、MP4,看書、看報,違反者每次扣10分。

  (4)、不得隨地吐痰、亂扔雜物、紙屑,違反者每次扣5分。

  (5)、按規(guī)定統(tǒng)一著裝,佩戴工卡,服裝整齊、干凈無異味,穿襯衫時系領帶,穿工作褲黑皮鞋,精神飽滿,大方得體。

  (6)、上班時不得佩戴飾物,口袋內不宜裝過多物品,腰帶上不準佩戴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7)、禁止披衣、暢懷、挽袖、卷褲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腳,禁止穿戴不整齊進入工作場所、辦公室,違反者每次扣5分。

  第13條嚴格遵守《公司禮儀規(guī)范》規(guī)定的文明禮貌用語,講文明、有禮貌。

  (1)、見面問候說:您好;早上好;中午好;晚上好。

  (2)、分手辭別說:再見;再會。

  (3)、求助別人說:請;麻煩;請問。

  (4)、得到感謝說:別客氣;不用謝。

  (5)、打擾別人說:請原諒;對不起。

  (6)、接受致歉說:不要緊;沒關系。

  (7)、接待來客說:請進;請坐;請喝茶。

  (8)、送客人說:再見;慢走;歡迎下次再來。

  (9)、無力助人說:抱歉;實在對不起;清涼解。

  (10)、禮稱別人說:同志;先生、小姐;師傅;朋友。

  (11)、提醒別人說:請您小心;請您注意;請您別著急。

  (12)、提醒行人說;請您注意安全;請慢走;

  (13)、提醒讓路說:請借光;請你讓一讓好嗎?

  (14)、提請等候說:請稍等(候);

  第14條、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上下班人員均實行列隊管理,按時交接。交班領班在站隊時,必須了解保安員交接情況,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予以解決并向隊長匯報,違法者每次扣15分,造成嚴重后果的扣50分并追究相應的責任或辭退處分。

  (2)、按時交接班,接班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達崗位。接崗人員未到達前,當班人員不能離崗,未準時在規(guī)定地點交接崗進行交接者每次扣5分。

  (3)、接班值班領班在站隊時,要向各保安員安排崗位,講明注意事項及需要更進的工作。

  (4)、接班人員到崗位交接時,交班人須向接班人詳細的講明待辦及注意事項。接班人要詳細了解上一班值勤情況和本班應注意事項,應做到“三明”:上班情況明,本班接班事項明,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清點明。

  (5)、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須填好值班記錄,應做到“三清”:本班情況清,交接問題清,物品、保安器材、公用設備情況清。

  (6)、交班的對講機及其他器材必須當面清點清楚,發(fā)現問題及時向當值的保安領班反饋,并做好相關的紀錄,追究相應當事人的責任。

  (7)、交接時做好相應的記錄,以免引起互相推諉責任,當值領班應協(xié)調好交接工作,并在領班工作交接記錄本記錄好,無交接記錄或交接不清每次扣10分。

  (8)、接班人在接班后應立即檢查崗位責任區(qū)域的公共設施及注意事項,接班后超過區(qū)域正常巡邏時間5分鐘內所發(fā)生的問題由上一班人員負責,5分鐘以后由接班人自行負責,所發(fā)生問題及時向值班室匯報,并按日?己藰藴蔬M行處分。

  (9)、當值人員發(fā)現的問題要及時地處理或跟進工作,不能推諉其他崗位或移交下一班處理,事情要繼續(xù)在崗處理完,接班人協(xié)助處理。

  第四章著裝管理

  第15條、服裝物品包括:冬服、夏服、短襯衫、長襯衫、領帶、精神穗帶等。

  第16條、服裝物品領用必須辦理入帳登記手續(xù),保安部安排專人保管、管理。

  第17條、員工上班時必須按規(guī)定著裝,保持警容嚴整,儀容儀表規(guī)范。

  第18條、按季節(jié)著裝,部門統(tǒng)一時間(夏服: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冬服:每年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并按規(guī)定著裝。

  第19條、扣好領扣、衣扣,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帽子不準歪戴。冬夏服不得混穿。

  第20條、上班時間穿襯衫時必須打領帶。

  第21條、非上班時間時,不得穿制服上街和在管轄區(qū)域內逗留。

  第22條、在服裝使用期間,員工必須妥善保管,注意服裝物品的清洗,防止破損,保持其完好、整潔。對公用的大衣,班次之間要交接清楚、愛護,保持干凈。

  第23條、保安員若在突發(fā)事件或執(zhí)行突擊性事件時,使服裝有破損和丟失時,由本人在2天之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部門,經部門核查屬實后,給與補發(fā)。

  第24條、保安服裝不得轉接他人使用及非保安員使用。離職時,保安員必須清洗干凈服裝上交,否則將結賬扣除清洗費50元;若有破損現象將給與從結賬工資中賠償原服裝價格的50%。

  第25條、如有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行為,每次給與罰款10---50分。

  第五章治安消防設備管理

  第26條、對講機使用規(guī)定

  (一)、使用規(guī)定: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小區(qū)內每一個崗位配發(fā)對講機一部,責任到人,損壞者照價賠償。

  (2)、認真做好交接工作,以免出現對講機損壞互相推卸責任。每天接班時保安員必須上報消防監(jiān)控中心當值人員登記,若出現對講機損壞必須第一時間報告當值領班或部門主管進行跟進工作。

  (3)、嚴格按照對講機部門規(guī)定的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條頻率,隨時保持對講

  的正常接收工作狀態(tài),違者每次扣5分。

  (4)、消防監(jiān)控中心或其他崗位呼叫對方,對方3次無應答者扣10分。

  (5)、對講機在崗位期間必須保持開機狀態(tài),隨時保持對講機處于工作狀態(tài),違者每次扣20分。

  (6)、消防監(jiān)控中心值班人員負責電池充電工作,按工作時間8小時更換充電池一次,保障當值人員對講機的正常使用。

  (7)、對講機在更換電池必須先關該機的電源開關,然后將用完電池取下,更換新的電池。

  (二)、對話要求:

  (1)、在呼叫其他崗位時,應先報自己本崗位,在呼叫相應的崗位;當被呼叫方收到信息后,應立即回答“收到請回答”。

  (2)、呼叫方在聽到被呼叫方的回話時,呼叫方應簡單明了的表述呼叫的事由及內容;被呼叫方聽到內容后,應作出回答“收到,清楚”,并做出相應的跟進工作;若不明白或不知道內容應做出回答“請你重復一遍”。

  (3)、再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guī)范禮貌、文明用語,嚴禁粗言淫語、開玩笑或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扣50分。

  (4)、無故不接聽對講機的呼叫或隨身不攜帶對講機每次扣10分,由此影響工作的開展,加扣50分;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

  第27條、手電筒的使用管理

  (1)、遵守“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原則,管理責任到人。

  (2)、手電筒主要用于中、夜班巡邏保安員使用,各當值隊長對電筒進行保管、檢查,由保安員領用。

  (3)、電筒的充電工作由當值的巡邏保安員自行負責,必須保障正常使用,交接班時領班必須檢查電筒的電量、使用情況。(5)

  (4)、部門所配置的手電筒只準用于工作期間;其他部門或人員須使用電筒,必須寫出書面的借條,并由當值隊長簽字確認,方可借出。

  第28條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

  (1)、當值的保安員負責管轄區(qū)域內滅火器、消防栓、自動報警系統(tǒng)、噴淋的日常巡查工作,保安部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

  (2)、安全部所有的保安員負責看護區(qū)域內消防設施、器材,保養(yǎng)單位定期要對消防系統(tǒng)進行保養(yǎng)工作。

  (3)、大廈(小區(qū))巡邏當值保安員負責小區(qū)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巡查工作。將巡查情況詳細的記錄在記錄本上。

  (4)、安全部主管負責對消防器材、設施建立檔案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將器材的類型、數量、設置的位置、使用情況、定期檢查人配置相應的設備卡。

  (5)、保安部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時組織對消防系統(tǒng)、設施、器材進行季檢、月檢、周檢,以確保消防正常使用。

  (6)、安全部每一季度對小區(qū)組織一次消防演習,每一年組織一次大型的消防演習。

  第29條消防監(jiān)控中心管理

  (1)、值班人員應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

  (2)、部門要設置相應的各種記錄本、設備運行臺帳、保養(yǎng)記錄本。

  (3)、中心值班電話、通信設施應時刻處于應急狀態(tài),嚴禁私人電話打入聊天,長時間的聊天或用對講機聊天、開玩笑。

  (4)、值班人員在收到中心設備上的任何報警信號時,應及時的通知相應臨近的崗位進行檢查確認,發(fā)生火災時及時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5)、中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值班制度,嚴禁值班人員脫崗、睡崗或做與崗位無關的事項。

  (6)、各班值班人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嚴禁值班人員喝酒后上崗。

  (7)、當值人員應制止閑雜人員進入消防監(jiān)控中心機房,嚴禁非值班人員操作設備。

  (8)、監(jiān)控設施發(fā)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相應崗位人員到現場處理,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第六章消防與治安培訓

  第30條崗前培訓

  對新錄用的保安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現場跟崗,培訓內容包括:

  (1)、公司簡歷、介紹。

  (2)、企業(yè)內部的管理制度:員工守則、工作紀律、安全部管理規(guī)定、企業(yè)文化、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3)、小區(qū)保安崗位基礎知識及基本操作。

  (4)、消防安全基本知識及防火、防盜、防刑事案件、防事故基本技能和知識。

  (5)、基本的隊列、體能訓練及物業(yè)轄區(qū)的整體概況等。

  第31條崗位培訓

  對在崗的保安員進行長期、常規(guī)性的培訓,教導員工把公司的培訓當成一種福利,以便保持、提高其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方法,簡單的法學知識,培訓內容包括:

  (1)、不定期學習保安部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定期常規(guī)訓練:隊列訓練、擒拿格斗、體能訓練、消防滅火訓練。

  (3)、物業(yè)管理基礎知識,常規(guī)性業(yè)主投訴處理程序,簡單的法學知識。

  (4)、及時學習公司文件及精神文明內容。

  第32條消防安全教育專項培訓

  (1)、每個員工都必須參加消防安全培訓,都必須達到“三會”:會報警;會組織疏散;會使用消防器材撲救初期火災。

  (2)、每月組織不少于2次以上的消防業(yè)務、技能培訓。

  (3)、根據季節(jié)和小區(qū)的特性,不定期的宣傳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用電、用氣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32條培訓要求和考核

  (1)、不得無故缺席培訓;無特殊情況,中途不得離開;在培訓期間不得接聽電話,大聲喧嘩。

  (2)、每個員工自己攜帶筆記本做好筆記。

  (3)、安全部對培訓內容要定期的組織考核,根據考核成績保安部予以獎懲,實行優(yōu)勝劣汰制。

  第七章防火檢查與隱患整改

  第33條防火巡查、檢查

  (1)、每班當值巡邏保安員每班次要對大廈(小區(qū))的`消防設施實行不間斷的巡查;對重點防火部位巡查一次。

  (2)、當值的領班每天負責安排本班的巡查工作,每2小時巡查一遍。

  (3)、安全部每月組織一次防火檢查。

  (4)、各級檢察應認真做好記錄,對發(fā)現的不安全因素應及時的整改及跟進工作,發(fā)現重大隱患時,要及時的上報并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

  (5)、在巡查中發(fā)現的問題,不能當場處理的,應及時的向上級部門匯報,并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

  第34條火災隱患的整改

  (1)、巡邏的保安員、當班領班、保安員在日常管理中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的處理并及時地上報。

  (2)、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保安部應及時的下發(fā)《火災限期整改通知書》,由當事人簽收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3)、在隱患沒有得到整改、消除之前,保安部應負責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保安員加強巡查工作。不能確保安全,應責令當事人現場整改。

  (4)、對于物業(yè)公司和安全部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立即上報當地政府領導機構和執(zhí)法單位。

  (5)、存在的隱患和整改情況保安部落實專人負責記錄并交回部門存檔備案。

  第八章部門例會

  第35條安全部例會制度

  (1)、安全部例會包括部門例會、領班例會和員工班前班后例會。

  (2)、部門例會為保安部全體員工例會,每月最后一天召開,一月一次;領班例會由保安部主管組織召開,每星期日召開;員工班前班后例會由當值領班負責,上班前和下班后組織召開。

  (3)、參加會議人員必須簽到,嚴肅會風,保持會場肅靜,嚴明紀律,不準交頭接耳、遲到,接聽手機;會議室內禁止吸煙。

  (4)、會議要做出記錄,及時傳達會議精神,按期完成會議所安排的各項工作。

  (5)、在例會上所討論的問題時,不準大聲喧嘩,要有次序地發(fā)言。會結束后,各人將自己所坐的椅子擺放整齊,桌面保持干凈。

  第九章值班室衛(wèi)生管理

  第36條衛(wèi)生管理規(guī)定

  (1)、各值班室必須保持地面無垃圾、煙頭等雜物,對亂丟垃圾、煙頭雜物者每次扣5分,有當值領班監(jiān)督。

  (2)、值班室公用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位置擺放整齊,各種記錄本按序擺放。

  (3)、值班桌面必須無污漬、灰塵,禁止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第4條、更衣室衛(wèi)生必須保持干凈無異味,各員工衣柜必須保持完好,自行保管。

  第十章安全部日常考核標準

  第50條安全部對上述的10章內容進行考核,考核實行扣分和罰款相結合的原則,每扣1分扣款2元人民幣。具體考核項目如下:

  (1)、交接班領班不列隊,每次扣領班5分;保安員不寫交接班記錄或交接班不清每次扣10分。

  (2)、交接不在崗或未辦理交接的,每次扣10分。

  (3)、保安員交接班不清,造成工作脫節(jié)、互相推卸責任等現象,每人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每次扣50分。

  (4)、安全部員工每月請假不準超過3天,請假3天以上一律不計發(fā)工資。

  (5)、執(zhí)勤時串崗、離崗,每次扣10分;離崗20分鐘扣20分;離崗30分鐘以上扣50分,并作辭退處理。

  (6)、當班時喝酒或酒后上班,在上班時間吃早餐,每次扣20分。

  (7)、當班時間內打瞌睡每次扣10分;當值睡覺每次扣50分,當月累計睡覺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處理。

  (8)、當值人員未按規(guī)定著裝,穿戴不整齊每次扣5分。

  (9)、在任何時間穿制服在大市場參與觀看打麻將、撲克、玩游戲機、洗頭、美容等活動,每次扣20分。

  (10)、在當值時應使用文明用語、文明執(zhí)勤,禁止與業(yè)主(客戶)發(fā)生吵架、打架的,違者每次扣10分。

  (11)、工作時間里禁止利用對講機罵人、講粗口,玩手機,看書刊、報紙,聽耳機,違者每次扣10分。

  (12)、當值時與無關人員(閑雜人員)閑聊,當班時私自會客,違著每次扣10分。

  (13)、當值崗位時,打手機或接聽手機不能超過2分鐘,違者每次扣5分。

  (14)、非當值消防、監(jiān)控室值班人員進入消防、監(jiān)控室內,每次扣8分(除正常工作外)。

  (15)、任何崗位當值人員在上班時間在值班室每次逗留不能超過3分鐘,每次扣8分。

  (16)、當值人員利用值班電話打、接私人電話,每次扣10分;若遇特殊事情需撥打必須做好記錄,無記錄者扣10分。

  (17)、未向部門主管提交書面請假條而擅自不參加培訓的,每次扣20分,遲到者扣5分。

  (18)、每周、部門例會無故不參加者扣20分,遲到者每次扣5分。

  (19)、拒不接受領導、領班工作安排或消極對待的,每次扣10分;當面頂撞領導每次扣30分。

  (20)、對工作監(jiān)督檢查不力,造成工作脫節(jié),當值崗位人員的職責不到位,精神面貌差,服務態(tài)度不好遭業(yè)主(住戶)投訴,每次扣20分;當值領班扣30分,一月出現3次以上者給與辭退或降職處分。(21)、在工作中弄虛作假、相互包庇,在調查違紀、違章的事件時知情不報,每次扣50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與辭退。

  (22)、打擊報復、營私舞弊、監(jiān)守自盜、對員工違章違紀的行為隱瞞不報。一律辭退。

  (23)、破壞、損壞安全部公用物品、財產,必須向當值領班匯報,并自覺照價賠償。若進行隱瞞,每次扣20分,并賠償物品。

  (24)、利用職務之便,在工作中索取小費,和其他服務費,中飽私囊,每次扣50分。

  (25)、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管理處經濟損失的,是情節(jié)嚴重,給與通報批評、警告、降職、撤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刑律的,提交司法、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物業(yè)公司生產管理制度2

  1安全經營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fā)揮公司及項目安全經營管理的監(jiān)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經營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經營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經營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經營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經營規(guī)劃及安全經營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每月末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分析、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經營形勢,落實下個月安全經營管理目標。

  4、公司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經營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經營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tǒng)籌、協(xié)調、指導公司的重大安全經營問題。

  5、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經營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2安全經營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經營,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經營檢查。

  2、安全經營檢查的依據:國家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經營的各項規(guī)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經營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經營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項目應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公司應根據經營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

  7、公司及項目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tǒng)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

  3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公司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秩序維護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4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各項目每日對項目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各項目應將檢查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應將消防安全檢查情況中所發(fā)現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5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項目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置符合國家及公司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6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xù)。無交接班手續(xù),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fā)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公司及相關技術人員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7、發(fā)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zhàn)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公司及相關部門。

物業(yè)公司生產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fā)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華能萊蕪電廠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維修、改造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各部室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fā)展、安全與穩(wěn)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條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任對管轄區(qū)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各部門所屬的從業(yè)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第七條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督促每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xié)調解決。

  第八條各部門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九條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第十條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部室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公司各部門是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廠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和基本制度的規(guī)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管理。

  第十二條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guī)定編制。

物業(yè)公司生產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fā)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重慶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三、安全生產貫穿于設備、設施運行、維護、維修、改造的全過程,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以部門、項目部、管理處為中心,實行屬地化管理,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

  四、各部門、項目部、管理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安全與生產、安全與發(fā)展、安全與穩(wěn)定的關系,努力改善勞動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五、公司法人對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各部門主管對管轄區(qū)域負全面領導責任,是本部門、管理處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六、各部門所屬的從業(yè)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七、各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督促各有關班組或個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職責,對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及時予以協(xié)調解決。

  八、各部門應采取各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九、公司鼓勵和支持安全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十、公司對在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項目部和個人給予獎勵。

  十一、公司各部門是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依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本制度的規(guī)定,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管理。

  十二、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guī)定編制。

  第二章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

  十三、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結合雅仕物業(yè)公司的特點,以確保安全生產體系具有可操作性。各部門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除按安全生產制度運行外還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yè)及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guī)。

  十四、公司成立以公司法人為組長,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公司經理為副組長,成員由各部門主管組成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管理機構,成立安全生產辦公室,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專(兼)職管理人員,對公司內部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指導、監(jiān)督、管理和檢查。

  第三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十五、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公司法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建立健全并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yè)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負責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6、制訂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執(zhí)行事故處理決定。

  十六、分管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經理(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監(jiān)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jiān)督檢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jiān)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yè)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yè)場所的勞動保護工作,預防和消除職業(yè)危害;

  5、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執(zhí)行事故處理決定。

  十七、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公司經理的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2、部門按照公安部61號令的要求,開展管轄區(qū)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工作。

  3、積極配合公司對內對外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4、負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協(xié)助管理處負責人制定滅火作戰(zhàn)計劃,參與每半年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演練。

  5、建立健全管轄區(qū)域的安全生產檔案及各項安檢記錄,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

  十八、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屬的維修部長、保安班長,為其班組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對本班組安全生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健康負責;

  2、發(fā)現事故苗頭和事故隱患及時處理和上報;

  3、組織安全檢查活動,堅持班前講安全、防火,班中檢查安全、防火,班后總結安全、防火工作;

  4、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操作規(guī)程;

  5、發(fā)生事故立即報告,并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擴大,組織員工分析事故原因;

  6、對從事有明顯危險或嚴重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職工有權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崗位操作人員,報告上級領導;

  7、有權制止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員工獨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保養(yǎng)工作,檢查員工合理使用勞保用品和正確使用各種消防器材。

  十九、公司員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公司所有在職員工為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其職責是:

  1、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guī)定和安全規(guī)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guī)程;

  2、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wěn)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加以勸阻和制止;

  4、認真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有權拒絕一切違章作業(yè)指令;

  5、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發(fā)生事故時要及時搶救處理保護好現場,及時如實向領導匯報;

  6、加強巡回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消除事故隱患,自己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報告;

  7、積極參加安全活動,提出有關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

  8、保護事故現場,協(xié)調調查事故原因。

  第四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二十、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1、為充分發(fā)揮公司及管理處安全生產管理的監(jiān)督管理作用,做好對管理處安全生產狀況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的對策制訂,公司實行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2、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公司半年來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總結,對下半年度的安全生產規(guī)劃及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部署。

  3、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對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產形勢進行分析,研究、統(tǒng)籌、協(xié)調、指導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4、公司必須堅持使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化,并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確保使每次會議都有一定的實質內容,都能解決一定的實質問題。

  第五章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二十一、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為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加強管理處安全生產檢查。

  2、安全生產檢查的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及政府、上級部門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guī)定、制度等。

  3、各級安全生產檢查應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隱患、查教育培訓、查安全防護等為主要內容。

  4、公司安全檢查應以定期安全檢查為主,以查處安全生產隱患為主要內容,每月至少組織進行一次。

  5、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每季度組織對安全問題進行專項、重點檢查。

  6、各部門應根據生產實際及綜合氣候變化組織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

  7、部門安全檢查結束后,要認真全面系統(tǒng)地進行分析、總結和評價,要針對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并將整改、復查情況及時反饋到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第六章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二十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chuàng)辦安全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各部門每月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guī)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

  3、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安全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y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第七章安全日常巡查制度

  二十三、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安全生產管理職能部門每周對公司進行安全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fā)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guī)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主管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fā)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fā)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guī)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第八章安全設施管理維護制度

  二十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guī)范設臵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tài),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yǎng)。

  4、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辦公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二十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每季度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本轄區(qū)的消防器材由管理處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九章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二十六、秩序維護部制定24小時值班制度,客戶服務部將物業(yè)公司24小時值班電話張貼告知業(yè)主;現場值班人員嚴格執(zhí)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fā)現事故及時如實上報,安全生產負責人、經理、部門主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協(xié)調指揮,避免事態(tài)激化,并積極做好善后處理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后遺癥;若物業(yè)小區(qū)發(fā)生安全生產事故,無論物業(yè)服務企業(yè)是否有責任,第一時間向區(qū)房管局及轄區(qū)街鎮(zhèn)如實報告情況。

  二十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fā)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fā)各班組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班組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二十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管理處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zhí)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yè)時,作業(yè)單位應按規(guī)定向消防工作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

 。2)動火作業(yè)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qū)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管理處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yè)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3)如在作業(yè)點就地動火施工,應按規(guī)定向作業(yè)點所在管理處主管人員申請,申請部門需派人現場監(jiān)督并不定時派人巡查。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yè)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許可證”擅自動火作業(yè)者,本單位人員予以記小過二次處分,嚴重的予以開除。

  二十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瘜W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guī)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三十、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yè)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guī)定的指標。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yōu)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三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fā)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三十二、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guī)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fā)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zhí)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臵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qū)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guī)定。

  第十章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三十三、安全生產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臵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臵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臵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xié)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予處罰。

  第十一章生產安全預警制度

  三十四、物業(yè)小區(qū)內關鍵位臵(特別是涉及人身安全處)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和提示標語,各部門巡查時對涉及業(yè)主專有部分的安全隱患要盡到提示義務,盡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三十五、對于重大節(jié)假日,各部門在節(jié)假日前一周進行節(jié)前安全自查,發(fā)現安全隱患進行整改;節(jié)假日前三天物業(yè)公司組織統(tǒng)一的節(jié)前安全檢查、整改。

  三十六、對于雨季汛期或高溫等特殊季節(jié)、惡劣天氣、集中裝修期間或其他地區(qū)突發(fā)重大事故時,根據主管部門、轄區(qū)街鎮(zhèn)、氣象預報或者其他地區(qū)事故的教育啟示,視情況采取內部開會、小區(qū)內張貼通知、天氣預報等合適方式,及時發(fā)出安全生產的預警提示,并跟蹤監(jiān)督預警提示的落實情況。

  第十二章安全生產資料存檔備案制度

  三十七、公司各部門針對安全生產工作設立專門的、系統(tǒng)的安全生產檔案資料,如:工作管理制度、巡查記錄表、員工培訓記錄表、報事報修維修表、各類應急預案、違章搭建上報記錄等,并及時更新完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資料,既要將安全工作落實到位,也要做到有據可查。

  第十三章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高層建筑所屬管理處負責人是主要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及內部裝修、安裝大型壁掛廣告,均應將設計圖紙(方案、初設、施工圖)報消防監(jiān)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4、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5、高層建筑內動用明火作業(yè)時,必須由經營或使用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和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動火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動火制度,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6、經營或使用單位的職工應掌握消防器材、設施、設備的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內外的疏散路線;

  7、建筑物內的走道、樓梯、出口等部位,要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疏散標志和應急燈,要保證完整好用;

  8、建筑物內應按規(guī)定和規(guī)范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及報警電話等設備;消防監(jiān)控室應設專人每天24小時值班,記錄儀器設備的工作情況,及時處理火警信號;

  9、建筑物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應簽定維護管理合同并嚴格維護管理,確保完整好用;未經單位負責人和公安消防監(jiān)督部門批準,任何消防設施、設備不得擅自停用或關閉。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并建立檔案,詳細記錄有關情況;

  10、高層建筑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消防宣傳檢查、值班巡邏、用火用電、消防設施管理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嚴格獎罰制度;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離職守。

  第十四章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三十九、室內停車場安全管理制度

  1、停車場所屬管理處的負責人對停車場的消防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貫徹實施消防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制度;

  2、建立消防管理機構,確定防火負責人,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按規(guī)定組建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3、凡新、改、擴建車場,應將設計圖紙報消防監(jiān)督部門審批,經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4、工程竣工后,必須經消防監(jiān)督部門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5、制定并嚴格執(zhí)行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宣傳檢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級責任制度等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火災應急方案,指定專人值班;

  6、對入庫車輛應確定專人進行仔細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車輛應在確定地點存放,不得堵塞通道和影響消防設施的使用。入庫的車輛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7、車庫的電氣裝臵必須由正式電工按規(guī)定安裝,電線須穿金屬導管或不燃材料管保護,接線處應穿接線盒。車庫內不得設臵移動照明燈具和碘鎢燈,不準使用電爐等家用電器;

  8、車庫內嚴禁動用明火,在醒目的地點設防火標志。確需動用明火時(含電焊、氧焊),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確保安全;

  9、車庫內嚴禁進行車輛維修作業(yè)以及其他作業(yè),嚴禁在通道上停車,嚴禁超量停車。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10、車庫內應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和滅火器材及報警電話,并確定專人負責管理維護,使之完好有效;

  11、開展經常性的防火檢查,發(fā)現不安全隱患和事故必須立即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不得隱瞞不報或擅自逃離現場。

  第十五章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四十、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工傷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2、無因管理失職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

  3、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負傷控制在1‰以下。

  4、無因管理責任造成的設備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六章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四十一、公司對管理處進行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年終按目標完成情況實行獎懲。對發(fā)生特、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極壞社會影響并給公司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四十二、公司要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并與其經濟利益掛鉤。對因玩忽職守、違反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規(guī)定而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及企業(yè)效益蒙受損失的有關責任人,應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分別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七章附則

  四十三、本制度適用于本物業(yè)公司公司。物業(yè)公司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人離任時,應做好安全生產責任制的交接工作,新任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負責人應按照其所在崗位的職責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十四、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從20xx年7月1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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